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工作计划
4.深化课程改革,全面提高质量。义务教育阶段,深层次推进课程改革。进一步完善推进机制、优化实施策略,注重专业引领、加强区域交流,务求改革创新、形成课改成果。加强校本建设,从“一切为了学生”理念出发,努力创建“学习型学校”,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的专业水平,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课程改革中的引领作用,探索和建立与新课程相适应的综合评价体系。根据确立的五大课改专题,分专题召开推进会进行研讨,消除盲点,寻求突破。要坚守课堂教学核心阵地,以“活力课堂”为抓手,引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关注课堂,开展有效课堂教学的研究,注重课堂教学的探索与突破,加强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的教学,使学生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良好的学习习惯。在确保开齐开足上好各类选修课程、研究性学习、通用技术课程的基础上,加强对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等具体操作的指导。加强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管理,召开综合实践课程观摩研讨会。进一步加强校外教育的工作指导,完善和推进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和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活动,提高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建设水平,使之真正成为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和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载体,为建成江苏省镇江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作出努力。高中阶段,根据《关于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意见》落实“五严规定”,积极应对,在薄弱环节和盲点上寻求突破。合理安排高中三年课程计划,组织力量开展研讨。创造条件正常开设通用技术课程。继续开展课改先进学校的创建活动,促进课程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二)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在抓改革中不断创新,注重教育内涵提升,促进教育优质发展。
6.改革幼教体制,推进幼教发展。在积极理顺幼儿园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的基础上,提高幼儿园的运行效益和办园水平。加强优质幼儿园建设,扩大优质幼儿教育资源;进一步提高3~6周岁幼儿入园率,全面推开0~3周岁婴幼儿和家长的教育活动,提高亲子教育活动率和亲子活动家长受教育率,适时召开0~3周岁早期教育推进会,开展幼托一体化教学研讨。坚持依法办园、规范办园,积极优化幼儿园内部管理,提高办园活力。加快幼教专任教师队伍建设步伐,加强幼儿园园务管理工作,整体提升我市幼教事业发展水平。加强特殊教育学校省民间艺术青少年培训中心丹阳实验基地建设,开展学前教育和康复训练的整合研究。
7.改革评价制度,把握政策导向。初步建立适合于当前和我市教育发展现状的评价方式和评价制度。首先完善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推广学生成长记录袋的综合素质评价方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其次,改革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检测和评价工作。引导学校更新办学理念,确立“绿色质量”观,坚持以生为本,以全体学生的共同发展为本,实现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的分段式评价和增长性评价,加强对小班化教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基础教育十二年一贯制的跟踪研究和联系性评价,并适时举行相应的教育教学管理研讨会,促进各学段之间的良性衔接和持续发展。
8.改革招生制度,促进社会和谐。认真贯彻《镇江市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规范招生行为,控制生源流动,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大力推进中招制度改革,根据省教育厅均衡教育的要求,继续扩大省丹中统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各初中的比例,进一步完善“尊重志愿,兼顾区域”的高中招生政策,从结构和质量上平衡城乡高中生源,促进学生和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规范招生行为,控制生源流动,提高高中普及率,维护丹阳教育持续发展根本利益。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和城区学校招生工作的调控,促进民办与公办、城区与农村学校的协调发展。进一步完善体育中考改革、初中信息技术考查以及中小学田径运动会改革举措,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加强施教区调整后调查调研,充分了解和掌握招生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对策、采取措施,努力取得招生改革工作的新进展、新经验、新成绩,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三)进一步加强校本特色建设,在抓创建中铸就品牌,实现事业整体优化,促进学校个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