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风回到燕京的时候,时间刚好六点,夕阳尚未完全落下,天空还一片大亮,整座城市宛如一座蒸笼,热得要命。
如今还是夏季,燕京的气温一直高居不下,大有与四大火炉比肩的架势。
秦风从华武局那辆车上下来之后,没有直接前往谭家菜馆,而是先打车前往李雪雁和他在燕京的别墅。
过去一个月里,他都是在货船上度过的,需要回去刮刮胡子,冲个澡,换一身衣服,再陪李雪雁去吃饭。
秦风回到别墅的时候,李雪雁已经收拾完毕,专门在客厅的沙发上等着他。
今天的她,穿着一件米黄色的连衣长裙,脚下是一双水晶凉拖,一头黑色长发扎了个马尾,脸上化着淡妆,少了几分商界女强人的强势与冷漠,多了几分邻家**姐的气质。
“我给你浴缸里放好水了。”
眼看秦风进门,李雪雁连忙起身,主动走过去,丝毫没有嫌弃秦风身上那股酸臭味,主动给了秦风一个拥抱,并且亲了秦风的嘴唇一下,“内~裤给你放在浴室里了,外面穿的衣服在卧室。”
“嗯。”
面对李雪雁所做的一切,秦风心中暖烘烘的——李雪雁细心地做这些事情远比她在商界叱咤风云更难。
他伸手刮了刮李雪雁的鼻子,然后将背包交给李雪雁,自己上楼去冲澡。
半个小时后,秦风冲完澡,来到卧室,发现李雪雁坐在主卧的小沙发上。
“山大王,你累不累的?
要是累的话,我们就不出去了,在家叫外卖。”
李雪雁开口说出了自己心中刚刚闪过的念头——秦风在海上飘了一个月,多半很疲惫。
“没事,你知道的,我是武者,不存在累一说,而且谭家菜馆离这里不远。”
秦风笑了笑道。
“那好吧。”
李雪雁闻言,立即又想到了什么,问道:“对了,你的伤势怎么样了?”
“好多了,再有半个月就痊愈了。”
秦风说话间,麻溜地换上了李雪雁为他准备的运动服,“我们走吧。”
“嗯。”
李雪雁点点头,然后挽着秦风的胳膊走出主卧,来到客厅,才不舍地松开秦风。
不过,等秦风换好鞋子之后,李雪雁又第一时间挽上了秦风的胳膊,脑袋贴着秦风,一副小女人姿态,与往日的女强人做派犹如天壤之别。
因为她和秦风聚少离多,一旦有机会在一起,就会完全抛弃在其他人面前的形象,像黏皮糖一样粘着秦风,一分钟也不愿**。
随后,两人来到车库,李雪雁驾驶着一辆劳斯莱斯幻影,载着秦风前往距离别墅不远的谭家菜馆。
两人抵达谭家菜馆的时候已经七点了,饭店里人满为患,但有一个卡座空着。
“小李,你可总算来了,不下于十位客人找我要这个卡座了。”
当李雪雁与秦风走进饭店之后,饭店的老板主动迎了上来,笑着打趣道。
“麻烦你了,老板。”
李雪雁有些歉意地笑了笑。
“这有什么麻烦的?
哪怕你今晚不来,卡座我也会给你留到最后。”
老板笑了笑,然后亲自将秦风与李雪雁两人带到卡座旁,并且亲自拿着平板让李雪雁点菜,并且说明免单才离去。
“看来你最近经常来这里啊,跟老板都混熟了。”
目送着老板离开,秦风有些疑惑,他曾陪着李雪雁来这家餐厅吃过一次饭,那是他们第一次来,李雪雁与老板压根不熟悉。
而今天,老板不但一直保留包厢,而且亲自迎接、点菜,甚至提出免单。
“你走之后,我来过两次,一次是和我堂弟李文斌,另外一次是自己来的。
我自己来那次,给老板提了些经营上的建议,他可能采纳了,并且取得了不错的效果,所以对我特别热情。”
李雪雁回道。
“压寨夫人真棒。”
秦风竖了竖大拇指,只觉得这家店的老板好运气。
毕竟,以李雪雁在商业上的造诣和眼界,若是提建议必然是一针见血,能够让饭店的生意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
事实的确如此,随着目前各地的主题菜馆、特色菜馆和私房菜馆越开越多,这类私房菜馆的生意竞争压力很大,而秦风上次陪李雪雁来的时候,饭店的生意明显远没有现在这样火爆。
……与此同时,二楼包厢里。
李文斌和三名青年,陪着徐凤华用餐。
那三名青年当中,其中一人也是李家子弟,是李文斌的堂弟,叫李文才,如今在剑桥大学读书,是李家年轻一代的重点培养对象。
而另外两人都是李家阵营中核心成员的后代,从某种意义上说与徐凤华的根基一样,但刚参加工作没多久,都在部委工作,起点之高,是普通人无法想象的。
他们工作几年,拥有工作经验和级别之后,便会下放到各地基~层进行磨练,然后也许会再次回京就职,也许在各地平步青云,这是他们这种权贵子弟的栽培方式。
而富家子弟则从小在私立学校上学,大学去国外留学,毕业后到类似投行这类全球知名的企业镀金,最后自行创业或接班。
两种不同的培养方式,将各自的资源优势发挥到极致,但前者明显档次更高。
毕竟,在华夏这片土地上,权势远比财富更加重要。
若非如此,林家大少也不会说王阿猛是一条摇着尾巴硬挤权贵圈子的哈巴狗了。
而李文斌在今天这样一个饭局喊上两个李家的外人,既是牵线搭桥,也是巩固他李家大少的地位,增强自己在小圈子里的威信。
“徐哥,这家菜味道怎么样?”
