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

  ——2013年12月27日在临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临河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乌云巴图

2013年工作回顾

2013年是新一届人大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攻坚之年。一年来,区人大常委会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凝聚全体代表的智慧和力量,紧紧围绕“富民强区”目标,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任务,为推进临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进程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行使了重大事项决定权

一年来,常委会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发展经济这一主题,就政府提交的重大事项进行了决议。依法认真审查了区本级财政决算、审计工作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及区政府债券安排、预算调整情况,并批准了相关报告。审查批准了区政府提交的《关于区教育局采取融资租赁方式解决校安工程建设投入资金不足的报告》、《关于临河区第三中学向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融资有关问题的报告》、《关于临河区人民医院售后回租赁项目融资租赁款有关问题的报告》、《关于临河区人民政府委托实施临河区B01、B02地块(清宜林海岸)棚户区改造项目并将委托建设资金及差额补足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的报告》等事项,为全区重大项目融资提供了保障。

二、任免工作不断改进,任免程序进一步规范

常委会按照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的原则,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2013年共依法任命区政府组成人员30名,免职10名;任命区人民法院审判员5名,撤销审判员职务1名;任命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1名,撤销检察员职务1名。在1月10日召开的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常委会听取了27名新任命的政府部门负责人的供职报告,并将其供职报告在《临河报》、《临河区人民政府网》和《临河人大网》上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监督工作不断加强,监督领域进一步拓宽

一年来,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以促进发展和保障民生为重点,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先后听取审议了12个专题工作报告,组织开展了3项执法检查、3项专项检查、3项督查、5项专题调研和6项视察活动,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改善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对公共财政的监督,财政收支得到进一步规范。常委会委托审计部门对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并对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了延伸审计。对审计出的问题,常委会形成决议,责成区政府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向常委会作出书面报告。

(二)加强对重大经济项目的监督,促进了项目建设的有序运行。常委会按照年初的安排,组织代表对造林绿化工作进行了督查,对设施农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集中视察了农村经济、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城市建设与管理情况,以及防洪堤景观大道及黄河大桥等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促进了全区经济健康发展。

(三)加强对民生工程的监督,促进了惠民工程的落实。一年来,常委会先后对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及城市集中供热、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物业管理、教育经费投入使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项工作的落实进行了检查、调研和视察,及时向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建议,推动了这些惠民工程的落实。

(四)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常委会听取了区法院、检察院工作情况汇报。对区法院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立案和执行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区检察院“不捕”、“不诉”刑事案件法律文书进行了备案审查;对区检察院在贯彻执行《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中监督职能的发挥情况、区公安局基层派出所工作情况和区司法局执行《人民调解法》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分别形成检查报告,以审议意见书的形式反馈给相关部门,要求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维护了司法公正。

常委会高度重视各类信访案件的办理和落实。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90人次(其中集体上访15批160人),接收各类信访案件65件,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其中,对区人民法院两起审判案件依法提起了再审程序。对上级人大交办的32件信访案件,已办结26件,占交办案件的81%,其余6件正在办理中。

四、代表工作在探索中推进,代表主体作用发挥明显

常委会把提高代表素质、增强代表履职能力作为代表工作的重心,不断完善措施、拓宽渠道、搭建平台,组织代表开展了一系列活动,为发挥代表作用创造了条件,提供了保障。

一是强化对代表的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和以会代训、分小组培训等形式,开展了26次代表培训;为区人大代表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大订阅《内蒙古人大》共305份,努力提高代表履职水平。

二是加强了代表活动。进一步完善了代表分组活动办法,制定了《代表履职考核办法》。先后组织人大代表200多人(次),参加了执法检查、调研、视察等活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代表小组组织辖区的各级人大代表,开展了向选民述职活动,接受选民评议。

三是加强了代表建议意见的督办。常委会在督办代表建议和意见时,实行了听汇报、通报、退办、回访“四项制度”。对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由主任、副主任亲自督办;对代表高度关注的问题,组织代表视察、检查;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十六届一次人代会以来,代表提出的61件建议、意见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8%。

五、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是加强了作风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开展了“转变作风、服务群众”和治理“慵懒慢贪”专项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下基层、听民意、访代表、搞调研,机关工作作风有了明显转变;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条例》,与去年相比,“三公”经费支出明显减少。

