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

——2017年1月19日在广东省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广东省代省长 马兴瑞

各位代表:

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工作回顾侯卫东官场笔记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启动之年。一年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省政府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委的部署,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省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把握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适度扩大总需求,引导形成良好社会预期,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促进全省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初步核算,全省生产总值达7.95万亿元,比上年增长7.5%;来源于广东的财政总收入达2.28万亿元、增长9%,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1.039万亿元、增长10.3%;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3万元、增长8.7%;城镇登记失业率2.47%;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3%。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全力以赴稳增长,保持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我们认真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立足稳增长和调结构的平衡点,制定实施一系列稳增长政策措施,精准发力、统筹兼顾,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全力促进经济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多渠道扩大有效投资,投资拉动关键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突出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全年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6018.8亿元,带动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3万亿元、增长10%。新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655公里、铁路运营里程134公里。港珠澳大桥主体桥梁工程全线贯通,新开工赣深客专、深中通道、中科炼化一体化、华星光电11代液晶面板等重点项目。投资结构不断优化,民间投资增长13.5%、占比提高到62.1%,服务业投资增长10.5%。*开展广货网上行、广货全国行,实施质量提升行动,持续**消费潜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3.47万亿元、增长10.2%。汽车、信息、旅游消费快速增长,网上商品零售额增长27.6%,快递业务收入增长42.8%。采取拓市场、提品质、优服务等措施稳定外贸出口,进出口总额达6.3万亿元,其中出口3.95万亿元,占全国的28.5%、提高0.2个百分点。加工贸易创新发展步伐加快,“委托设计+自主品牌”方式出口占比达71%。一般贸易占比达43.4%,超过加工贸易比重。外贸综合服务、旅游购物出口、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快速发展。服务进出口增长15.4%,占对外贸易总额的13.8%。实体经济健康发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增长14.4%。民营经济发展保持领先优势,全年增长7.8%,占比达53.6%。组建广东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完善中小微企业综合服务体系,规模以上中小微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速提高2.6个百分点。年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超千亿元的大型骨干企业分别新增32家和2家,总数分别达243家和23家。促进国有企业提质增效,全省国资监管企业资产总额达6.7万亿元、增长11%。

(二)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业结构持续调整优化。我们把“三去一降一补”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任务,率先出台实施改革总体方案及五个行动计划,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淘汰钢铁落后和过剩产能307万吨、造纸落后产能9.658万吨。国有关停类“僵尸企业”实现市场出清2394户、国有特困企业实现脱困427户。认真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全省商品房去库存2197万平方米。推动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组建省属国企专业化住房租赁平台。金融机构杠杆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启动省属国企市场化债转股等企业降杠杆工作,政府性债务保持较低水平。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实现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下调社会保险费率,推进电力等价格改革,为企业减负超过1940亿元。启动18项、总投资2.25万亿元的补短板重大工程,软硬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我们坚持调整存量、引导增量、主动减量相结合,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三次产业比重调整为4.7:43.2:52.1,服务业增加值占比提高1.5个百分点。科技服务、工业设计、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服务等生产**业高速增长,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提高到61.7%。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新引进投资亿元以上项目219个、总投资1876.2亿元,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2%。大力发展智能制造,培育年产值超亿元的机器人骨干企业15家,新增应用机器人2.2万台、总量超过6万台。先进制造业增加值、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分别提高到49.3%、27.6%。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新能源汽车产量增长76.3%,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快速发展。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降低新一轮技术改造政策门槛,工业技改投资增长32.8%。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农林牧渔业实现增加值3781亿元、增长3.1%。建成高标准农田320万亩。如期完成地方储备粮增储任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速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成效明显。农村普惠金融“村村通”试点扩大,组建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政策性涉农保险品种达18个。海洋生产总值达1.55万亿元、增长12.4%。坚持信息化先导战略,加快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光纤接入用户增长69%,超高速无线局域网应用试点在多领域展开。“互联网+”行动扎实推进,启动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云计算、物联网产业规模扩大,智慧城市、智慧交通等应用范围不断拓展,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55.3%。

(三)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展动力加快转换。我们坚持把创新驱动发展作为转型升级的核心战略和总抓手,围绕建设国家科技产业创新中心,扎实推进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试点省建设。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全省研发经费支出占比提高到2.58%,有效发明专利量和PCT国际专利申请受理量分别增长21%和55%,技术自给率达71%,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57%,基本达到创新型国家和地区水平。高水平大学、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加快,参建高校有48个学科进入全球ESI排名前1%。开放型创新体系日趋完善。实施国家重点实验室倍增计划,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达213家。国家在粤大科学装置建设扎实推进。累计建成产业技术创新联盟204家、新型研发机构180家、国家级质检中心75家。狠抓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新增8000家、总量超过1.9万家。推动专业镇创新发展,新建专业镇协同创新中心6家。新增院士7人,引进一批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科技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推行企业研发费用补助、创新券等普惠性科技政策,全省企业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减免金额超过100亿元。61家省属科研院所和高校开展经营性领域技术入股改革试点。科技信贷、创投风投等发展迅速,创业投资管理规模超过1万亿元。启动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迸发,国家和省“双创”示范基地建设进展顺利,新增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6家。科技企业孵化器达634家,提前实现倍增计划,在孵企业超过2.6万家。推进“互联网+双创”、“四众”平台创新发展,众创空间达500家。成功举办“双创”活动周。

