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60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禁检察机关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捕人的通知 1992年7月20日高检发[1992]21号 该通知中的相关内容已分别纳入1998年6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的通知》和2000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侦查协作的暂行规定》之中

  61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收缴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工作的通知 1992年9月15日高检发办字[1992]43号 该通知属于阶段性工作部署,不再适用

  62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积极配合全国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依法查办偷税、抗税犯罪案件的通知 1992年10月14日高检发[1992]34号 该通知属于阶段性工作部署,且涉税犯罪案件已不属检察机关管辖

  63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贪污贿赂犯罪预防工作的通知 1992年10月30日高检发贪检字[1992]91号 该通知中的相关内容已纳入2000年12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之中

  64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假冒商标案立案标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1993年1月9日高检发研字[1993]1号 假冒商标犯罪案件已不属检察机关管辖,相关案件的立案标准在2001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中已有规定

  65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复查申诉案件规定》的通知 1993年4月5日高检发控字[1993]5号 该规定已被1998年6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代替

  66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坚决制止利用检察职权乱收费、乱罚款的通知 1993年7月2日高检发[1993]21号 该通知属于阶段性工作部署,其相关内容已纳入1998年6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的通知》之中

  67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查处偷税、抗税、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犯罪案件工作的通知 1993年7月20日高检发贪检字[1993]35号 该通知属于阶段性工作部署,且涉税犯罪案件已不属检察机关管辖

  68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 ?贪污受贿案件免予起诉工作的规定补充修改的通知 1993年8月28日高检发刑字[1993]73号 刑事诉讼法已取消免予起诉的规定,该通知不再适用

  69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查办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案件的通知 1993年10月22日高检发研字[1993]6号 该通知中的相关内容在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中已有明确规定

  70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查办单位行贿受贿犯罪案件的通知 1993年10月22日高检发研字[1993]7号 该通知依据的《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已被刑法明令废止,且通知中的有关内容已在刑法分则第八章和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中作出明确规定

  71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立案标准的规定》的通知 1993年12月1日高检发研字 假冒商标犯罪案件已不属检察机关管辖,相关案件的立案标准在2001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中已有规定

  72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刑事抗诉工作的通知 1994年3月1日高检发刑字[1994]18号 该通知属于阶段性工作部署,其相关内容已在1999年1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及2001年2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抗诉工作的若干意见》中作出明确规定

  73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司法警察工作的通知 1994年3月10日高检发政字[1994]11号 该通知中的相关内容已纳入1996年8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之中

  74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法人犯罪检察工作的通知 1994年3月10日高检发研字[1994]2号 该通知中的相关内容已在刑法中作出明确规定

  75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赃款赃物管理情况检查的通知 1994年6月28日高检发[1994]21号 该通知中的相关内容已纳入1998年6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的通知》和2001年4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款物管理规定》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