二是加强了制度建设。制定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进一步完善了《常委会议事规则》和机关工作制度,使常委会各项工作和机关内部管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加强了基础建设。进一步规范了常委会机关档案管理,为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拨付了人大工作经费,为基层人大和代表开展活动提供了保障。解放街道办事处人大代表活动阵地被列为自治区人大代表培训观摩点,得到市人大和与会人员的高度赞誉。

四是加强了宣传工作。创办了临河人大网站,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反映动态、交流经验、指导工作的作用。共编发上报人大信息285篇,在各类报刊杂志、网站刊登稿件189篇,在各级电台、电视台报道30多次。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监督的力度和深度还不够,监督实效和群众满意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一府两院”工作所提出的建议或作出的审议意见的落实监控力度不够;执法检查、视察的面不够宽;询问、质询等刚性监督手段还没有有效使用;与代表和群众的联系还不够经常广泛;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与新形势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14年主要任务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区人大常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履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坚决贯彻落实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依法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积极探索人大工作理论和实践创新,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第一,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要参照《巴彦淖尔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规范对“一府两院”重大事项的决策制度和程序,真正行使好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力。要继续加强对财税工作的监督,对政府财政预算及预算的调整和财政收支审计报告依法作出决定和决议。要开源节流,努力压缩政府财政赤字和借贷规模,防范政府债务危机和金融风险,努力使年度预算安排做到统筹兼顾,科学合理,保证重点。

要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对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法检两院”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的任免,实行“任前考察、任中表态(供职发言)、任后述职”,督促被任命人员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好职责。组织人大代表听取有关部门负责人的年度述职,并进行测评。

第二,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

要把推动政府重点项目建设作为监督重点,听取区政府项目建设和土地利用情况、招商引资和优化发展环境情况的工作报告;对引进企业落实投资协议情况、土地利用效率、对财政贡献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

听取和审议区政府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对部分预算部门、项目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区政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调研,以规范资金的管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对现代农牧业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对排水改造工程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对农村工作进行集中视察,以加快推进农牧业现代化。

继续把改善民生作为监督重点,对《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及管理、教育改革、医疗卫生机构改革情况进行调研,确保各项惠民政策公平、公正落到实处。

进一步加强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对区公安局基层派出所整体工作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区行政执法单位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评查,以推进法治临河建设。

继续加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跟踪督查,把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拆迁、住房、劳动保障、食品安全、供热等问题作为重点监督内容,促进问题的最终解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进一步加大人大监督工作力度。继续组织代表开展对“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包括驻区单位、条管单位、二级单位)的满意度测评,对群众反映强烈、不满意的单位和有关人员,适时启动询问和质询程序、特定问题调查、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第三,加强对代表活动和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代表工作

一是继续强化对代表的培训,提高培训实效。要把《宪法》、《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等与代表履职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培训重点,不断增强代表的法律意识,提高其履职能力;要创新培训方式,“走出去、请进来”,加强与区内外人大之间的交流学习,充分利用多媒体、电子网络等现代技术,结合代表履职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开展个案讲解或专题培训。

二是进一步加强代表小组活动,拓宽活动内容和形式。组织代表小组和代表开展“三联系”(常委会领导联系代表小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和“六个一”(向选民述一次职,开展一次专题调研,提出一个好的建议或意见,参加一次执法检查或视察活动,为选民办一件实事,记一本好的民情日记)活动,*选区,联系走访群众,了解群众的意愿、要求,帮助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活动实效。

三是加强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办理成效。要加强代表建议、意见的收集工作,并分门别类,定性入轨,加大跟踪督办力度,确保代表建议、意见严格按法律程序和时限办结,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四是加强对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大工作的指导,规范基层人大工作。要根据新形势的发展和上级党委、人大的要求,指导督促基层人大加强履职和自身建设,规范基层人大工作和代表活动,让代表小组活动更加规范有序、丰富多样,履行好监督职责,实现基层人大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第四,加强人大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履职能力

一是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继续下基层、听民意、访代表、搞调研,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广泛征求基层单位、人大代表、群众、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查找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常委会工作。

二是要加强学习培训,提升监督能力和水平。坚持常委会集体学习和专题讲座制度。邀请司法、财经、审计

税务等方面的专家,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法规讲座和专项工作培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

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提升人大宣传工作水平。要办好临河人大网站,及时充实、更新网站内容,使之成为宣传人大的载体、交流经验的阵地、联系群众的纽带。同时,实行人大新闻宣传奖励制度,借助市人大系统局域网、手机平台及各类报刊、网站,全方位、多视角展示临河人大工作动态和代表履职风采,推动我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工作上水平、出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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