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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精准扶贫工作年终总结

发布时间:2019-04-21 10:34:51


  (六)积极推动试点示范。一是全力推动全国综合扶贫改革试点。州委、州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多次向省委省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汇报衔接相关工作,一大批具体政策和项目得到落实。州、市两级扶贫部门也积极寻求支持,争取到国家专项扶贫搬迁资金3000万元。积极参与制定综合扶贫改革试点有关政策,指导编制专项扶贫政策规划,先后协助编制完成《恩施龙凤镇全国综合扶贫改革试点工作方案》、《xx恩施全国综合扶贫改革试点扶贫搬迁规划(20xx-2017年)》。围绕“分类指导、精准扶贫”方针,研究确定了《龙凤镇扶贫搬迁贫困人口贫困程度识别标准》,从贫困户人口情况、居住环境、家庭负担、经济基础四个方面,采用百分制权重分析测量办法,对贫困人口的贫困程度进行具体测量,为“精准扶贫”提供基础数据和依据。二是积极争取试点示范项目支持。支持鹤峰县争取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1250万元,鹤峰县成为我州继利川市、巴东县之后争取到该项目资金的县市;支持来凤县争取中央老区建设连片开发项目建设试点;支持建始县争取新加坡“连援”人畜饮水工程项目;支持宣恩县争取丹麦绫致基金会试点项目、蜜儿餐项目、爱心厨房项目;支持咸丰县争取科技扶贫试点项目;支持龙山来凤经济协作示范区建设等等,均取得良好效果。


  (七)高度重视扶贫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建立健全到户扶贫机制,完善贫困人口瞄准机制,和相关单位一起积极探索建立了具有恩施特色的《恩施州贫困人口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贫困对象数量、规模、分布以及致贫、减贫情况的实时掌握,基本实现了对贫困人口的动态管理和监测。自20xx年起,国务院扶贫办将在全国推广使用该系统。加强扶贫工作制度化、法制化,按照“先行先试”要求,成立工作专班,开展立法调研,根据州政府“十二五”立法规划,启动了《恩施州农村扶贫条例》的编制起草工作。


  (八)全面推进全州扶贫系统行评工作。按照州委、州政府和省扶贫办的统一部署及州纠风办的具体安排,以抓行风转作风为目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在10个参评单位考核排名中,州扶贫办进入优秀等次,县市扶贫办中宣恩县、咸丰县名列第一,巴东县名列第二,鹤峰县、利川市、恩施市、来凤县、建始县名列优秀等次,以实际工作成效实现扶贫攻坚新跨越。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我州地处老、少、边、山、穷、库地区,受历史和自然等多种因素影响,要完成扶贫工作任务还面临较为具体的困难和不足。


  一是扶贫工作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20xx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x元,分别比全国、全省低3346元和3281元。到20xx年底,全州贫困人口还有129万人,约占全省贫困人口的五分之一,占全州总人口的三分之一。全州还有约1500个村需要通过整村推进才能实现整体脱贫,还有近10万户40万人居住在深山区、高寒区、地方病多发区,需要实施扶贫搬迁才能从根本上摆脱贫困。要完善贫困识别机制,改“大水漫灌”为“滴灌”,对这些贫困人口实施点对点的帮扶和清除,并使其在2020年整体达到小康水平,难度很大。


  二是扶贫攻坚实施过程中面临较多的矛盾和困难。一是产业扶贫与基础设施建设之间的矛盾突出。长期扶贫实践证明,产业扶贫是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和持续增收的有效途径。但贫困村基础设施落后,行路难、饮水难等问题还十分突出。因此,平衡好基础设施建设与产业发展之间的关系始终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难题。二是“精准扶贫”模式还要进一步积极探索。要实施“精准扶贫”,首先要确定贫困对象及其贫困程度,才能有针对性的实行定点扶贫、差别扶持,而目前仅以“人均纯收入2300元”标准划分扶贫对象,导致基层在实际认定扶贫对象工作中主观影响大。同时,在实施“精准扶贫”的过程中,由于地区间地理环境、产业基础、区位条件不同,需要进一步探索和总结出一些操作性强、成功率高的“精准扶贫”模式。


  三是扶贫机构和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进入了一个崭新阶段,扶贫攻坚先行先试和xx山少数民族试验区建设等任务艰巨。然而,扶贫部门机构设置不合理、编制少、人员老化,与扶贫攻坚任务不配套的矛盾突出,要圆满完成新阶段扶贫开发目标任务,扶贫机构和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