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2011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9-04-14 12:23:33
12.规范教育审批行为。切实执行《怀宁县关于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加快办学体制改革,加强民办教育的管理,依法严格执行报批、评估等审批程序,积极扶持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严禁无证办学。
13. 促进校园安全稳定。健全教育安全工作例会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安全责任体系,完善安全防范体系,提高学校安全工作水平;有效开展防溺水、防传染病、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教育,学校应急预案制订率、安全演练开展率必须达到100%,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管理,提高食堂安全服务水平。*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综合治理校园及其周边环境,消除学校安全隐患,确保学校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