(四)*推进改革攻坚和开放合作,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我们把落实中央总体设计和从实际出发先行先试结合起来,牵牢行政体制改革“牛鼻子”,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改革的深度力度进一步增强。全面推行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新取消省级行政审批事项122项,清理规范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126项,行政审批标准化加快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改革扎实推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实行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新增各类市场主体161.58万户、注册资本金7.19万亿元,分别增长16.5%和39.6%。“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全面推开,全省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76.7%,省网上办事大厅覆盖至镇街。率先出台市场监管条例,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司法体制、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省以下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等改革有序推进。基本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深化中期财政规划编制改革,推进零基预算,实行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改革,专项资金压减到51项、基本实现“一部门一专项”,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相关配套政策。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清单管理和网上备案制度,鼓励和扩大社会投资。金融改革不断深化,全年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的30%、提高7个百分点,本外币贷款余额突破11万亿元,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提升。“互联网+”众创金融示范区建设顺利推进。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监管,推进省属国企50家二、三级企业体制机制创新,开展国有资本运营和投资公司试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全面铺开,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理核实工作。

我们着力实施自贸试验区和“一带一路”建设战略,带动国际经贸规则和对外开放布局创新。出台广东自贸试验区条例,率先实施“证照分离”、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等改革试点,形成第二批39项改革创新经验并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新设企业7.6万家,合同利用外资520亿美元、增长1.3倍。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互联互通水平提升,境外合作园区建设加快,对沿线国家进出口增长6.5%,实际投资增长65.3%,国际产能合作加强。吸收欧美发达国家实际投资增长14.1%。驻外经贸代表处全球网络布局进一步完善。新增国际友城7对。基本完成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中期目标,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成效明显,粤台经贸合作文化交流*开展,以侨引资引智有效推进。成功举办第十一届中国国际航空航天博览会。推动泛珠区域合作取得新成效,对口支援新疆、西藏及四川甘孜等工作扎实推进。启动实施与广西、四川、云南、贵州四省区“十三五”对口扶贫协作,顺利完成与湖南、湖北贫困人口劳务输出对接试点任务。

(五)加大统筹发展力度,区域城乡协调发展扎实推进。我们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实施珠三角优化发展和粤东西北振兴发展战略,落实全面对口帮扶,有序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全省区域城乡发展协调性不断增强。*推进珠三角“九年大跨越”,加快构建现代产业新体系,重大平台建设扎实推进,珠三角先进制造业增加值、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分别达54.9%和32.5%,产业竞争力和辐射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粤东西北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成效,新增出省通道1条、连接珠三角通道4条。大力推动产业转移和产业共建,促进产业园区提质增效。省产业转移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约15%,占粤东西北地区的比重达28%。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和新区起步区建设有序推进。第一轮全面对口帮扶顺利完成,珠三角六市累计投入财政帮扶资金189亿元,引进产业项目2062个、总投资4204亿元。城乡规划建设体制改革试点省建设全面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提升,地铁、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取得新进展。户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新增155万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54.01%。县城和重点镇建设加快,启动特色小(城)镇培育创建工作。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扎实推进,启动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村村通自来水、农村公路路面硬化等工程进展顺利,完成2903公里山区中小河流治理。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范围扩大。

(六)大力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我们坚持绿色发展永续战略,*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强化生态红线刚性约束,落实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开展环保督察,强力推进污染防治,绿色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预计可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降碳目标任务。完成电机能效提升224.9万千瓦,关停淘汰小火电机组38万千瓦。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发展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35.4万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约5万辆。完成“三旧”改造5.2万亩,节地率达35.7%。碳排放权交易和碳普惠制试点稳步开展。东江流域上下游水权交易试点扎实推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PM2.5、PM10年均浓度均下降5.9%,空气质量优良率位居全国前列。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广佛跨界河流、茅洲河、练江、小东江等重点流域污染综合治理稳步推进,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全面展开,跨省河流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初步建立。推进粤东西北地区新一轮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扎实推进。*开展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完成造林301万亩,建设生态景观林带1658公里,新建森林公园265个。推进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绿色生态水网建设,国家森林城市达5个、湿地公园达90个。绿道功能更加完善。雷州半岛生态修复扎实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加强。

(七)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步伐加快。我们坚持民生优先,努力增进民生福祉,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扎实办好十件民生实事,各级财政实际投入2367亿元,其中省级财政投入941亿元,解决了一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残疾人和孤儿生活保障等底线民生保障水平进入全国前列。棚户区住房改造新开工8.1万多套(户),货币化安置率达19.8%,农村危房改造约12.08万户。城镇新增就业147.1万人,促进创业12.3万人。推动企业全员足额参保,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政策。调整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职工和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启动医保城乡一体化改革试点,大病保险向困难群体倾斜,覆盖范围延伸至职工参保人群,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启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战,完成176.5万名扶贫对象的精准识别、建档立卡,统筹实施产业发展、劳动力就业等帮扶工程,全年共投入扶贫资金112.08亿元,50万相对贫困人口顺利脱贫。

