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7日在兴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 长 阳 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环境,我们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 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自治区党委十届四次全会、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奋发有为谋发展,凝心聚力促和谐,取得了实施 “十二五”规划的阶段性成果。
初步核算,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35.66亿元,增长9%;财政收入12.31亿元,增长10.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137.38亿元,增长24.1%;规模工业增加值61.6亿元,增长15.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15亿元,增长12.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 配收入24791元,增长10.4%;农民人均纯收入10386元,增长14.5%。农民人均纯收入有望在2014年提前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着力推动项目落实,旅游胜地建设开局良好
胜地建设精彩起步。按照《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发展规划纲要》,主动开展灵渠申遗工作,并于2013年11月被正式列为广西申遗首选项目,有望成为广西第一个世界文化遗产;航空旅游产业城项目取得建设批复和许可,落实了部分项目用地,通用航空机场建设顺利启动。
宣传招商相互推动。在常规宣传的基础上,通过中央电视台专题片、电影《远山在呼唤》、高铁《旅游驿站》栏目、高速公路广告牌等 形式宣传兴安。成功举办葡萄节和米粉节,华江、漠川等乡镇举办的文化旅游推介活动受到好评。招商引资实施市外项目62个,完成市外到位资金64.06亿 元,实际利用外资1750万美元。中电投集团、中储粮公司加大在兴安的投资,大自然公司装饰新材料项目建成试产,湘商物流园、邦辉纺织二期、汽车检测中心 物流城等35个千万元以上项目,为兴安带来新的经济增长点。秦时明月文化旅游产业园、国际房车露营度假区、乐水园等旅游项目已达成初步意向落户兴安。
项目实施成效显著。以重大旅游项目的实施带动其他项目的落地开工,全年组织实施重大项目60个,总投资218.48亿元,年度 投资34.78亿元。全力抓好了桂林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工程建设及移民工作,川江水库实现大坝封顶,顺利完成移民的宅基地分配工作,移民正在建房,小溶江 水库大坝即将封顶,斧子口水库实现大江截留。湘桂铁路扩能改造兴安段和桂林至兴安高速公路开通,县城经湘漓至界首公路、溶江盐铺至龙胜江底公路、兴阳公 路、兴安火车北站连接线工程等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兴安县快速便捷的旅游通道构建基本完成。
多元格局逐步形成。加强旅游景区评级和酒店评星工作,加快实施老山界龙潭江景区、猫儿山云顶酒店、湘江战役陈列馆等旅游项目, 建成广西第一条休闲绿道——灵渠南渠休闲绿道(一期),积极探索风力发电观光、“一山三库”(1)畅游等新兴旅游项目的开发,兴安旅游“四张牌”(2)形 成品牌效应。全年接待游客人数531.2万人次,同比增长10.02%,实现旅游总收入38.8亿元,同比增长15.12%,获得“中国最美文化休闲旅游 名县”、“美丽中国示范县”、“美丽中国十佳旅游县”称号。
二、着力转变发展方式,县域经济实力显著增强
工业经济实力持续提升。一是园区发展水平有效提升。高起点规划,实行功能分区,不断完善乡镇区块功能,园区产业承载力不断提 升。加大园区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入驻企业达63家,项目总投资230亿元。二是新能源产业发展加速推进。风力发电一期项目10万千瓦机组正在 进行投产发电前的安装调试,二期10万千瓦已于2013年5月开工,三期10万千瓦已获得核准,界首、漠川等乡镇的风力资源已启动开发。引导光伏企业加大 市场推广力度,协助解决融资困难,兴安光伏产业实现了产业结构调整和复产。三是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海螺水泥等龙头企业不断做强做大,大锰锰业等11家公司 被列为桂林市“两化融合”(3)应用企业,宏旺菌业在天津股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目前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7家,产值超亿元企业39家,“四上”企业 118家。全县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完成169.3亿元,同比增长16.1%,工业经济对地区生产总值的贡献率达到57.8%。
农民收入保持快速增长。一是农业主导产业不断壮大。全县水稻、葡萄、柑桔、甜玉米、食用菌种植面积分别达到42.6万亩、 13.3万亩、11.5万亩、11万亩、800万平方米,农林牧渔总产值44.39亿元。第十九届全国葡萄年会在兴安召开。二是农民增收渠道不断拓宽,农 民人均纯收入连续第十二年位居广西前列。“种—养—加”现代循环经济模式和“公司+基地+农户”现代种养殖模式极大地带动了农民致富;“115510” (4)生态循环农业(生产)模式得到区、市领导的充分肯定;积极培育肉牛等新兴特色产业,肉牛养殖达2万头;林下种植41万亩,林下经济收入在农民收入中 占比扩大;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暨深化林权制度改革会议在兴安召开,林业生产者组织国际会议将兴安列为现场参观点。三是农村基础设施不断改善。继续 加快第三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建设,全区冬春水利建设现场会在兴安召开,荣获“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单位”;投入近4000万元完成村内 道路硬化155个村屯164公里,全县95%以上的建制村已通水泥(柏油)路,15个区级贫困村基础设施得到极大改善,全市农村公路标准化建设现场会在兴 安召开;建成桂北水果交易市场(一期),当年交易额达4亿元;为105个村屯安装太阳能路灯1536盏,按照“三改三建”(5)的要求完成40个“普惠 制”新村建设任务,涌现出马头山、大车头、屯川等一批新村示范点。
