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十七)加大金融支持。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对民营、小微商户信贷支持力度,完善担保、质押、保险和征信等服务,更好为商品市场平台化发展提供金融支持。鼓励结算规模大、频次高的商品市场,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提升市场支付结算现代化水平。

  (十八)规范管理运营。坚持商品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目标,严格规范管理,加强风险防控,严防脱实向虚。依法依规落实平台经营者在安全生产、质量安全等方面的主体责任,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和社会监督的作用,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创新管理服务,建立以商务信用共治为核心的管理服务体系,推动行业自律、标准制定、风险防范、服务监督等工作落实,促进中小民营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商务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银保监会证监会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