我们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创新和加强社会治理。教育强市、强县、强镇创建基本完成,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县建设步伐加快,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实现全覆盖,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获批设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粤升学考试工作稳妥推进。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日趋完善。文艺精品创作生产取得新成果,舞剧《沙湾往事》荣获国家文华大奖。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扎实有效。组建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媒体融合发展取得新突破。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创意产业等健康发展。启动卫生强省建设,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行分级诊疗制度,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实施医师多点执业及区域注册制度,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提高。中医药事业改革与发展步伐加快。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出生人口素质不断提高。群众体育蓬勃开展,足球改革有序推进,南粤古驿道定向大赛综合效益显著,我省运动员在里约奥运会、残奥会上获金牌总数分别居全国第二和第五。妇女儿童、孤儿保障、养老助残等工作取得新成效。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毒品、“两抢一盗”、制假售假、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抓好治安重点地区集中整治。加强社会矛盾排查化解,“七五”普法工作全面启动。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不断提高,气象现代化建设顺利推进,防灾减灾工作有力有效。司法行政、海防打私、人防等工作得到加强。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国防建设和民兵预备役工作继续加强,双拥共建、优抚安置*推进,军政军民更加团结。

过去一年,我们坚定不移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坚持向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省政协通报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实行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一把手”责任制,共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733件、省政协提案593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10项,制定、修订政府规章12项,废止政府规章6项。制定出台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不断加强。政风建设扎实有效,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毫不松懈整治庸政懒政怠政。省直党政机关及参公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零增长。全面落实省政府党组主体责任,制定实施省政府党组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制度。监察工作得到加强,审计全覆盖稳步推进,督查力度加大,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

各位代表!在世界经济持续低迷和国内“三期叠加”的大环境下,我省取得这样的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省广大干部群众攻坚克难、团结奋斗的结果,也离不开海内外各界人士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全省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职工,向驻粤人民解放军、武警官兵、人民警察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各界人士致以崇高敬意!向长期关心支持我省改革发展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国际友人表示衷心感谢!

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产能过剩和需求结构升级矛盾仍较突出,防止实体经济结构性供需失衡、金融和实体经济失衡、房地产和实体经济失衡任务艰巨;区域行业分化走势明显,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仍然突出,农村建设发展仍然滞后;市场预期不稳定,实体经济面临困难较多,要素成本持续上升,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不足;自主创新能力不够强,重点领域改革攻坚难度加大,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有待加强;财政收入增长放缓与刚性支出需求矛盾加剧;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特别是民生社会事业仍存在一些短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待加强;经济金融风险隐患增加,资源环境约束日益趋紧,污染治理、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政风建设、廉政建设任务繁重,政府职能转变有待深化,等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更有力措施加快解决。

二、2017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我们将迎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综观国内外形势,世界经济仍处于缓慢复苏进程,全球贸易增长低迷状况短期内难以改变,保护主义和逆全球化倾向抬头,国内经济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矛盾和问题仍然突出,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我省发展仍然面临很多困难和挑战。但同时也要看到,目前我国仍处在可以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经济发展回稳向好的基本面并未改变,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效应进一步显现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经济增长呈现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势头,加快转型升级迎来新的契机。同时,当前我省已进入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必须按照省委“三年攻坚、两年巩固”的总体安排,把2017年作为攻坚之年,对照国家统计监测指标体系,集中攻坚、补齐短板,力争完成主要任务、实现基本定局,为2018年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赢得更大主动权。为此,我们既要坚持目标导向,坚定发展信心、保持战略定力,又要坚持问题导向,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因势利导、把握机遇,强化责任、主动作为,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作风做好全年各项工作。

今年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着力构建创新型经济格局,着力推动珠三角和粤东西北一体化发展,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振兴实体经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今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以上,进出口总额实现正增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9%,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2.65%,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以内,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节能减排降碳约束性指标达到国家下达的“十三五”总目标进度要求。

为实现上述目标,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努力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

持续扩大有效投资。围绕稳增长、补短板、调结构,全年安排省重点项目建设投资5400亿元。突出抓好基础设施投资,确保全年增长10%以上。加快高快速交通网、重大水利工程、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环保基础设施、重大能源工程、民生工程等项目建设。新开工高速公路项目7个、建成7个,新增通车里程635公里;新开工铁路项目6个、建成4个,新增运营里程103公里。推进赣深客专、广汕客专、港珠澳大桥、深中通道、广佛江珠城轨、广州白云机场扩建、湛江机场迁建、韶关机场改扩建等交通重点项目建设,抓好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西江北江航道扩能升级、湛江徐闻南山港等水利港航项目。创新投融资方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更好发挥民间投资的主力军作用。

有效**消费潜力。创新开展消费促进月、广货网上行及全国行活动。挖掘汽车、家电等传统消费潜力。支持城镇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和新市民住房消费。引导生活服务业向多元化、个性化转变,大力发展健康养老、教育文化、信息、体育健身等服务消费。推进全域旅游发展,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扩大电子商务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改善三四线城市和农村消费软硬环境。建立健全重要商品追溯体系。