财政金融服务经济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一是积极实施增收节支。紧盯重点税源,抓好了现有新能源、建材、农产品加工等主导税源产业 的发展,财政收入保持了10.9%的增长。按照“严管开支不浪费,整合资金抓产业,加大投入办项目,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提高财政运行的质量,实现了保 增长、保民生、保运转和支持重点产业、重大项目的目标。二是不断加强审计监督。开展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查实县乡两级政府具有偿还、担保义务的债务数额, 政府性债务处在低风险的可控范围之内。加大对政府建设投资项目的监督,全年审计项目116个,核减工程造价1285万元。有效推进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评审 项目219个,审减金额0.75亿元。三是有效促进政企、银企合作。加强政府、企业、财税金融系统之间的沟通,协调银行与大型项目(企业)的全面战略合 作。作为全市唯一的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县,各项存款余额突破100亿元,各项贷款余额突破75亿元,存贷比排在全市前列。在全市率先建成农户信用信息数据 库,荣获广西“信用县”称号。
三、着力完善基础设施,城乡品质得到大幅提升
坚持规划先行。高标准完成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和县城、城南区、城北区等3个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完成界首、严关、高尚等三个乡镇的总体规划,形成“一中心、五重点、轴向带动”(6)推进城乡建设的总体思路。
加快功能提升。五里峡直供水、灵渠国宾馆、三台路及迎宾路改造等项目顺利完成,第二水厂、城北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改扩建、管 线下地等项目快速推进,湘水乐园、日月湖、恒嘉山语湖等项目进展迅速,二招片区、秦皇路、双灵路、兴桂中路等改造项目顺利推进,城南新区基础设施逐步完 善,县城框架不断拓展,功能档次不断提升。
探索多元投入。积极探索多渠道的“融资、投资、开发、建设和土地储备”模式,筹建兴安县兴顺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中铁建一院签订框架协议,合作推进桂黄公路严关至县城段迎宾大道和滨江公园等重大项目的建设。
强化城镇管理。坚持建管并举,市容环境进一步提升。拆除违法建筑17宗2760平方米,新建、改建5个公共停车场和27个公 厕,完成村镇污水垃圾处理规划编制。严关镇“书记工程”(7)进展顺利,成效凸显。界首镇被评为第二批“自治区历史文化名镇”,白石水源头村、漠川榜上村 被评为第二批“自治区历史文化名村”。
四、着力建设美丽兴安,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
积极加强生态县创建力度。大力推进“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全县森林覆盖率由2012年的75.88%提升至2013年 的76.08%。高效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全面完成2013年能耗下降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海螺、桂牛等8个污染物减排工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 不断增加,兴安镇冠山村和石坑村、白石鳌头村、漠川榜上村被列为自治区级生态村,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创建工作走在全区前列。
*推进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对分布在漓江、湘江流域的重点污染源企业和尾矿库安全进行重点监管,关闭30家不符合产业政策及违 法排污企业。完成县城备用水源地建设,对全县各村屯具备饮用水功能的小溪、沟渠、泉眼落实了保护措施,提高了城乡居民的饮用水安全。建成41个农村环境连 片整治污水垃圾处理项目,新开工46个,有效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大力实施“美丽兴安·清洁城乡”活动。投入近亿元进行立面改造、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了停车位、交通标识,改造升 级了一批农贸市场,在全市率先探索实施街道“空中绿化工程”,为自然村保洁员发放工资补贴。建成乡镇垃圾中转站4个,列为全区“村收镇运县处理”垃圾处理 模式试点县。不断创新垃圾处理模式,引入有偿服务和市场竞争模式,有效破解了农村垃圾处理难题。
五、着力推进民生改善,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社会大局和谐稳定。顺利完成全国“两会”、“八·一”、南宁“两会一节”、十八届三中全会等重大节庆和**时期信访维稳工作。 加强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对刑满**人员安置率100%。*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受理调解各类民间纠纷800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810多万 元。积极预防和遏制毒品蔓延,实现了对毒品问题的综合治理。集中力量打击传销窝点,明显削弱和压缩了传销活动生存基础和活动空间。加大对“法轮功”、“全 能神”邪教的打击力度,大力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加大刑事案件侦破力度,加强县城区域巡逻,有效提高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安全生产形势好转。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连续第四年获得全市安全生产特等奖。海螺公司在全市率先通过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典型企业创建工作评审。
