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报告批复的格式
3、具体提出对上级的要求。包括希望按某个最佳方案批示;由于时间限制,或事态严重,希望上级尽快答复,甚至务请在什么时限内答复;提请上级批复时需要注意或强调的问题,否则可能引起什么不良后果;在上级正式批复前,建议上级同意暂先按什么原则进行工作;等等。向上级提出上述要求的目的,是为了得到上级及时、准确的批复,但行文中切勿使用要挟的言辞。
批 复
一、批复的性质和特点
批复是上级机关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答复性公文,具有权威性、针对性和指示性等特点:1、权威性。批复发自上级机关,代表
着上级机关的权力和意志,对请示事项的单位有约束力,特别是那些关于重要事项或问题的批复,常常具有明显的法规作用。2、针对性。凡是批复,必须是针对下级机关请示事项而发,内容单纯,针对性强。
3、指示性。批复的目的是指导下级机关的工作,因此批复在表明态度以后,还应当概括地说明方针、政策以及执行中的注意事项。
二、批复的写作
一、批复的概念
批复是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回复性公文。其制作和应用一般以下级的“请示”为条件。当下级机关的工作涉及到方针、政策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报请上级机关审核批准时;当下级机关在工作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无章可循,报请上级机关给予明确指
示时;当下级机关遇到无法解决的具体困难,报请上级机关给予指导帮助时;当下级机关对现行方针政策、法规等有疑问,报请上级机关予以解答说明时;以及当下级机关因重大问题有意见分歧,报请上级机关裁决时,上级机关都应该用“批复”予以答复。除此之外,有时“批复”还被用来授权政府职能部门发布或修改行政法规和规章。
二、批复的特点
1、针对性。批复的针对性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是批复必须针对请示机关行文,而对非请示机关不产生直接影响;二是批复的内容必须针对请示事项,不涉及请示事项以外的内容。
2、回复性。批复的内容属于回复性的内容。因为批复的制作和应用是以下级机关的请示为条件,对上级机关来说是被动的发文,下级
机关请示什么事项,上级机关就批复什么事项。并且,上级机关对请求事项无论同意与否,都必须有针对性地明确予以回答。
3、权威性。批复是答复下级机关请求事项的回复性公文,它提出的处理意见和办法,代表上级机关对问题的决策意见,对下级机关具有行政约束力。特别是对一些重大事项的答复,体现了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具有权威性。所以批复一经下发,下级机关必须遵照执行。
三、批复的分类
根据内容、性质的不同,批复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审批性批复;一类是指示性批复。审批性批复主要是针对下级机关请示的公务事宜,经审核后所作的指示性答复。比如关于机构设置、人事安排、项目设立、资金划拨等事项的审批。指示性批复主要是针对方针、政策性问题进行答复。这一类批复,不只是对请示机关提出请示事项的答复,而且批复的指示性内容,在其管辖范围内,具有普遍的指导和规范作用。另外,授权政府职能部门发布或修改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批复,也属于指示性批复。
四、批复的结构、内容和写法
批复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其各部分的格式、内容和写法要求如下:
1、首部。包括标题和主送机关两个项目内容。
(1)标题。批复的标题有多种构成形式:一种是由发文机关名称、批复事项、行文对象和文种构成;一种是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
种构成;第三种是由事由和文种构成;第四种是由发文机关名称加原件标题和文种构成。
(2)主送机关。批复的主送机关是指与批复相对应的请示发文机关。授权性的批复,主送机关应当是被授权发布施行行政法规和规章的下级机关。
2、正文。正文是批复的主体,其内容比较具体单一,层次构成相对固定。其中除授权性批复与一般批复的写法有所不同外,其他批复的结构一般由开头、主体和结语三部分组成。
(1)开头。通过引叙来文以说明批复缘由。首先点明批复的下级机关并写明来文日期、标题和文号,以交代批复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