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预防溺水倡议书
发布时间:2019-04-14 13:20:48
二、幼儿不得擅自与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捉鱼等;不随便到野外水域游玩;不在危险地段推拉玩闹、打捞物品等;不准在无监护人陪同下到池塘、河里等地方洗澡、游泳。
三、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幼儿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四、由于我县多数河道、水位较深,且水浑浊,视线模糊,要劝导不熟水性的亲朋好友、同事、邻居勿到河道中游泳。
珍爱生命、防止溺水,作为孩子的家长我们责任重大,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增强自身责任感,预防溺水,杜绝悲剧的发生!
佳 禾 幼 儿 园
2017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