财税法规

五、关于税目税率确定问题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限售股属于有价证券,是财产转让所得的一种形式,同时,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因此,《通知》规定,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六、关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主管税务机关的确定问题
《通知》规定,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限售股持有者为纳税义务人,以个人股东开户的证券机构为扣缴义务人。限售股个人所得税由证券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上述规定主要是从便于征管操作和源泉控管的角度考虑的,限售股股东可能遍布全国各地,但一般情况下,个人会选择距离自己常住地或工作地最近的证券机构设立证券账户,因此,《通知》规定,按照属地原则,由限售股股东开户的证券机构(证券公司营业部)为扣缴义务人,由证券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税务机关应按照规定支付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