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产保险
税法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
税法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可以扣除。
◆商业保险
税法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决定企业为其投资者或者职工投保商业保险而发生的哪些商业保险费,可以税前扣除。
不允许税前扣除的保险费用支出
◆外企为境内员工支付的境外保险费
税法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雇员的境外保险费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01号)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按照有关国家社会保险制度的要求,或者作为企业内部福利或奖励制度,直接为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雇员(含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和无住所的雇员)支付或负担的各类境外商业人身保险费和境外社会保险费,如向境外社会保险机构和商业保险机构支付的失业保险费、退休金、储蓄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等,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该境外保险费作为支付给雇员的工资、薪金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商业保险费
税法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