力促外贸回稳向好。全力扩大出口,稳定出口市场份额。打造一批境外重点展会平台和名优商品展销中心,推进驻外经贸代表机构建设,完善自主的外经贸网络。重点加强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直接经贸合作,深度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新兴国家市场。用足用好出口退税、出口信保、便利通关等扶持政策,扩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高附加值产品出口。完善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扩大先进技术、重要装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支持融资租赁等贸易方式进口。加快推进“三互”大通关改革,完善全省统一的电子口岸平台体系、“单一窗口”应用和大数据服务体系。加强贸易摩擦应对指导和服务。

加强社会预期引导。坚持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政策思路,着力提高政策质量和透明度,用稳定的宏观经济政策稳住市场预期,用重大改革举措落地增强发展信心。加强经济形势分析研判,强化监测预警和相机调控,推进政策配套协同,提高政策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维护法治环境,落实产权保护制度,稳定企业信心。

(二)坚定不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增强定力、巩固成果、乘势而上,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推动五大任务取得实质性进展。分解落实重点行业年度去产能工作目标,完成化解50万吨钢铁过剩产能任务。深化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巩固国有关停企业市场出清成果,推进250户以上国有特困企业脱困。提高去库存工作精准性,重点化解非商品住房库存,推进三四线城市商品房去库存。加快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更好发挥省属国企专业化住房租赁平台作用,支持商业用房改为租赁住房,棚户区住房改造货币化安置率提高到20%以上。做好金融去杠杆工作,突出降低企业杠杆率,国有企业负债率降至65%以下。在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上加大力度,力争全年为企业减负2000亿元以上。进一步聚焦软硬短板,扎实推进18项重大工程建设。

加快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坚持制造业立省,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提高制造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力争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28%。加快发展智能制造,培育一批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国家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示范省,以“互联网+先进制造”专业镇和龙头骨干制造企业为重点,开展融合创新试点。推进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发展工作母机类制造业,培育100家产值超10亿元的先进装备制造骨干企业,形成20个产值超100亿元的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加快华星光电11代液晶面板、富士康10.5代显示器、珠三角北斗卫星应用示范、中委广东石化等重大项目建设。优化发展现代服务业,开展新一轮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推动生产**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力争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53%。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加快建设海洋强省。

提升信息化发展水平。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力争全省光纤入户率提升至79%。加快超高速无线局域网在智慧交通、智慧城市、工业互联、城乡社区等领域推广应用。*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推进互联网与各行业深度融合发展。推广三网融合和智慧社区便民服务,创建“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实施大数据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珠三角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

(三)*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建设国家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统筹推进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试点省建设。强化广州、深圳创新引领作用,支持珠三角各市申报国家创新型城市。*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引进培养等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快培育一批引领创新发展的行业领军企业,推进产学研多层次协同创新,把科技创新真正落实到产业发展上,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

加快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健全省实验室体系,推进省重点实验室提质培优,启动建设广东省实验室,实施国家重点实验室倍增计划,争取建设国家实验室。加快中国(东莞)散裂中子源、惠州强流重离子加速器等大科学装置建设,打造广东国家大科学中心。推进高水平大学、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争取年底前达2.3万家。推动年产值5亿元以上的大型工业企业实现研发机构全覆盖。培育一批新型研发机构和专业镇协同创新中心。加快构建技术创新中心体系,支持发展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组建若干家省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加强中小微企业公共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科技服务平台体系。继续实施“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特支计划”、“扬帆计划”等重点人才工程。

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对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组织第三代半导体材料与器件、智能机器人等省重大科技专项及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加强无人智能技术、精准医学与干细胞等核心技术攻关,努力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开展新一轮省部院产学研合作,落实部省合作重大项目。加快军地两用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应用。*推进经营性领域技术入股改革试点。建设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导的创新转化体系。启动建设华南(广州)技术转移中心。支持创业投资、产业基金等加快发展,打造华南风投创投中心。建设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强化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加快完善知识产权交易和运营市场,推进中国(广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推行“互联网+创新创业”新模式,加快科技“四众”平台和科技小镇等建设。完善前孵化器、加速器等孵化育成体系,力争新增科技企业孵化器50家。推动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建设一批“双创”示范基地。办好高交会、科博会等重大科技展会,支持举办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培育壮大创客群体,营造“双创”浓厚氛围。

(四)全面深化基础性关键性改革

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重点精简创业创新、公共服务等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加快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全面落实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的事项和标准管理体系。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等改革。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推进企业“多证合一”,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深化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行“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拓展省网上办事大厅功能,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推进盐业体制、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等改革。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

深化财税价格和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强预算管理,全面开展零基预算,完善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滚动编制新一轮中期财政规划,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推进省级财政出资政策性基金整合优化。加快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强财政预算支出进度管理。落实中央税制改革措施,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制定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加快投资项目网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深化输配电价等价格改革。

加强金融改革创新。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导向,防止金融“脱实向虚”。做大做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快推动设立民营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发展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大股权融资力度,支持企业发行债券融资。推动建设科技股权交易平台。推动落实融资担保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探索建设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扩大农村普惠金融“村村通”试点。

