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话怎么说更动听?
遥想我情窦初开的时候,大约十六七岁,但不幸惹了种常见病,叫少年老成。当时觉得天下最傻的事就是写情书,说情话则是第二傻,一个二八少女却有着革命妇女的不解风情。中学时代的书店,少不了会卖几本《情书大全》,《情书该怎么写》,每每看到,皱眉鄙弃:居然有傻瓜买这种书。就算是偶像王小波写了情书,死后被他老婆拿出来卖,也为其不值,觉得这些看着肉麻的情话,私人珍藏最好,何必拿出来让大众指指点点?
要知道情书是天下最没有分量的文字,通篇写的总是亲爱的我想你你想不想我我爱你已经爱得发了疯,翻来覆去重复个十七八遍,凑成情书一封,实在没什么意思。私以为最好的爱情范本,应该像两个伶牙俐齿,世间最聪明的男人女人,辩论关于世界,关于未来,关于爱情的一切主张。他们看上去并不像一对热恋中的蠢驴,而是像一对机智又勇敢的冤家对头,要谱出一段不是冤家不聚头的美好篇章。
不瞒你说,直到几年前,我还觉得我爱你这种话有什么好说,这时候我又坚信,世间最伟大的爱情,莫过于平淡如水,活到一百岁,临死前才吐出一句:人间自有真情在。毕竟这时候的人们没了情书,但情话漫天飞舞。一个小学毕业的男人,手机里轻飘飘发几句我爱你,据说可以迷死几个女博士。现世男女的情话,又进步到了最没营养的时刻。举例来说,一个女朋友,想跟我炫耀她男朋友多么关心她爱护她,短信示例:亲爱的宝宝你吃饭饭了吗?准备洗澡澡没?
她一脸得意,我倒替她不好意思到骨子里,毕竟如果我男朋友发来这样的短信,第一反应不是怀疑他是弱智,便是怀疑他以为我是弱智。所以有一天我去书店,特地挑出这本情书大全,看看到底怎么样的情话,能流传千古,又不至于酸死一群看客。
这本情书第一能让你感觉到,原来伟人们也有不为人知,为爱痴狂的一面,第二他们到底多数都是典雅的绅士,情话并不炙热得灼伤世人之眼。除了第一位拿破仑,这个矮子大概身体里的确聚集了太多荷尔蒙,信到末尾那“百万个热吻,给你”,浑身一凛。后来翻翻才知道,外国人对信中的吻向来喜欢用百万千万级别,唯恐信纸太轻飘飘,不能承载他的深情。
当年情书刚风靡于中国时,大家都喜欢抄几句琼瑶。一路抄下来,对爱情的解释已经高度统一。琼瑶式情书第一要素是**悱恻,第二要素便是海誓山盟。同样的誓言发多了,显得无趣而又肉麻。实际上情话还有另外的空间和样本。比如卢梭语:当你屈尊于我时,我超越了人类,当你离开我时,我沦落为最卑微的凡人。福楼拜有一句:我疲倦的思绪只因有了你才神清气爽,恰似风尘仆仆的旅人倒在溪边柔软的草丛中。普希金劝告自己的妻子,不要过分卖弄风情,用了一句:猪栏只要在那里,猪就自然都挤进来了。
撇掉情书中惯常出现的陈词滥调,这本《伟人情书》好歹给情人们一个启示:情话并非一定要发毒誓,说两句我要是不爱你就不得好死。做人要有趣,谈恋爱不妨也有趣一点。我爱你自然该说还是得说,丘吉尔都要讲一句,嫁给我,我会征服整个世界,让它匍匐在你脚下。你又为什么要珍惜自己那一亩三分地的自尊?
