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执天下

作者:cuslaa

    【第三更,红票,收藏。由于个人原因,从明天开始,更新时间改为零点,十二点和十九点。三更依然不变,只是更新的时间提前。】

    程禹一愣:“为什么?!”

    “嗨……”刘易一叹,为程禹的迟钝,“谋杀自首,可减二等论处的条贯,《律疏》【即《唐律疏议》或称《永徽律疏》】上可没有!”

    “啊!”程禹顿时恍然。

    韩冈有才学!现在他们不得不承认,这一块西北来的昆冈璞玉,也许诗赋不成,但经义已烂熟于胸,王韶、吴衍和张守约推荐得没错。王安石的青眼也没错,皇帝的特旨更没错!

    既然韩冈才学如此,就不能再抱着侥幸。不论是千头万绪的家产分割,还是证言多矛盾的田产纷争,都不一定能难得住他。宋承唐律,此时通用的《刑统》根本是成于《律疏》的抄袭,两人现在都不能保证韩冈没有看过《刑统》和《律疏》。如果拿出来的案子能用唐律上的条文解决,说不定会正中其下怀。

    但阿云案不同,有伤者,有凶手,凶手还认了罪,看似很简单,但却有着一个陷阱在里面。

    两人对视一眼,同时用力的点了点头,还没入官的韩冈,必然会踏进陷阱。

    韩冈翘首以待,等刘易和程禹再次回来,他立刻露出如阳光般的和煦笑容。前面的几道关那么容易就过去了,最后一题的难度必然不会高。刘、程这两位韩冈还不知道名讳的流内铨令丞,算是他在官场上遇到的最为善意的几个人之一。对他们,韩冈心中好感大生。

    韩冈脸上灿烂的微笑刺伤了刘易和程禹脆弱的心灵,在两位令丞的眼里,这位年轻的秦州选人笑容中充满了恶意的讽刺。刘易心中更恨,将好不容易翻出来的卷宗递到韩冈面前。

    韩冈拿过卷宗一翻,笑意更盛,感激之情也更多了几分。正与他猜测的一样,最后的判案更为简单,不是繁琐的家产析分,也不是产业争夺,更不是什么无头公案,而是一桩杀人未遂案,罪犯在公堂上自承其罪,要求对此写出判词,写明罪名、判决结果,并所引用的法律条贯。

    什么样的考试肯定能得满分?————事先知道标准答案的考试肯定能得满分。

    韩冈简直要笑出声来了,这就像是高考考试时,发现所有的考题自己正好都做过,而且连每一题的标准答案也了如指掌。真不知是自己的运气,还是流内铨的铨试就是这么轻易。

    这桩案子韩冈看过。登州阿云案,即便是以他对律法的陌生,同时一直以来对通行的《刑统》只是泛泛读过,并未精研,却也照样了如指掌。因为这桩案子,直接引发了变法派与反变法派的一次大规模交锋,从而震动了官场。

    就在熙宁元年到二年,一桩闹翻了整个朝堂的杀人未遂案,确立了‘谋杀已伤,按问欲举,自首,从谋杀减二等论’这一条律法。如果是普通的士大夫,他们不会关心刑律。但无论前身今身,皆接触过此案的韩冈,又哪会不知?

    这一案的案情其实也很简单:登州女子阿云居母丧期间,因叔父贪图聘礼将其许配于农夫韦高,而韦高本人相貌丑陋、年岁又大,阿云不喜,这位彪悍的山东婆娘遂趁夜持刀将韦高连砍十几刀。不过妇人力弱,只是将其砍伤。而当阿云作为嫌疑人被传到官府时,不待审讯,她便自吐其实。

    谋杀未遂很好判,依律当绞,而阿云不待审讯和用刑便自承其罪,在此时算是自首,依天子早前的敇书当减两等。登州知州许遵判得便是流放。

    只是这判决上到审刑院和大理寺复核时却被推翻,因为他们认为韦高是阿云丈夫,妇人谋杀夫婿,是犯人伦,属十恶不赦之罪,依律当斩立决。因韦高未死,可减一等,当绞。

    而大理寺和审刑院的复审意见传到登州后,许遵则抗辩说,阿云是许嫁而未嫁,而且丧期定亲违反孝道,在宋律中是要杖责并断离的,因此她并非韦高之妻,当以‘凡人’论,也就是没有关系的普通人论处,许遵坚持原判。

    大理寺这时又说,阿云在孝期结亲,是违律为婚,更当加罪一等,同时在《刑统》中,有‘于人有损伤,不在自首之例’这一条,不承认阿云算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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