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娃苹果是一家驰名的酒馆,座落在行会旗手街与大学城环形街的交角处。这是底楼的一间大厅,相当宽敞,却很低矮,正中央有一根漆成黄色的大木柱支撑着拱顶。大厅里摆满了桌子,墙上挂着发亮的锡酒壶。经常座无虚席,坐满酒徒和**,临街足有一排玻璃窗,门旁有一排葡萄架,门上方有一块哗啦直响的铁皮,用彩笔画着一只苹果和一个女人,经过日晒雨淋,已经锈迹斑斑,它安插在一根铁扦上,随风转动。这种朝街的风标,就是酒店的招牌。
夜幕渐渐降临了,街口一片昏暗。酒馆灯火通明,从远远地方望去,好象黑暗中一家打铁铺子。透过窗上的破玻璃,可以听见酒杯声,咒骂声,吃骂声,吵架声。大厅里热气腾腾,铺面的玻璃窗上蒙着一层轻雾,可以看见厅里上百张密密麻麻。模糊不清的面孔,不时发出一阵哄笑声。那些有事在身的行人,从喧闹的玻璃窗前走过去,连瞅都不瞅一眼。唯独不时有个把衣衫褴褛的男娃,踮起脚尖,头伸到窗台上,向着酒馆里面嘲骂,嚷着当时流行的取笑酒鬼的顺口溜:"酒鬼,酒鬼,酒鬼,掉进河里做水鬼!"
可是,有个人却怡然自若,在这声音嘈杂的酒馆门前踱来踱去,不停地向里张望,并且一步也不离开,就像一个哨兵不能离开岗哨似的。他披着斗篷,一直遮到鼻子。这件斗篷是他刚刚从夏娃苹果酒家附近的旧衣店买来的,大概为了防御三月晚间的寒气,说不准为了掩饰身上的服装。这个人不时了下来,站在拉着铅丝网的那张模糊不清的玻璃窗前,侧耳倾听,凝目注视,还轻轻跺着脚。
酒店的门终于开了,他左等右等,似乎就是等这件事。从酒店走出来两个酒徒,快活的脸上映着门里透出的光线,脸色红得发紫。披斗篷的汉子连忙轻轻一闪,躲进街对面的一个门廊里,监视着他俩的动静。
"长角的和天杀的!"有个酒徒说道,"快敲七点了,我约会的时间到了。"
"听我说,"这个酒徒的伙伴接着说,舌头有点转僵,"我不住在屁话街,住在屁话街的是卑鄙小人;我住在约翰-白面包街……。您要是说谎了,那您就比独角兽还更头上长角喽……人人都知道,只要一次敢骑上大狗熊的人,永远什么都不忙,可是瞧您吃东西挑剔的那副嘴脸,就像主宫医院的圣雅各像。"
"约翰好友,您已经喝醉了。"另一位说。
约翰踉踉跄跄,答道:"您高兴怎么说就怎么说吧,弗比斯,反正柏拉图的侧面像只猎犬,是被证实了的。"
读者肯定已经认出卫队长和学生这一对志趣相投的朋友了吧。躲在暗处窥探他俩的那个人,似乎也认出他们来了,于是慢步跟随在他们后面。学生走起路来东扭西歪,曲曲折折,卫队长也跟着东蹭西颠,不过卫队长酒量大,头脑一直十分清醒。披斗篷的人留心细听,从他们津津有味的交谈中听到了下面这些话:
"笨蛋!您走直点好不好,先生!您知道,我该走了。都已经快七点了。我同一个女人有约了。"
"那就别管我,您!我看见星星和火苗。你就跟唐马尔丹城堡一样,笑开了花啦!"
"凭我奶奶的疣子发誓,约翰,您这是起劲过了头,满口胡说八道……。对啦,约翰,您真的没剩一点钱吗?"
"校董大人,没错,小屠宰场。"
"约翰,我的好人儿约翰!您知道嘛,我约好那个小妞在圣米歇尔桥头幽会,我只能把她带到桥头那个法露黛尔老太婆家里去,得付房钱呐。这个长着白胡子的老娼妇不肯让我赊账的。约翰,行行好吧!神甫一整钱袋的钱,我们都喝得精光了吗?您连一个小钱也不剩了吗?"
"想到曾痛痛快快地花钱,度过了那几个钟头的好时光,那美滋滋的味道,比得上一种真正的喷香的餐桌佐料。"
"妈的肚皮和肠子!别放屁了,告诉我,鬼约翰,您是不是还剩点钱?快拿出来,要不,我就要搜身了,哪怕您像约伯害麻疯,像恺撒生疥癣!"
"先生,加利亚什街一头通向玻璃坊街,另一头通向织布坊街。"
"没错,我的约翰好朋友,我可怜的伙伴,加利亚什街,对,很对。可是,看在老天爷的面上,醒一醒吧,我只要一个巴黎索尔,但就可以消磨七个钟头啦。"
"别再老唱轮舞曲了,听我唱这一段:
等到老鼠吃猫的时候,
国王将成为阿拉斯君主;
当辽阔无边的大海,
在圣约翰节冻成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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