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
1、在全市开展平安小区创建活动,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打造“平安满洲里”。
2、继续参评全国社会治安工作先进市评比,切实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全、信访安全、生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打造中国最安全的城市。
(十三)制定环境优化工程实施方案,开展“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实施市场管理、店招广告、无假货示范街等方面专项提升,进一步营造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创建口岸诚信城市。
(十四)实施政府实事工程,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主题实践活动,推进城市管理、公共安全、公共文明专项提升,进一步提升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水平。
(十五)制定全民学习工程实施方案,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推进文化管理、网络、旅游、校园周边、娱乐场所专项提升,进一步发展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创建人文创新型城市。
(十六)制定依法治理工程实施,开展环境保护、环境工程运营、节能减排、绿化工程、垃圾清运等专项提升,进一步保持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创建循环经济与环保生态城市。
(十七)制定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工程实施方案。宣传公共安全、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治安安全的要求,积极开展平安创建,突出社会稳定。
(十八)制定未成年人工作希望工程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的要求,积极规范工作,争创自治区级未成年工作先进市。
(十九)落实五个工作指引。为规范工作业务,编制材料收集整理工作、实地考察工作、问卷调查工作、网络调查工作、窗口建设工作等专项工作指引。
(二十)对新的测评体系进行任务分解,印发分值式目标分解表。创建办与责任单位签订责任状。
(二十一)组织开展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开展“天天行动,月月提升”活动,把一年365天的节日、纪念日、主题日资源全部运用起来,设定我市的排队日和让座日等主题日,让所有单位行动起来,投身到创建工作之中。
二、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十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若干意见》。我们要积极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三级文明办的具体要求,开展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实施优化网络、网吧治理、荧屏声频、校园周边环境四个专项提升活动,推进“四净行动”。
(二十四)印发《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若干意见》,明确十二个部门和四个区的责任,明确分工。
(二十五)成立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的协调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领导。
(二十六)组织和落实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调研,了解我市网络现状和文化环境,掌握青少年思想动态。
(二十七)协调责任部门外宣办、文化局、公安局、教育局、广电局印发专项整治和提升方案,规范网吧协会、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协会两个协会建设,建设绿色网吧和校园绿网教室,建设网吧义务监督员队伍,组织落实,开展执法检查。
(二十八)学习青岛、大连、常州等地的经验,把学习型城市与宜居城市建设结合起来,努力在文化、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以全国工作先进市标准开展工作。
(二十九)坚持重在建设的方针,协调有关方面*推进文化资源信息共享工程。做好今后5年发展规划,与卫星服务相对接,与数字图书馆建设相对接,与党员远程教育系统相对接,与中小学校远程教育相对接,与政府网相对接,与教育城域网相对接,与公共网络相对接,与虚拟专用网相对接,与广电有线电视传输系统相对接,与数字电视对接,与网吧相对接,与社区文化服务站相对接,与新型终端设备相对接,与光盘、硬盘传输方式相对接,让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走进千家万户,在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方面发挥特殊作用。
(三十)积极参与中国城市创新能力科学评价排名活动,有计划参评创意城市旅游资源创新奖、创意城市文化遗产保护奖、创意城市宜居规划创新奖等单项测评。配合支持以欧式观光婚礼宫为依托,辟建欧式婚礼文化产业园区工作,配合支持调研“中华园”文化产业园区,建设科学昌明的人文环境。
三、落实“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任务,组织开展“迎讲树”志愿者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