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地将宣传月计划于2010年3月31日前报税务总局办公厅。宣传月期间,税务总局办公厅将通过《税务简报》编发“2010年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专辑”,摘发各地税收宣传月活动动态、经验,加强税收宣传信息交流。宣传月结束后,税务总局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通报。请各地于2010年6月30日前,将宣传月工作总结及1-2个优秀创新活动项目报送税务总局办公厅(新闻宣传办公室),项目要有相应的文字说明和音像资料。
三、夯实基础,努力创新,构建税收宣传的长效机制
2010年税收宣传任务十分繁重,各地税务机关要不断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创新观念、完善制度,努力构建税收宣传的长效机制,确保税收宣传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完善“三同步”政策解读发布机制。要通过优化流程,实现办公厅(室)对税收新闻和税收政策对外发布解读的归口管理,掌握好税收信息发布的节奏、时机,积极引导媒体舆论方向。
(二)加强专题宣传活动的策划和组织。要根据中心工作的需要,不定期安排专题,组织主流媒体记者到税务机关采访报道,广泛宣传税收政策和税收工作。
(三)建立税收网络评论员队伍。在工作方式、人员经费、考核制度等方面对网络评论员进行规范。完善税收舆情监测机制,加强对舆情的分析、研判与引导。
(四)进一步整合宣传资源。要充分借助中国税务报社、中国税务杂志社、中国税务出版社的人才资源和宣传阵地优势,加强上级税务机关和下级税务机关合作,开展好税收宣传。在宣传内容上,要注重宣传导向的正确性。
(五)加强对税收文艺作品的开发利用。税收文艺是税收宣传的重要形式。要学习有关部门的经验,借助系统内外力量,组织创作税务题材的电影、电视剧、小品、话剧等,有计划地推出一批税收文艺宣传作品。近期,税务总局将对已征集的作品择优结集出版,供各地借鉴参考。
(六)建立税收专家库,发挥专家的优势,增强税收宣传的说服力、专业性和权威性。
(七)加强税收新闻宣传队伍建设。要根据新闻宣传人员流动性强、新人多等实际情况,加大培训力度,为其提供学习交流平台,并建立科学的考评制度,充分调动税收新闻宣传队伍的积极性。税务总局将适时组织一次新闻宣传专题研讨会,探索新形势下税收宣传规律。
(八)加强新闻宣传制度建设和保障工作。完善已形成的宣传制度体系,做好与有关部门协调,进一步理顺关系、规范管理,加强税收宣传经费保障和管理。
附件:
1.2010年税收宣传月总局宣传活动安排
2.2010年总局日常税收宣传重点活动安排
3.税收宣传标语口号
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对下只发电子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