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党建工作总结范文
根据市委办《关于印发<全市第十五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宜市办文〔201x〕21号)要求,今年5月,在我办开展以“*学习党章,严明党的纪律”为主题的第十五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并参观了警示教育基地。
三、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增强贯彻落实《条例》和《实施办法》的实效性
我办*学习贯彻实施《条例》和《实施办法》,按照《条例》和《实施办法》要求,安排一名党组副书记负责机关党建工作,加强党的建设,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了党组组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党支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一是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设置。根据《条例》和《实施办法》关于基层党组织设置方面的新规定,立足工作实际,设置二个机关党支部,将所有党员纳入其中进行管理。二是严格组织选举。支部委员会均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并报级上党组批准,党员参与投票率达100%。三是在“三重一大”和干部任免中积极听取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四是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大力推进党务公开。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为重点,严格执行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方式。通过会议宣布、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公示、内网等方式落实党务公开,同时我委里专门设置党务公开意见邮箱和公开电话,收集党员、服务对象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及建议,通过这些的方式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提高了我委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
四、完善制度建设,主动服务中心工作
一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机制。为科学规划201x年度市政府制度建设,我办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201x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印发;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起草并提请市政府研究出台了《宜昌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规范了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等程序;进一步拓展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对小饭桌食品安全、大气污染防治等涉及民生的规范性文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公众征求意见。
二是高质量承办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高质量推进市政府法制建设,组织起草并提请市政府制定《小饭桌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劳动模范管理办法》、《城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城区饮食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有企业监事会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关于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工作的通知》、《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承办各类前期调查研究和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等25件。同时,积极支持和指导长阳、五峰自治县的自治立法工作,对上报的4件单行条例依法进行了审查修改。
三是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为推动政府制度建设,更好地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我办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清理工作方案,各清理工作责任单位对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对本部门主要负责实施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提出初步清理建议后,经我办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决定废止2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施行88件。
五、提高化解矛盾公信力,彰显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
一是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本着及时便民的原则,对符合受案条件的行政复议案件纳入法定程序予以解决,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告知不予受理理由并做好解释。今年共收到各类行政复议申请71件,比去年增加34件,增长92%。其中: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5件,不予受理2件,通过其他方式和途径处理4件。受理的65件案件中,已办结36件,其中,维持23件,通过协调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终止9件,责令履行4件,驳回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2件,撤销和确认违法0件。
二是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创新审理方式,变“关门办案”为“开门办案”,对重大复杂案件进行实地调查和听证;将调解作为处理行政争议重要手段,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组织调解或推动当事人协商和解,有效地化解行政争议;实行跟踪回访,通过行政复议建议书、意见书的形式指导行政机关规范行政行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