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强化招商引资。积极扩大与越南、泰国等东盟国家国际产能合作,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合作。继续实施“一把手”招商工程,强化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驻点招商,实现年度区外招商引资项目到位资金363亿元,全口径实际利用外资2.9亿美元。
(四)聚焦精准发力,打赢农村全面脱贫攻坚战。脱贫攻坚进入了“啃硬骨头”阶段。按照“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确保可持续”要求,*实施崇左市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抓实乡镇党政正职和专业扶贫工作队两支落实力量,继续打好“五场硬仗”,巩固扶贫成果,不断提升脱贫质量,确保大新县和宁明县顺利脱贫摘帽。计划减贫3.65万人,同时政策兜底1.71万人,71个贫困村出列,天等县完成脱贫摘帽任务。
全力攻克脱贫重点难点。继续深化精准帮扶网格化+驻村工作队管理机制,做实做细脱贫攻坚基础工作,强化扶贫信息动态管理,扎实开展集中遍访贫困户活动。继续抓好“种养贸游工”产业扶贫,促进贫困群众稳定增收。发挥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基金引导拉动作用,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光伏发电等产业,确保已脱贫村和年度预脱贫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4万元以上。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管理和旧房拆除等工作,解决好群众搬迁后就业、就学、就医等后续发展问题。完善扶贫项目库建设,加强扶贫项目实施,加快扶贫资金支出。强化扶贫小额信贷贷后跟踪管理,确保贷款“放得出、用得好、收得回”。
狠抓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结合1个深度贫困县、7个深度贫困乡镇以及99个深度贫困村的实际问题,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政策倾斜力度,在交通、水利、通信投资项目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引导粤桂扶贫协作资金、项目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不断增强脱贫攻坚合力,坚决打赢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战。
加强“扶贫车间”建设。扶持发展种养、加工、旅游、边贸等“扶贫车间”,全力推动“扶贫车间”健康发展。做好“扶贫车间”认证和带头人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规范“扶贫车间”运营管理,切实破解“扶贫车间”融资、用工等难题。
全面落实扶贫惠民政策。全面落实教育、卫生、农村危房改造等扶持政策,确保贫困家庭学生“有学上”“上好学”,贫困人口 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贫困人口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90%以上、贫困人口特殊慢性病门诊费用报销比例达 80%以上,加大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房屋修缮力度,不断提升“三保障”水平。
(五)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树立乡村振兴战略既是民生工程又是经济新增长点的理念,以沿边开放兴边富民工程、驮英水库灌区综合开发工程、乡村生态文化旅游工程、“扶贫车间”脱贫攻坚工程“四大工程”为核心,实施“土地整治+”行动,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探索具有崇左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
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围绕“稳粮”“强蔗”“兴牧”“优果”思路,加快现代农业发展。落实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责任制,年内种植粮食178万亩、产量49万吨以上。稳定甘蔗生产,再建10万亩“双高”基地,全面完成201万亩建设任务。大力发展牛羊和鸽子等特色养殖,新增20个以上牛羊生态养殖小区。加快发展特色水果种植业。推进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种植,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7个以上。加快推进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新建成区、县、乡、村四级示范区(园、点)342个。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250家、家庭农场70家、农业企业30家。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推进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66%,努力提高甘蔗生产机械化水平。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切入点,以扶绥县、江州区为试验区,整县推进“土地整治+”行动,竣工验收“旱改水”项目2万亩,新增水田面积1.4万亩以上。
强化乡镇政府能力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加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建设,扩大乡镇政府服务管理权限,优化乡镇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推进江州区新和镇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充分赋予经济社会管理职能。加强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乡社区治理能力。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和公共文化建设,完善村民自治,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努力提升乡村社会文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