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毕业就业介绍信
毕业生应当在毕业时领取《报到证》,并按规定报到期限到指定就业主管部门报到通常为省级就业中心、市级教育局、市级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或省级公务员局(见《报到证》抬头的称呼),在择业期内将在《报到证》上标注的接收单位管辖范围之外就业的毕业生,建议毕业后不急于到生源地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如果改派后工龄不重新计算当为例外,请咨询当地人事部门。注意:到生源地《报到证》上标注的报到日期通常为两个月,毕业生最好在此时间内报到。各地人才中心往往根据《报到证》的办理日期开始计算工龄和转正时间。
5.暂缓办理《报到证》的注意事项
⑴毕业时正在落实工作单位,可以申请暂缓办理就业《报到证》。须签订由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制作的《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 ⑵申请暂缓办理《报到证》的毕业生在毕业之后需要调整派遣到用人单位的,携带毕业证、就业材料和学校开具的证明等直接到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即可。
⑶按照省教育厅规定,毕业满两年还未办理《报到证》的,由省教育厅按照各地政策统一派遣回生源地自主择业,并发放回生源地《报到证》。
6.个人办理就业《报到证》
个人办理就业《报到证》的步骤:
第一种情况,派遣到单位:(1)首先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2)携带协议书或合同到辅导员处开具介绍信;(3)到学校就业中心盖章;(4)至省就业中心(介绍信上有地址和电话)办理《报到证》(到达后排队即可办理、领取)。省就业中心:长沙市雨花区雨花亭新建西路37号,长城非常生活商住楼三楼,电话:0731-82816663。 第二种情况,派遣回生源地:(1)在学校就业网办事指南下载《毕业生申请回生源地自主择业申请表》,仔细填写毕业生信息及自由择业单位详细信息(学校集中办理时无须填写);(2)辅导员开具介绍信;(3)学校就业中心盖章审核;(4)持《申请表》、《介绍信》、毕业证原件或
复印件至省就业中心审核签发《报到证》。7.《报到证》改派
第一种情况:非派遣回生源地就业《报到证》改派的前提条件:原签约单位出具解除协议证明。毕业生凭毕业证、原《报到证》(含上、下两联)、新签约材料到学校就业中心填写《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就业调整改派申请表》,经审核、登记后至省就业中心换发《报到证》,需要支付 改派费(省就业中心收取)。
第二种情况:毕业时派遣到生源地,现在生源地之外正式就业。毕业生携带毕业证、原报到证(含上、下两联)、新签约材料及 改派申请表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登记后到省就业中心换发《报到证》,两年的择业期内免缴改派手续费。
8.《报到证》遗失补办
《报到证》在开具日期之后1年内的遗失,方法有两种:
第一种:在地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社(如《衡阳日报》)刊登《遗失声明》(要取得当期报纸一份)。到学校开具介绍信后省就业中心补办。
第二种: 在学校开具介绍信后直接到省就业中心挂失并补办。
开具日期1年后遗失的,办理步骤如上,不同的是,省就业中心补开的是《遗失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