当三次碰杯过后,李文斌单独向徐凤华敬酒,顺嘴问道。
“还不错。”
徐凤华微微颔首,看不出喜怒哀乐,拿得很稳。
显然,他心中很清楚,既要与李家子弟保持联络,但也要保持距离,这其中的度是关键。
“徐哥,你觉得不错就好。
我之前和我姐来过一次,她也觉得不错。”
李文斌闻言,脸上露出了笑容,然后与徐风华碰杯,“徐哥,祝你工作顺利,平步青云。”
“谢谢。”
徐风华微笑道谢,没有回应李文斌关于李雪雁的话语,然后扬起脖子,一饮而尽。
“徐哥,我也敬您一杯,祝您步步高升。”
徐凤华一杯酒下肚,李文斌的堂弟李文才便端起酒杯,向徐凤华敬酒。
李文斌见状,不由皱了下眉头,暗暗责怪李文才不懂酒场文化——应该等徐凤华吃几口菜,讲几句话,再敬酒。
“文才,祝你学业有成,早日回来报效祖国。”
不等李文斌开口制止,徐凤华微笑着与李文才碰杯,丝毫没有摆架子,更没有露出不悦。
李文才不懂酒场文化,那两名李家阵营核心成员的后代,都已参加工作,对此心如明镜,故而等了将近一分钟才敬酒,而且彼此**,间隔也在一分钟左右。
接下来,李文才和其他两名权贵子弟陆续向李文斌敬酒,然后彼此又相互敬,最后是徐凤华挨个回敬。
几圈下来,三瓶酒见底,每人六两。
“文斌,我看都差不多了,总量就三瓶吧。”
徐凤华喝了口茶说道。
定喝酒总量,这也是酒场之中经常出现的,通常都是最尊贵的客人定。
徐凤华无疑是今晚最尊贵的客人,准确地说是唯一的客人。
“徐哥,你难得回来,我们再喝点,再开一瓶吧?”
李文斌提议道。
“好,那就最后一瓶。”
徐凤华笑着点点头,他的酒量在两斤左右,六两连热身都算不上,但他知道李文斌的只有一斤的量,不宜超过八两,否则容易失控。
不得不说,徐凤华的判断十分精准。
最后一瓶酒,李文斌一个人喝了三两,加上之前的有九两了,整个人的状态完全变了。
“徐……徐哥,我和文才都特别希望你能娶我姐,你们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至于那个秦风……”当李文斌最后一杯酒下肚之后,浑然忘记了徐凤华之前的叮嘱——不再提李雪雁与秦风的事情。
“文斌,你喝多了。”
徐凤华开口打断李文斌的话,然后看了一眼李文才和其他两名权贵,“今天就到这吧,你们负责把他送回去。”
“徐哥,我没多,我说的是掏心窝子的话,那……那秦风必然会死在国外的……”李文斌辩解了一句,然后继续刚才的话题。
这一次。
徐凤华没有再回应,而是微笑着站起身,他在用这种无声的方式告诉李文斌和其他人,饭局到此为止。
“徐……徐哥,我让小王送你……”看到这一幕,李文斌连忙也站了起来,与李文才和其他两名权贵子弟陪着徐凤华一同离开包厢,却不知李雪雁和秦风就在一楼卡座。
…………PS:今晚三更,这是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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