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克利斯朵夫

作者:罗曼·罗兰


  住二楼公寓的是法列克斯·韦尔夫妇。这一对有钱的犹太人,无儿无女,一年倒有六个月住在巴黎乡下。虽然他们在这儿住了二十年——(这完全是住惯的缘故,因为他们很容易找一个跟他们的财富更相称的屋子),——却老是象过路的外方人,从来不跟邻居交谈一句话,人家关于他们的事也不比他们第一天搬来的时候知道得更多。这一点可不能成为不受批评的理由。正是相反:他们不讨人喜欢;当然他们也绝对不想讨人喜欢。其实他们的为人倒值得人家多知道一些:夫妇俩都是好人,而且绝顶聪明。六十岁左右的丈夫是一个亚述考古学家,为了中亚细亚的发掘享有盛名;象许多犹太人一样,他头脑开通,兴趣极广,决不以自己的专门学问为限;他平时注意着无数的事:美术,社会问题,一切现代思想界的运动。可是这些都控制不了他的精神,因为他觉得所有的学问都有意思,可没有为了任何一门入迷。他很聪明,太聪明了,太不受拘束了:这一只手建造起来的东西,老是预备用另一只手毁掉;因为他建设得很多,又有事业,又有理论,的确是精力过人。由于习惯,由于精神上需要活动,所以他虽不信自己的工作有什么用处,依旧不声不响的,极有耐性的,在学问方面下苦功。不幸他生在有钱的人家,没机会认识为生存而斗争的意义;并且自从他在近东做了几年发掘工作而感到厌倦之后,就没有接受任何公家的职位。但除了他自己的工作以外,他还是头脑很清楚的关切当前的问题,关切一些实际而立刻可以实行的社会改革,法国学校教育的改善等等。他宣传思想,倡导潮流,推动那些大规模的文化机构,可是不久他就厌倦了。好几次,人家根据他的论点而发起了一个运动,他却极尽尖刻的批评这个运动,使那般受他鼓动的人大为惊骇。他并非故意如此,而是天性使然;他生来是神经质的,喜欢挖苦的,锐利无匹的目光一看到人物和事情的可笑就忍俊不禁。既然世界上连最好的事,最好的人,在某一角度上看或是在放大镜下看,也难免有可笑的地方,他的嘲弄的心情也就不容易抑制了。这种脾气当然不能帮助他结交朋友。他心里却极想给人家一点好处,事实上也这么做;人家并不感激他;便是受到恩惠的人,因为觉得自己在他面前显得可笑,也不能原谅他。他不能多见人,否则就没法爱他们了。他不是愤世嫉俗的人,也没有那种自信可以当愤世嫉俗的角色。他一方面取笑社会,一方面在社会面前觉得胆小,同时心里还不敢断定社会一定是错的,自己一定是对的。他避免显得和别人过分的不同,竭力想教自己的态度与表面上的见解跟别人一样,可是没用;他不由自主的要批判他们,对一切夸大的,不自然的现象感觉得太清楚了,而且又不会隐藏他厌恶的心理。第一,他对犹太人的可笑,感觉特别灵敏,因为对他们认识更清楚;其次,虽然他胸襟旷达,不承认种族的界限,但别个种族的人往往用这个界限来限制他。——同时,不管行事如何,他和这个基督教的思想界也格格不入。为了这许多原因,他孤傲自处,只管埋头工作,深深的爱着他的妻子。
  最糟的是连这位妻子都免不了受他讽刺。她是一个贤德的女人,喜欢活动,愿意帮助人家,老在那里做着慈善事业;性格远没有丈夫的复杂,极有意志,极有责任观念,——这观念虽有些顽固,抽象,可是标准很高。没有孩子,没有什么称心如意的事,没有热烈的爱情:她相当凄凉的一生全部建筑在道德信仰上,这信仰其实只是需要信仰的意志促成的。丈夫善于讥讽的天性,自然把她信仰中间自骗自的成分觑破了,不由得要拿她开玩笑。他的个性是许多矛盾混合起来的。他对责任所抱的观念,标准也不亚于他妻子的,同时又铁面无情的需要分析,批评,不受蒙蔽,把她的道德信仰一起起的支解。殊不知这种行为是毁掉了妻子的立足点,消磨了她的勇气。当他发觉的时候,他比她更痛苦;可是祸已经闯下了。虽然如此,他们俩依旧相爱,工作,行善。但妻子的冷淡尊严的态度,不比丈夫喜欢讽刺的脾气更得人心;既然两人都很高傲,不肯宣布自己做的善事,也不肯宣布行善的意愿,大家就把他们的老成持重认为淡漠无情,把他们的孤独认为自私自利。而他们愈觉得别人对他们抱着这种观念,便愈不愿意设法去破除这观念,犹太人多半是粗鄙冒失的;相反,这对夫妇却为了过于持重——骨子里是藏着许多高傲的成分——而吃了亏。

上一篇:卷十 第四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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