*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坚持有进有退、聚焦主业,加快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优化,重点整合集团下属二、三级企业。深化股份制改革,有序推进资产证券化。抓好50家企业体制机制创新试点,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在若干领域实现混合所有制改革实质性突破,探索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稳步推进国企市场化债转股。建立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推动国资监管部门以管资本为主转变职能。

(五)以提质增效振兴实体经济

*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坚持以提高质量为中心,走以质取胜和品牌发展道路,夯实质量技术基础,用质量优势对冲成本上升劣势。加快构建广东先进标准体系,将一批关键共性技术专利上升为团体标准。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扩大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实施范围,增加高质量、高水平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提高库存周转率和产销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支持国家商标审查协作广州中心建设。引导企业推进质量创新,发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增强产品竞争力。

着力提高实体经济增长效率。加强激励、鼓励创新,增强微观主体内生动力,提高盈利能力、劳动生产率、全要素生产率、潜在增长率。*推进新一轮技术改造,落实技改事后奖补政策,引导80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完成工业技改投资4400亿元。大力发展机器人产业,培育20家产值超亿元的机器人制造及集成企业。开展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培育建设试点,带动制造业智能化转型。加快培育供应链服务企业,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全链条服务。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提高单位面积投资强度和产出密度。实施制造业劳动力技能提升计划,促进人力资源向人力资本转化。

加快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重点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建设若干新兴产业创新中心。深度融入全球产业技术创新链,积极推动虚拟现实、人工智能、无人驾驶、核心芯片等新技术研发应用,支持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无人机、3D打印设备等新产品推广。以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促进商业模式创新,积极发展移动电商、社交电商等网络营销新模式,打造分布式、分享型新业态。

促进民营经济高水平发展。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完善促进民营经济高水平发展的政策体系,更好激发民营经济活力。进一步放宽和规范市场准入,引导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项目建设。大力培育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对新获批企业实施以奖代补。支持中小微企业上市和到新三板、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等挂牌融资,建立后备企业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推动民营企业进入资本运营的高水平发展层面。提高大企业素质,深化培育超百亿元、超千亿元大型骨干企业,力争民营大型骨干企业达100家以上。

(六)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

把自贸区打造成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主动对标国际高标准投资贸易规则体系,深化重点领域制度创新,突出抓好口岸执法部门综合监管、项目综合审批等改革试点,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样本和改革模式。推进南沙片区粤港深度合作区建设,打造广州国际航运枢纽核心功能区。强化大前海区域联动发展和深港跨境金融创新。落实粤澳游艇自由行和澳门机动车便利入出横琴等政策,加快中拉经贸合作园等建设。加快建设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抓好总部经济项目落地,促进高端产业集聚发展。办好重大合作交流活动,增强国际影响力。

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升枢纽机场航线通达能力,发展海铁、江铁等多式联运,新增一批国际客货运航线,与沿线城市共建港口联盟。加快石龙、大田铁路国际物流基地建设,支持中欧、中亚、南亚班列运营,建设中俄贸易产业园。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建设广东—马六甲皇京港及临海工业园、沙特(吉赞)—中国产业集聚区、伊朗格什姆自贸区、埃塞俄比亚—广东工业园、中白工业园广东光电科技产业园等境外园区。参与打造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推进与东亚、南亚和南太国家合作,加强民间人文交流。深化友好省州、友好城市合作,扩大对外交往。

加快外经贸转型升级。坚持稳份额、调结构、增效益,推进外经贸强省建设。巩固一般贸易提升势头,力争占外贸总额比重提高到44%。培育壮大民营企业进出口力量。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支持加工贸易企业技术改造、研发创新和品牌营销,打造一批加工贸易创新发展及梯度转移承接示范园区。支持开展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大力发展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市场采购贸易等外贸新业态。加快发展服务贸易,推进广州、深圳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完善境外综合服务平台,聚焦重点地区、重点国别、重点项目,支持企业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和海外并购,引导对外投资健康有序发展。

积极吸收利用外资。加快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在法定权限内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建设吸引外资“强磁场”,努力成为外商投资首选地。降低外资准入门槛,优化利用外资结构,扩大制造业、服务业对外开放。积极吸引北美、欧洲及世界500强企业来粤投资,吸引跨国公司到广东设立地区性总部、研发中心等功能性机构。狠抓外资新项目落地,提高合同利用外资转化率。发挥侨乡优势,提升以侨引资引智水平。强化对港资台资企业转型升级的引导和服务。

深化区域合作。*实施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深度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创新口岸通关模式,推进港珠澳大桥珠澳口岸建设。加强粤台交流合作。深化泛珠区域合作,推进珠江—西江经济带、高铁经济带、琼州海峡经济带和跨省区重大合作平台建设。做好对口支援新疆、西藏、四川甘孜工作,实施与广西、四川、云南、贵州四省区扶贫协作,启动与黑龙江对口合作。

