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

——2018年2月26日在鄂伦春自治旗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旗长 何胜宝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旗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7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我们在市委、市政府和旗委的坚强领导下,在旗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守好发展、生态、民生三条底线,不忘初心,砥砺奋进,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

这一年,经济发展更加平稳向好。地区生产总值预计完成70.4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1.3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8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0亿元。争取上级预算内项目32项,总投资4.3亿元;落实区域重点帮扶项目60个,到位资金3.91亿元;招商引资项目6个,引进资金6.7亿元;重大项目开复工44个,完成投资20.73亿元。农牧业稳步发展,一产增加值预计完成22.6亿元。粮食产量16亿斤,牧业年度牲畜存栏81万头(只)。芸豆、层压木等产品出口额1218万元。工业经济平稳运行,二产增加值预计完成7.1亿元,八岔沟西日采选3000吨铅锌矿项目及配套110千伏输变电项目主体完工,兴安绿康生态农业项目、森峰公司年产2万吨矿泉水项目建成投产。服务业优势凸显,三产增加值预计完成40.7亿元,文化旅游蓬勃发展,全年接待游客79.32万人次,同比增长23.8%,实现旅游收入6.26亿元,同比增长22.8%;商贸物流规模持续扩大,便民连锁超市增至118家,新增各类市场主体1378家,大杨树中兴综合物流园、大兴安岭物流园货物年吞吐量97.8万吨,快递业务量36万件;金融服务不断优化,全年各项存款余额104.97亿元,各项贷款余额78.15亿元,存贷比达到74.45%。非公经济快速发展,增加值预计完成35.1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49.87%。

这一年,生态环境更加优美宜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30天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65.79%。城乡面貌全面改善,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36%,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3%,全旗10个乡镇饮用水源地均得到有效保护;升级城镇街道88公里,建设休闲广场2处,铺设草皮2.6万平方米,新增房地产开发面积19.33万平方米;完成农村街巷硬化扩面工程293公里,建设通村公路70.2公里。生态治理取得实效,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整改任务7项,单位GDP能耗下降3.04%,组建地方专业快速防扑火队伍,毕拉河森林火灾救援保障工作圆满完成;营造“三北”防护林1万亩,森林抚育1万亩,义务植树38万株,防治水土流失4.8万亩。自治旗在全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与考核中排名第一。

这一年,民生保障更加坚强有力。我们继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力度,办成了一批民生实事。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3885元和8763元,同比增长8.2%和8.6%。1531户3517人稳定脱贫,脱贫摘帽迈出了坚实步伐;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9.97万人和10.98万人,为群众解决了后顾之忧;完成棚户区改造1400户,分配廉租房727套,为群众提供了安居保障;顺利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县评估验收,让每个孩子公平享受优质的教育资源;实行分级诊疗,执行新版医疗服务价格,为群众降低了医疗负担。“伊萨仁”系列活动、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下基层文化惠民演出104场次,为群众丰富了业余文体生活。民族宗教健康发展,“七五”普法广泛开展,安全监管持续加强,社会治安体系逐步完善,全年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群众提供了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这一年,为民执政更加清廉高效。完成经济生态领域改革事项22项,形成改革成果51项。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满意率达到98%以上。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惩治腐败保持高压态势,全旗违纪案件立案52件,结案44件。

同时,大力支持工青妇、科协、残联等人民团体开展工作。档案史志、红十字会、关工委、保险、气象、邮政、通讯、石油、盐务、烟草等工作扎实开展。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的成绩来之不易。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和旗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旗人大、旗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旗广大干部群众团结进取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旗人民政府,向付出辛勤劳动的全旗人民,向给予政府工作大力支持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同志和社会各界人士,向所有关心、支持和参与鄂伦春建设的同志们、朋友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经济总量小、结构不够合理,发展质量和效益不高,稳增长压力较大;面对经济下行压力,突破困境的办法不多;税源基础不稳,财政收入增长乏力,刚性支出大,收支矛盾突出;城乡发展不够协调,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有待提升;农村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脱贫攻坚任务依然艰巨;社会保障体系有待完善,民生领域还有不少短板,与群众的期待存在一定差距;政府效能建设、法治水平和服务能力仍需增强,等等。对此,我们要系统谋划,强化举措,破解难题,全面改进。

二、2018年工作安排

党的十九大描绘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宏伟蓝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方略、新目标、新要求,我们将立足自治旗实际,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到建设富裕文明秀美和谐幸福鄂伦春的过程中,切实提高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