只需要注意一点,本书编者似乎有些一厢情愿,认为能写情书的男人都是难得一见的好男人,介绍到巴尔扎克这样举世罕见的忘恩负义之徒,都要深情万分写道:经历了18年的风风雨雨,他们还能离开彼此吗?但实在是因为太在乎,才如此想要上帝给一个名分。实际上巴尔扎克在18年间从未停止过找一个更有钱更漂亮的富婆做恩客,最后依旧嫁了这位夫人,照毛姆看法,那是对一个垂死之人的妇人之仁,人死完照旧立刻找了个新欢。不管情书写得如何,事实更加不容雄辩。
总之我看完这本书,信心十足地送给了男朋友,老实说,实在听腻了他那些翻来覆去毫无新意的情话,一想到可能还要听很长时间,不如大家共同学习下,如何让情话说得更动听。
要知道情书是天下最没有分量的文字,通篇写的总是亲爱的我想你你想不想我我爱你已经爱得发了疯,翻来覆去重复个十七八遍,凑成情书一封,实在没什么意思。私以为最好的爱情范本,应该像两个伶牙俐齿,世间最聪明的男人女人,辩论关于世界,关于未来,关于爱情的一切主张。他们看上去并不像一对热恋中的蠢驴,而是像一对机智又勇敢的冤家对头,要谱出一段不是冤家不聚头的美好篇章。
不瞒你说,直到几年前,我还觉得我爱你这种话有什么好说,这时候我又坚信,世间最伟大的爱情,莫过于平淡如水,活到一百岁,临死前才吐出一句:人间自有真情在。毕竟这时候的人们没了情书,但情话漫天飞舞。一个小学毕业的男人,手机里轻飘飘发几句我爱你,据说可以迷死几个女博士。现世男女的情话,又进步到了最没营养的时刻。举例来说,一个女朋友,想跟我炫耀她男朋友多么关心她爱护她,短信示例:亲爱的宝宝你吃饭饭了吗?准备洗澡澡没?
她一脸得意,我倒替她不好意思到骨子里,毕竟如果我男朋友发来这样的短信,第一反应不是怀疑他是弱智,便是怀疑他以为我是弱智。所以有一天我去书店,特地挑出这本情书大全,看看到底怎么样的情话,能流传千古,又不至于酸死一群看客。
这本情书第一能让你感觉到,原来伟人们也有不为人知,为爱痴狂的一面,第二他们到底多数都是典雅的绅士,情话并不炙热得灼伤世人之眼。除了第一位拿破仑,这个矮子大概身体里的确聚集了太多荷尔蒙,信到末尾那“百万个热吻,给你”,浑身一凛。后来翻翻才知道,外国人对信中的吻向来喜欢用百万千万级别,唯恐信纸太轻飘飘,不能承载他的深情。
当年情书刚风靡于中国时,大家都喜欢抄几句琼瑶。一路抄下来,对爱情的解释已经高度统一。琼瑶式情书第一要素是**悱恻,第二要素便是海誓山盟。同样的誓言发多了,显得无趣而又肉麻。实际上情话还有另外的空间和样本。比如卢梭语:当你屈尊于我时,我超越了人类,当你离开我时,我沦落为最卑微的凡人。福楼拜有一句:我疲倦的思绪只因有了你才神清气爽,恰似风尘仆仆的旅人倒在溪边柔软的草丛中。普希金劝告自己的妻子,不要过分卖弄风情,用了一句:猪栏只要在那里,猪就自然都挤进来了。
撇掉情书中惯常出现的陈词滥调,这本《伟人情书》好歹给情人们一个启示:情话并非一定要发毒誓,说两句我要是不爱你就不得好死。做人要有趣,谈恋爱不妨也有趣一点。我爱你自然该说还是得说,丘吉尔都要讲一句,嫁给我,我会征服整个世界,让它匍匐在你脚下。你又为什么要珍惜自己那一亩三分地的自尊?
只需要注意一点,本书编者似乎有些一厢情愿,认为能写情书的男人都是难得一见的好男人,介绍到巴尔扎克这样举世罕见的忘恩负义之徒,都要深情万分写道:经历了18年的风风雨雨,他们还能离开彼此吗?但实在是因为太在乎,才如此想要上帝给一个名分。实际上巴尔扎克在18年间从未停止过找一个更有钱更漂亮的富婆做恩客,最后依旧嫁了这位夫人,照毛姆看法,那是对一个垂死之人的妇人之仁,人死完照旧立刻找了个新欢。不管情书写得如何,事实更加不容雄辩。
总之我看完这本书,信心十足地送给了男朋友,老实说,实在听腻了他那些翻来覆去毫无新意的情话,一想到可能还要听很长时间,不如大家共同学习下,如何让情话说得更动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