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仍然一副神气十足和无动于衷的样子。有几个小钱滚落到泥浆里去了,队长兴冲冲地弯下身去捡,约翰连忙阻止他说:"呸,弗比斯。德。夏托佩尔队长!"
弗比斯算了算钱,郑重其事地回头对约翰说道:
"您知道吗,约翰,一共是二十三个巴黎索尔!您昨夜到割嘴街抢了谁的钱啦?"
约翰一头鬈曲金发,把脑袋往后一昂,轻蔑地半眯起眼睛,说:"因为人家有个当副主教的傻蛋哥哥呗!"
"上帝的角呵!"弗比斯叫了一声,"你这个神气十足的家伙!"
"喝酒去吧。"约翰说道。
"去哪里?夏娃苹果酒店吗?"弗比斯问。
"不,队长,去老科学酒家。老科学-老太婆锯壶把。这是个字谜。我就喜欢这个。"
"呸,什么字谜,约翰!夏娃苹果的酒好,门边还有个向阳的葡萄架,每次在那儿我都喝得十分过瘾的。"
"那好,就去找夏娃和她的苹果吧!"学生说道。然后挽起弗比斯的手臂又说:"好了,亲爱的队长,您刚才说到割嘴街,这太难听了,现在人们不那么野蛮了,管它叫割喉街。"
于是两个难兄难弟向夏娃苹果酒家走去。他们先捡起了钱,副主教紧紧地尾随着他俩,这些都是无须交代的。
副主教跟着他们,神色阴沉而慌乱。自从他上次同格兰古瓦谈话以后,是不是弗比斯这个该死的名字就一直同他全部的思想混杂在一起的缘故?他自己也不清楚,但是,毕竟是一个弗比斯,单凭这魔术般的名字就足以使副主教悄悄地跟随这一对无牵无挂的伙伴,惶恐不安,全神贯注地偷听他们的谈话,仔细观察他们的一举一动。何况,要听他们所说的一切,真是再容易不过了,因为他们嗓门那么大,叫过往行人一大半听见他们的知心话儿,他们无论如何也不会感到怎么难堪。他们谈论决斗啦,**啦,喝酒啦,放荡啦。
走到一条街的拐弯处,他们听到从附近岔路口传来一阵巴斯克手鼓的响声。然后堂。克洛德听见军官对学生说:
"天杀的!赶快快走。"
"为什么,弗比斯?"
"我害怕被那个吉卜赛姑娘看见了。"
"哪个吉卜赛姑娘?"
"就是牵一只山羊的那个小妞。"
"爱斯梅拉达?"
"正是,约翰。我老是记不住她那个鬼名字。快走,否则,她会认出我来的,我不想这姑娘在街上跟我搭讪。"
"你认识她吗,弗比斯?"
听到这几,副主教看见弗比斯揶揄一笑,欠身贴近约翰的耳朵,轻声说了几句话。然后弗比斯哈哈大笑,洋洋得意,摇了摇头。
"此话当真?"约翰说。
"以我的灵魂打赌!"弗比斯说。
"今晚?"
"你有把握她会来吗?"
"这还用着问,难道您疯了不成,约翰?这种事儿有值得怀疑的?"
"弗比斯队长,您艳福不浅呀!"
这些谈话,副主教全听在耳朵里,把他气得咬牙切齿,浑身直打哆嗦。因此他不得不停了一会,像个醉汉似地靠着一块界石,然后又紧随着那对大活宝。
等到赶上时,他们已换了话题,只听见他们扯着喉咙,没命地正唱着一支古老歌谣的迭句:
菜市场小摊的孩子,
生来像小牛被吊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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