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关于中小学安全教育与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贯彻落实国家十部委联合下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辽宁省学校安全条例》、《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努力提高常态化管理水平;以落实中小学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为核心,实现责任管理的全员覆盖;以强化安全教育和管理内涵建设为根本,从学生由被动教育、管理向自我教育和防护的本质转变;以队伍培训为重点,建立岗位安全培训的长效机制;以隐患排查整改为突破,实现从运动式向规范化迈进,不断推动中小学安全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2012年与市教育局签订的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的各项工作任务,有效控制重大非责任事故,确保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继续保持全区中小学安全工作稳定局面,使中小学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再提高一个新水平。
三、工作任务
(一)安全工作
1、深化制度建设
(1)进一步完善15项中小学安全工作制度。结合我区中小学安全工作实际,对15项安全工作制度进行重新修订,使之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2)要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责任制,把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深化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
2、加强队伍建设
(3)继续做好新任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岗位安全培训工作,建立行之有效的持证上岗长效机制。不断强化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专业知识水平和安全管理工作能力。
(4)组织对全区中小学主管副校长和安全主任进行安全专业知识培训。各学校要以《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为重点,结合学校实际对全校教职工和中小学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干部教师的安全防范意识,应急处理能力、安全管理水平,把对领导、教师的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校本培训计划。
3、落实安全教育工作
(5)认真开展中小学安全教育活动月工作。10月份拟以法制教育为主题,制定工作方案,组织中小学生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6)要认真落实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普通中小学安全教育进课堂工作的实施意见》(沈教发[xx年]113号)精神,认真开展安全教育进课堂以及落实“六项安全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体教育功能,拓展安全教育的新形式,建立健全规范性教育模式。坚持每月两课时(其中,一课时为安全常识教育,一课时为法律常识教育。),做到有教学计划,有专职教师,有教案,有教材。
(7)认真开展中小学生安全知识为内容的主题班会评比。以中小学安全知识为内容,组织全区中小学生开展安全主题班会评比,有效提高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规范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8)认真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加大常规管理力度,坚持安全工作自查与检查指导相结合,专项整治与综合治理相结合。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及校产安全。教育局年度至少开展五次安全大检查,学校至少开展八次安全大检查。
(9)积极推进隐患整改规范化。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以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的方式通知,明确责任,督促学校限期、限时整改。学校要建立重大隐患整改登记、上报制度,做到定期排查,定期整改,实现隐患排查整改由运动式向规范化迈进。
5、完善应急管理工作
(10)全面规范应急管理工作。中小学校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各类安全工作子预案,并定期组织预案演练活动。要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加大对全体师生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
6、做好学生乘车安全工作
(11)认真做好学生乘车的安全教育工作。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与家长密切联系,共同开展学生乘车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三无”车辆,确保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切实做好学生“实名制”乘车工作。
(12)继续做好学生乘车的**底调查工作。各中小学校要根据季节变化情况,调查统计需乘车学生的人数和车辆需求情况,并逐级上报。积极主动配合交通、公安等有关部门打击“三无”车辆。
(13)要督促家长和车主签订《中小学生安全乘车协议书》,监督车主履行安全行车义务。要充分调动家长委员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发挥对学生乘车安全的监督举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