(七)扎实做好农业农村工作

积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放在突出位置,推动质量兴农。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加快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建设,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全年粮食产能稳定在1300万吨左右。以“三区三园”为载体和示范,推进现代农业建设。调整种养结构,培育一批名牌农产品和“三品一标”产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和农业生产服务业,抓好农村电商、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改革完善基层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加快发展现代种业,加强农机装备和设施农业建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发展林下经济、远洋渔业、深水网箱养殖等。加强农业投入品管控,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狠抓农业标准化生产和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大力发展绿色农业。

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细化落实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办法,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管理体系,支持开展土地股份合作。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三资”管理,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完善农业补贴政策,增加特色农业险种,发挥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作用。继续推进国有林场、供销社和农垦改革发展。探索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护体制改革。

加快新农村建设。整县推进乡村规划与建设。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全面推进94个县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加快海堤达标加固、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等工程建设,完成1700公里中小河流治理和48宗小流域综合治理任务。全面完成全省中心村、小城镇新一轮电网改造升级。推进农村人居环境集中连片整治。加快农村危房改造,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全面消灭人居泥砖房。完善农村基层治理机制,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规范发展村民理事会,深化村(居)务公开。

(八)更大力度统筹区域城乡协调发展

推进粤东西北振兴发展。以交通、产业、基本公共服务等为重点,着力推进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一体化发展。完善粤东西北地区交通基础设施,抓好内联外通高快速交通网项目建设。狠抓产业园区提质增效,加快重点转移项目落地建设,以项目带动形成一批产业集群,完成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800亿元,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400亿元,省产业转移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粤东西北地区的比重达30%。扎实有序推进新区起步区建设,促进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实施第二轮全面对口帮扶。培育壮大县域经济,支持原中央苏区县、海陆丰等革命老区加快发展。

提升珠三角优化发展水平。抓好珠三角“九年大跨越”收官各项工作。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和生产**业发展,提高珠三角地区制造业全球竞争力,力争珠三角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33%。激发重点开发开放平台活力,加快形成新的增长极增长带。*实施基础设施、产业布局等一体化专项规划,推进广佛同城化和三大经济圈建设深度融合。携手港澳推进珠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动“9+6”融合发展,加快建设大珠三角经济区。

大力推动产业共建。适应产业梯度转移规律,加强粤东西北和珠三角产业共建,下大力气推动跨区域产业链对接。重点推动珠三角大型骨干企业和特色优势企业的加工制造环节、增资扩产及转型升级项目,主导产业的配套企业,有稳定国际市场份额的劳动密集型加工贸易企业和规模以上生产**业企业向粤东西北转移,形成更紧密更合理的产业分工合作体系。省属国企新建工业项目原则上落户粤东西北。力争全年推动珠三角550个项目转移落户粤东西北。

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力争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54.9%。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创建国家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省,推行“多规合一”,启动市县全域总体规划编制,提高城市设计水平。完善城市综合交通网络,推广城市慢行系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快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统筹新老城区公共服务资源均衡配置。*推进新型城镇化“2511”试点。加快培育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以县城为重点提高县域基础设施水平,创建宜居宜业城镇。*挖掘南粤古驿道内涵,强化保护传承和合理利用。

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把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和接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城镇,加快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事业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力争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36%。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健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长效机制,推动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城乡联网,完善农村宽带网络和快递网络。深化农村社区建设试点。

(九)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强力推进节能减排降碳。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降碳目标。扩大能效对标行业范围,实施工业能效赶超行动。完成200万千瓦电机能效提升,全面完成10万千瓦及以上现役煤电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珠三角地区更新或新增公交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完成充电站、充电桩配套建设任务。推进海上风电等非化石能源开发,实施清洁能源利用示范工程。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推进能源管理体系和能源管理中心建设。推广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试点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完善碳交易机制,加大碳普惠制推广力度。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提升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供给能力。

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深化空气质量达标治理,全面实施火电、水泥等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治理工程,加强工业锅炉污染整治和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扎实推进臭氧和PM2.5治理,确保优良天数稳中有升。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快广佛跨界河流、茅洲河、练江、小东江等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巩固石马河、淡水河等整治成果。加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推进老城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的截污纳管建设,加强厂网配套,珠三角各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强化区域水污染防治联动协作,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确保实现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目标。稳步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加快城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加快推行垃圾分类。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推进粤东西北新一轮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省级环保督察,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

促进资源节约高效循环利用。严格落实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提高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标准。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建设,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大力推进“三旧”改造,实行新增建设用地与闲置用地处置挂钩制度。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行动,新增省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20家,加快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实施绿色清洁生产行动,推动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加快推进珠三角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国家级森林城市群示范区建设。强化主体功能区分区管控,编制实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严格落实林业、湿地、海洋等生态保护红线。加快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新增造林228万亩,森林覆盖率达59.08%,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2%。严格实施湿地用途管制和占补平衡。加快珠三角绿色生态水网建设。继续抓好雷州半岛生态修复。提升绿道网管理水平。实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行动计划,建设美丽海湾、美丽海岸和生态岛礁,促进依法科学用海。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推进排污权和水权交易试点。积极构建绿色金融体系。