以发展实体经济为方向,加快建设富裕鄂伦春。坚持把传统产业转型与新兴产业发展结合起来,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瞄准绿色产业、低碳经济,培育新兴产业,打造自治旗经济发展新引擎。

以繁荣多元文化为抓手,加快建设文明鄂伦春。坚持把文化“浸润”和城镇“文明”提升结合起来,根植拓跋鲜卑历史文化、传承鄂伦春民族文化、拓展森林生态文化、激活红色文化、弘扬节俭文化,讲好鄂伦春故事,让各族群众浸润在丰富的多元文化中,唱好文化戏,成就文明风。

以强化生态文明为重点,加快建设秀美鄂伦春。坚持把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结合起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保护好山、水、林、田等生态系统,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积极倡导绿色生活方式,让绿色成为发展的永恒底色。

以创新社会治理为保障,加快建设和谐鄂伦春。坚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基层反腐、脱贫攻坚结合起来,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强社会矛盾的预防和化解,以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

以坚持执政为民为宗旨,加快建设幸福鄂伦春。坚持把民生兜底与提升幸福指数结合起来,补齐民生短板,努力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持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加快实施“十三五”规划、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呼伦贝尔市第四次党代会和自治旗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施“六大战略”,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力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守好发展、生态、民生三条底线,奋力谱写新时代富裕文明秀美和谐幸福鄂伦春建设新篇章!

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5%,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按可比口径与上年基本持平,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5.31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增长7.5%。生态环境等主要约束性指标达到呼伦贝尔市要求。

围绕上述目标,旗政府将着力抓好以下十个方面的工作:

(一)聚焦补齐短板,着力打好“三大攻坚战”

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重点抓好政府性债务化解工作,力争年内化解政府性债务3.6亿元。大力推动金融平稳健康发展,依法打击非法集资、高利贷和不规范的互联网投资等违法行为,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全力抓好“五个一批”。建设村级光伏电站10个,扩大村集体经济收入。落实“菜单式”产业扶贫政策,做到“一户一策”。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完成搬迁1310人。完善教育扶贫资助体系,杜绝因学致贫、因贫退学。扎实推进健康扶贫工作,实现贫困人口从门诊到住院、从慢病到重症“8552”政策全覆盖。强化创业就业培训,促进贫困人口就业。完善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制度,保障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夯实金融扶贫、电商扶贫、旅游扶贫等举措,巩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的大扶贫格局,奋力攻克深度贫困堡垒,力争年内脱贫3500人,退出贫困村12个。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大力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抓好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建立重点排污企业基础数据库。完成阿里河镇和大杨树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环境监管,保障居民饮水安全。继续淘汰城关镇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改善城镇空气质量。

(二)聚焦项目建设,着力激活经济发展引擎

立足旗情谋划项目。紧紧抓住国家西部大开发、全面振兴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扶持边疆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发展等重大战略机遇,着力在产业发展、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超前谋划一批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点项目。以新型城镇化建设为契机,积极争取基础设施项目,完善城镇服务功能。依托京蒙对口帮扶和自治区深度贫困地区扶持政策,积极争跑项目,将项目红利更多地惠及贫困群众。

加大力度实施项目。严格执行“五个一”项目管理机制和重点项目调度制度,促进项目早建成、早达效。力争年内开复工5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50个,完成投资16.26亿元,重点投向公路、市政、旅游、电力及房地产开发等领域,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加速积聚经济增长新动能。

(三)聚焦优化结构,着力加快农牧业发展步伐

优化种养殖结构。坚持“稳粮、优经、扩饲”的发展思路,落实粮食安全旗县长责任制,稳定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优化经济作物和饲料作物的品种品质和区域布局,促进农业增效、农猎民增收。鼓励发展肉牛、肉羊、生猪、家禽养殖产业,提升养殖业质量和效益。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扶持食用菌、蓝莓、榛子、中草药种植,建设规模化生产基地,扩大经济效益。

提高产业化水平。积极发展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完善农企利益联结机制,让农猎民以多种方式参与农畜产品加工收益分配。探索推广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模式,提高仓储、加工、物流等服务能力。加强农业防灾体系建设,扩大农牧业保险覆盖面。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牧业社会化服务,加快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农牧业服务体系。

