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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创业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9-04-14 12:15:04

2012年,是我区启动全民创业的第二年,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全民创业、家庭创业、自主创业,通过创业实现充分就业的重要一年。根据省、市有关推动全民创业的文件精神和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12年全民创业工作计划如下:

一、继续深化认识,加大宣传力度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深化对全民创业重要性的认识,提高继续推动全民创业的自觉性和积极性,通过多种形式和措施,强力推进全民创业,并着重做好“五类人员”(符合创业优惠政策扶持的下岗失业人员、城镇复原转业退役军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城镇登记的失业人员、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创业帮扶工作、不断加大创业资金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全民创业的政策和措施等工作,切实把全民创业工作抓实抓好。

各级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干部群众学习宣传相关政策,宣传文化部门要通过媒体宣传、文艺演出、创业事迹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业优惠政策,培育和宣传全民创业中涌现出的新典型。通过广泛*的学习宣传活动,使广大干群充分认识到开展改善创业环境,推进全民创业工作的重要性,意识到推动全民创业是我区建设“实力新华、高效新华、和谐新华、生态新华”,率先实现崛起的迫切需要,是我区发展之基、富民之本、强区之路。树立“崇尚创新、鼓励创业”的理念,在全区形成人人创业、竞相创业的良好氛围。

(区人劳社保局、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各镇、街道、管委会负责)

二、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创造良好创业环境

区创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尤其是经济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职能作用,在全区经济预测、调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固定资产投资,产业政策鼓励,节能减排政策指导,项目选择备案,投资引导等多方面,及时提供信息,对投资创业进行政策引导,出台创业新举措,改善优化创业环境。

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实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目标。进一步落实《新华区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继续实行重点项目建设“绿卡”制度,提高项目备案效率,积极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实现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网络跟踪和信息汇总,积极做好重点项目的服务协调工作,确保重点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完善政府出资统建项目建设机制。总结统建项目建设经验,加强招投标管理。贯彻落实《招标投标法》,出台《新华区招标投标活动不良行为纪录及公示暂行办法》,规范政府出资项目初步设计和招投标方案审核工作。(区发改委、区统计局、区物价局、区环保局、区商务局、区农林水利局、区建设局负责)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工程实验室建设,推进高技术产业发展。落实《新华区工程实验室建设实施意见》,重点支持康立电气、飞宇电器、爱迪生公司、绝缘制品厂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支撑我区高技术产业发展的工程实验室建设。围绕微生物菌剂等重大产业技术开发等领域,征集高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区科技局、区中小企业服务局负责)

加快服务业和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出台落实《新华区加快现代商贸服务业实施意见》,发挥现代商贸服务业引导资金作用,建设中兴路商业圈、凌云路商业圈、生态园商业圈、文化广场商业圈等具有发展前景和带动作用的现代商贸服务圈。以平安大道为中心,继续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一批重点物流业项目建设。(区商务局和相关街道负责)

认真落实国家政策,加强产业引导。开展国家鼓励类产业企业年审和税收优惠初步确认,对国家限制的产业项目,严格按照准入规定,把好“企业生产许可”准入关。(区发改委、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财政局负责)

着力抓好节能减排,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推进生态重点工程建设。组织实施陈庄沟河、温集河、稻田沟河综合治理,争取中央、省、市专项资金建设重点节能减排项目。建设节能减排工程项目库,实现生态重点工程建设滚动发展。(区环保局、区建设局负责)

扩大融资规模,为经济社会率先发展提供支持。继续组织召开银企座谈会,进一步增加银行贷款额度。完善转贷工作运作机制。继续在基础设施、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文化教育卫生等领域确定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区财政局、区中小企业服务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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