(十)加快补齐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民生短板

多渠道促进就业和增收。扎实做好就业托底工作,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10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50万人。*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完善就业困难人员帮扶机制,促进高校毕业生、异地务工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稳妥做好去产能职工安置工作。搭建就业创业线上线下对接服务平台,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重点针对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研人员、小微创业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基层干部队伍、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等七大类群体,实施差别化收入分配激励政策,开展就业促进、职业技能提升、托底保障等支撑行动,培育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带动城乡居民增收。

*推进脱贫攻坚。抓好脱贫攻坚八项工程,落实帮扶项目,确保60万相对贫困人口脱贫。加快建设覆盖农村低收入群体的大数据库,建立健全动态管理、全程公示制度。突出抓好产业扶贫,实施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工程。推进旅游、绿色能源、交通等扶贫开发。加强贫困人口就业培训,鼓励各类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促进贫困人口就业创业。继续办好扶贫济困日活动。

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推动高水平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教育公平。系统推进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建设,强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加快实施南粤重点学科提升计划,推进省市共建地方本科高校。推进民办教育稳定发展,大力发展终身教育。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加快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建设。统筹推进强师工程,重点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和高层次教师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教育信息化,高标准建设省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着力建设健康广东。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推进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全面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快县级综合性医院建设和普通乡镇卫生院规范化改造,推进县镇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推动分级诊疗和基层首诊,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全面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构建互联互通的医疗卫生健康大数据平台。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支持和规范引导社会办医。树立“大健康”理念,坚持预防为主,抓好健康促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重大疫病防控,大力发展健康产业。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中医药“治未病”服务能力。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加快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项目。加强老龄工作,完善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居家养老服务配套建设,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广泛开展群众体育运动,深化青少年体育改革和足球改革,加快发展体育产业,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做好妇女儿童、助残恤孤等工作。

构建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强化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改革完善省级养老保险调剂金办法。积极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稳步推进医保城乡一体化改革。健全城乡居民养老、医保待遇动态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大病保险保障和医疗救助水平。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系统推进复合式付费方式。开展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

扎实推进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繁荣哲学社会科学,鼓励文艺精品创作生产。提高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重点向粤东西北倾斜。创建国家和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办好文化惠民活动,推动“广东公共文化云”正式上线,加快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加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革命遗址、传统古村落、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推进海上丝绸之路史迹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促进文化产业跨界融合发展,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做强一批龙头文化企业,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5.1%。加大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力度,强化版权保护,建设版权产业高地。

切实加强社会治理。下大力气保障社会公共安全,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金融犯罪、“两抢一盗”、制假售假等突出违法犯罪,推进全民禁毒工程。严密防范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抓好综治信访维稳,加强社会矛盾排查化解。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强化信息网络安全防护。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化重点领域风险点排查和专项整治,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坚守安全生产红线。构建和落实最严格、覆盖全过程的食品药品监管制度,加强粮食、乳制品、食盐等重点食品监管。强化反走私综合治理,提高管边控海能力。加强地质灾害监测与防治,完善自然灾害防御体系。加快构建“大应急”格局。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做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实促进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扶持政策,做好城市民族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促进宗教关系和谐。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做好国防动员、国防教育、民兵预备役、双拥共建、优抚安置工作,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继续做好人防、地震、气象、统计、档案、地方志、参事、文史等工作。

继续办好十件民生实事。今年全省将投入2346.2亿元,其中省级投入967.5亿元,重点针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指标,从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集中力量办好十件民生实事。一是巩固提升底线民生保障水平,二是加大扶贫济困力度,三是提高教育保障和发展水平,四是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保障水平,五是促进就业和创业,六是改善欠发达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七是加强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八是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九是提高基层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十是加大公共安全保障力度。

做好以上工作,必须将防风险放在经济工作全局的突出位置,增强风险意识、底线思维,抓好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加强金融监管,重点防范化解互联网金融风险和地方金融机构信贷风险,防控不良资产上升,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保持地方政府性债务合理规模,规范财政收支管理,保障财政平稳运行。坚持分类调控、因城因地施策,做好热点城市稳定房价工作,促进住房回归居住功能,坚决抑制房地产泡沫,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全面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必须牢固树立和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全面贯彻省委的决策部署,切实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促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开创政府工作新局面。一是加强民主法治建设。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定期向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切实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主动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沟通协商。*推进重点领域政府立法,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加强新型智库建设。二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强化依法行政考评。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合法性审查,推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决策责任追究。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及其辅助人员管理。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三是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监察、审计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强化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阳光政务建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四是推进政府作风建设。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继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全面治理庸政懒政怠政。加强对重大决策落实的预警、协调和督办,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省级一般性支出按不低于5%的幅度压减。加强政府系统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努力打造干净干事、敢于担当的公务员队伍。

各位代表!做好2017年各项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开拓进取、攻坚克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努力开创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2017年省十件民生实事

2017年,省十件民生实事共安排资金2346.2亿元,其中省级财政投入967.5亿元,分别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9%、11%。

一、巩固提升底线民生保障水平

进一步提高六类底线民生项目补助标准,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0元;城镇、农村低保人均补差水平分别提高到每月457元和206元;全省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平均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8088元以上、增长25%,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水平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450元和880元;全省城乡医疗救助住院补助平均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828元,增长30%,城乡低保对象基本医疗救助比例达到80%以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年提高到1800元,增长50%,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年提高到2400元,增长33%。

