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一)补助资金项目申请报告;
  (二)2008年度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业务补助资金项目汇总表(附件2);
  (三)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申报的相关资料。
  省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应保存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的全部资料以备查。

  六、项目审批及资金拨付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对各地上报的申请报告及项目情况进行审核,并提出项目计划。财政部根据审核后的项目计划,确定项目支持额度,将预算指标及时下达到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应根据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

  项目组织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人:财政部企业司 黄健
  联系电话:(010)
  联系人: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 叶定达
  联系电话:(010)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