提升企业竞争力。培育壮大龙头企业,鼓励带动中小微企业发展配套产业和关联产业,引进建设农畜林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延长农畜林产品产业链条,补齐龙头企业加工转化率低、产业链条短、竞争力不强的短板。围绕主导产业,提高“三品一标”认证数量和质量,统筹推进区域品牌与企业品牌建设,做大做强农畜林产品“生态品牌”“原产地品牌”“地理标志品牌”。

(四)聚焦转型升级,着力壮大工业发展规模

转型升级传统产业。加快嵩天薯业融资重组,推进兴阿铜钼多金属等矿业项目前期工作,扶持夏日、森峰、盛世天然等矿泉水生产企业做大做强,力争大杨树2×20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完成核准,八岔沟西日采选3000吨铅锌矿项目正式投产。壮大绿色有机产业,推进大豆精细深加工、食用菌加工等绿色产品加工项目,支持原生态制品、荣盛商贸、兴安绿康等企业打造绿色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品牌。

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绿色能源产业,积极引进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创新发展文化产业,打造民族文化品牌。依托大杨树北方药业科技有限公司,重点研制中药袋泡茶产品,推动蒙中医药衍生品产业化发展。

提升园区承载能力。加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园区平台作用,引导绿色产品、健康产品等加工企业和新能源企业入驻园区,力争年内新入驻企业2家。

(五)聚焦文旅融合,着力提高服务业发展质量

推进旅游业优质发展。抓好景区建设,计划投资9244万元,升级改造拓跋鲜卑历史文化园、克一河森林旅游和多布库尔猎民村文化旅游景区等项目,着力将拓跋鲜卑历史文化园打造为4**景区,打造国家级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区。探索完善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模式,建设旅游培训基地,将民族文化、历史文化融入到“吃住行游购娱”旅游六大要素中。大力发展全域旅游、四季旅游,精心办好“兴安杜鹃节、鄂伦春族篝火节、森林山地运动节、冰雪伊萨仁”等节庆活动,打响“山水鄂伦春、幸福目的地”品牌。建立联动机制,借助兴安旅游联盟,加强旅游产品打造、线路共联、客源互送、市场拓展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实现区域共赢。二号首长

促进服务业提质升级。坚持生产**业和生活**业同步推进,提升餐饮住宿、消费购物等传统服务业层次,培育中介服务、物业管理等新型服务业。依托大杨树镇中兴综合物流园和大兴安岭物流园,引导企业联合采购、共同配送,着力将物流园打造为岭东有影响力、辐射大兴安岭地区的重要物流集散中心。扶持发展牛羊肉冷链物流,实现冷链外运常态化。引导企业发展连锁经营,扶持企业建设电商平台,实现线上、线下销售双渠道。支持青年电商创业园扩大规模,拓宽农畜产品销售渠道。鼓励企业加入大杨树京东鄂伦春馆,扩大商品种类,提升鄂伦春地域特色品牌知名度。

(六)聚焦协调发展,着力提升城乡宜居指数

提升城镇承载能力。坚持规划先行,突出“双核”带动,推进《阿里河镇城市总体设计》《阿里河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大杨树镇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推进方案》批复实施。扶持房地产开发产业,实施阿里河镇怡兰艾丽二期、大杨树镇金地名苑小区等工程,新增房地产开发面积15万平方米。加强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提升绿化亮化美化档次,推进物业管理标准化小区建设,提高城镇精细化管理水平,营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生产生活环境。

强化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投资10.12亿元,着力补齐城乡短板,突破发展瓶颈。公路方面,重点实施阿里河至库布春林场、甘河农场至大杨树、大杨树至乌尔其汉等公路工程。能源方面,加快实施农村偏远地区电网改造工程,重点实施大杨树220千伏及110千伏送出工程,积极做好大杨树地区电网改造项目。市政方面,重点实施集中供热工程、垃圾处理、城镇道路建设、老旧楼房供热供水管网改造、西小河整治及沿街建筑立面改造工程。水利方面,重点实施嫩江流域甘河治理、东北黑土区侵蚀沟综合治理工程。

改善乡村生活环境。计划投资2300万元,实施“一事一议”和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开展农村猎区人居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完善垃圾和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废弃农膜回收、病虫害绿色防控。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建立健全村规民约,提振农猎民建设美好家园的精气神。

(七)聚焦防治结合,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严格执行资源有偿使用、生态文明评价考核、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等制度,做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项目,完善森林防火措施,严防森林火灾发生。积极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查清查实土地资源。强化国家级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的环境监管及环境质量网格化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资源环境的行为。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提高全民生态环保意识。