二、加大扶贫济困力度

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计划,帮扶30万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家庭发展种养殖业等产业,为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内、利率优惠、免抵押免担保、财政资金贴息的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按照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低于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的脱贫标准,实现60万贫困人口增收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每人每学年生活费补助标准小学由500元提高到3000元、初中由750元提高到3000元、高中和中职(含技工)由2000元提高到5000元(含国家助学金)、高等专科由3000元提高到10000元(含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标准高中2500元、中职(含技工)3500元、高等专科5000元。为5000名6周岁以下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支持社区康园网络项目,新建108个社区康园中心,为1.8万名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等社区服务。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99%。省级财政安排3.55亿元实施养老床位建设奖补。

三、提高教育保障和发展水平

资助学前教育困难家庭幼儿36.7万人。省以上财政分担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义务教育寄宿制公办学校公用经费补助从农村扩大到城市,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年200元提高到250元。对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分别增长100%、67%。将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到每月人均不低于900元。支持欠发达地区推进教育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补短板和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等基础教育现代化工作。将省属公办高职院校的生均综合定额标准提高到每年7000元。对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大学生就读本专科期间每生每年发放10000元学费和生活费补助。全面开展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保障水平

实施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升级达标工程,重点支持25家中心卫生院、23家县级公立医院和中医医院升级;开展普通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将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津贴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增长60%,将村卫生站医生补助标准提高到每村每年2万元、增长100%;新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补助;为欠发达地区引进、培训5000名医务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8%,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不低于45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0元。大病保险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其中特困供养人员起付标准下调不低于80%,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起付标准下调不低于70%,报销比例达到70%以上。全省平均县域住院率提高到80%。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启动省级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和远程医疗平台建设,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达到75%以上。省级财政新增安排5300万元,进一步扩大农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覆盖面。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控,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80%。

五、促进就业和创业

支持10个省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省按每个5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对广东省“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50个以上获奖项目给予平均约10万元资助。加强劳动力技能培训,补贴参加技能晋升培训的劳动者22万人次,培训山区创业青年14350人。帮扶10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支持15个市开展“智慧人社”建设和社保经办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

六、改善欠发达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支持粤东西北地区建设新农村公路3000公里,省每公里补助18万元。省级财政安排15.82亿元,引导市县实施行政村窄路基路面改造、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农村客运亭等建设,提升全省行政村客运班车通达率。省对原中央苏区、海陆丰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国省道新(改)建、国省道路面改造工程、县乡公路建设、公路危桥加固均按全省最高档次标准给予补助,比全省平均补助标准约高20%。棚户区住房改造开工3.67万套(户)。支持7.9万户农村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对分散供养五保户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提高到每户3.4万元、增长70%,对建档立卡相对贫困户补助标准提高到每户4万元、增长100%。扶持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林下经济扶贫示范县和特色经济林项目建设。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实施奖补项目约4000个。普惠金融“村村通”试点县(市、区)全部建成综合征信中心,试点县(市、区)建设信用村数量达到行政村总数的60%以上,乡村金融服务站和助农取款点建设实现行政村全覆盖。

七、加强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

省级财政安排4.82亿元,支持欠发达地区“一县一场”垃圾处理场项目建设和无害化运行,对7个生活垃圾焚烧厂和62个生活垃圾填埋场给予补助,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率达到90%,分类减量比例达到50%。年底前完成各地级以上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验收。启动20个县(市、区)整县推进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安排25.18亿元,完善生态补偿机制,落实国家和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转移支付。省级以上(含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到平均每亩28元。

八、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省级财政安排1.2亿元,实施平安气象工程,支持新建气象站点60个、升级改造260个。支持森林防火、林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项目92个,开展森林航空消防。省级财政安排9.17亿元,增加4个巨灾保险改革试点市,对18个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给予保费补贴。省级财政安排22.8亿元,支持完成山区中小河流治理河长1700公里。省级财政安排1.87亿元,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严控禽流感、口蹄疫等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开展50个矿山的地质环境调查工作。

九、提高基层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省级财政安排2.12亿元,全面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支持省网上办事大厅功能向镇村拓展完善。加快推进原中央苏区农村超高速无线局域网应用试点。政务网络互联互通率提高到80%。省级财政安排40.8亿元,争取2017年我省人均公共文化支出水平达到230元以上,推进图书馆及文化馆总分馆试点建设,支持163家公共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免费开放,实施100处文化遗产保护。

十、加大公共安全保障力度

省级财政安排4.43亿元,开展“互联网+车辆管理”民生服务工程建设,提升防范打击涉车犯罪水平,推进1000个行政村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省级财政安排1.08亿元,开展电信网络有害信息和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工作。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试点镇区戒毒康复人员执行率不低于80%。支持欠发达地区提高2.2万名社区服刑人员的社区矫正质量。支持建设矿山、危化品应急救援基地8个。支持10个省质检站和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和更新设备、提升能力。全省食品检验量从每年每千人2批次提高到3批次,在全省2000家农贸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为全省15个地级市消防支队和7个区域性战勤保障中心,配备大功率消防灭火机器人和消防无人机等特种消防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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