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三、科研经费问题
  为加速企业技术进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工字[1996]41号),对鼓励企业加在技术一切费的投入、推动产学研的使用,促进联合开发、增加财政技术投入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已体现了国家对企业技术进步新产品联合开发的支持。因此,国家财政不宜再筹集资金专项用于轿车产品的科研开发。
  感谢你们对财税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税政司  68552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