强化生态恢复治理。加大退耕还林、生态恢复、区域绿化工作力度,完成义务植树35万株以上、重点区域绿化600亩以上。继续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强化河湖流域综合治理。加大对废弃矿山及历史遗留废弃采坑的恢复治理力度,实施阿里河镇东山废弃采石场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确保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八)聚焦改革开放,着力增强经济发展动力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扩大旗政务服务中心大杨树分中心规模,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加强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清理中介服务事项和收费。建设规则统一、规范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大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支持大杨树镇率先发展,推进自治区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抢抓国家“一带一路”和向北开放的有利政策,主动融入中俄蒙合作先导区,积极对接东北经济区,重点在绿色农畜林产品加工、旅游开发、招商引资等方面见实效。加大对电工层压木、芸豆等出口产品的扶持力度,提升对外贸易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

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坚持“一体化、一条心,同呼吸、共发展”的原则,与林业、农垦、农工商等驻旗企业、单位合力推进脱贫攻坚、涉林乡镇棚户区改造、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突破区域界限,积极与大兴安岭地区及周边旗市区探索建立农畜林产品加工、信息交流、技术合作等领域的长效沟通机制。

(九)聚焦民生保障,着力统筹社会事业发展

全面落实惠民工程。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解决好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和贫困人口的创业就业工作,新增城镇就业2000人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00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城镇棚户区改造900户。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积极发展残疾人社会福利事业,改善困难群体和残疾人生活条件。

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推进高中教育布局调整,建设12个学校体育活动室,打造1所自治区优质普通高中,促进民族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协调发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动科技成果引进和转化。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拓宽医疗卫生人才引进渠道,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扎实推进“全面两孩”政策,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厕所革命”。制定《鄂伦春自治旗鄂伦春族人口发展促进条例实施细则》,促进鄂伦春族人口稳定增长。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积极开展文化伊萨仁、文化下乡等活动。推动狩猎场建设,加快桦树皮狍皮技艺传承展示馆、文化馆建设,申报各类文化遗产项目,促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推动民族歌舞诗剧《山岭上的人—鄂伦春》全国巡演。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不断深化足球体制改革,加大射击、射弩等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推广力度。

(十)聚焦社会治理,着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推进“平安鄂伦春”“法治鄂伦春”建设,扎实开展“七五”普法,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惩治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食品药品、道路交通等方面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探索创新社会综合治理模式,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体系,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规范管理民族宗教事务,争创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巩固坚如磐石的军政军民关系,全力维护各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提高行政效能,持续用力、深处着力,努力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一)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干事。细化权责清单,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认真履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作用,规范实施政务公开,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让行政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和阳光下运行。

(二)坚持服务群众,务实干事。始终把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作为工作标尺,坚持从旗情实际出发,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扶贫、教育、医疗、环保等问题,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更多的财力向民生领域倾斜。

(三)坚持转变作风,高效干事。全力推进“马上就办”,重要事情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随到随办,坚决杜绝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努力做到问题在一线发现、办法在一线产生、矛盾在一线解决、成效在一线创造。

(四)坚持廉洁从政,干净干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三公”经费监管,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全面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土地招拍挂、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以反腐倡廉实效保障发展、取信于民,确保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各位代表,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目标赋予新使命。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和旗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奋发进取、积极作为,为谱写新时代富裕文明秀美和谐幸福鄂伦春新篇章、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名词解释:

1.五位一体:是指即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

2.四个全面:是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3.六大战略:是指生态立旗、农牧林产业化富旗、工业强旗、文化旅游兴旗、“双核”带动、区域一体化发展。

4.两不愁、三保障:是指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

5.“8552”政策:“8”农村贫困人口年度自付住院医疗费用不超过8%,年度自付费用超过5000元的部分由健康扶贫综合保障政策给予再次兜底保障。“5”农村贫困人口年度门诊慢性病自付费用不超过5%。“5”农村贫困人口年度门诊统筹补偿标准提高50元,实际报销金额不超过年度封顶线。“2”农村贫困人口年度定额管理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年度封顶线2000元。

6.“五个一”项目管理机制: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

7.“放管服”改革:是指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8.双随机、一公开:是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9.厕所革命:是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重要指示,强调要坚持不懈推进“厕所革命”,努力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短板。习近平指出,厕所问题不是小事情,是城乡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面,不但景区、城市要抓,农村也要抓,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具体工作来推进,努力补齐这块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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