社会民生事业稳步发展。累计投入近5亿元用于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扎实推进了53个为民办实事项目。积极实施科技项目带动 县域经济发展战略,荣获“广西科普示范县”称号,并第6次蝉联“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全力加强控辍保学,“普九”各项指标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第三小学建 设全面实施,教师在编不在岗及聘任问题有效解决;全市公共文化和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布置会、千村万户文艺惠民工程推进会在兴安召开;新农合参合率达 99.5%,提高了住院补偿比例和封顶线;公立医院改革扎实推进,在全市医改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漠川两位乡村医生获评中央电视台2013年“最美乡村 医生”;在全市率先出台计生家庭特别扶助办法,将诚信计生纳入村规民约,全区诚信计生工作现场会在兴安召开;新增就业、转移就业、就业培训任务超额完成,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之内;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超额完成任务,获得“全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取得突出成绩单位”;最低生 活保障工作走在全市前列;连续第七年获得自治区“双拥模范县”;完成两个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基站建设;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顺利实现人员和职能的交接, 全县未出现重大饮食、用药安全事故;荣获“广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国群众体育先进集体”。
同时,编制、物价、残联、供销、粮食、县志、档案、老龄、气象等事业长足发展,地震、消防、社会科学、公共节能、国防动员等工作取得进步,工青妇、群团组织以及中直、区直、市直驻兴安县单位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着力提升执政能力,政府自身建设全面加强
一年来,我们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全面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 听取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意见。全年按期办结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78件、政协委员提案65件,办复率100%。政务服务工作实现县乡100%全 覆盖,全年集中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13.6万件,业务办理数量、质量居广西各县区前列。扎实开展公务员培训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执行 项目招投标、土地招拍挂等制度,从源头上、制度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强化行政复议工作,严格审查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 益,妥善解决了一批行政争议案件。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的一年,全县经济发展取得良好成绩,社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这是县委统揽全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 县政协积极监督、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县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同心同德、合力攻坚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向所有关心和支 持兴安县发展的领导、同志们以及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也深刻地认识到,前进的道路上还面临许多困难,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 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任重道远;财政增收乏力,收支矛盾压力加大;城乡一体化水平不高,一些关系群众利益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因 建设计划调整、重大设计变更、项目资金筹措和阻工等原因,5个主要建设项目进度偏慢或暂缓实施。以上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要科学应对,勇于攻坚,采取措 施,全力解决,确保兴安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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