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不退保证金?
发布时间:2019-04-10 22:53:26
热线966988接报:“进厂缴了500元保证金,现在要辞职工厂却不退。”13日,家住九龙坡区白市驿的龚女士致电本报。
记者走访:龚女士称,200X年7月,她便到重庆渝州搪瓷化工设备有限公司上班,但一直没有与该单位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今年2月,经过老板口头同意后她提出了辞职申请并递交辞职书,但单位却以她没有提前提出辞职申请为由拒绝退还她进厂时所缴的500元保证金。
记者随即向重庆渝州搪瓷化工设备有限公司了解情况,一位工作人员称并不清楚此事,负责该事务的工作人员不在,并拒绝透露联系方式。
九龙坡区劳动局劳动监察科一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根据《重庆市职工权益保障条例》,单位不能以收取保证金、押金等任何名义作为招收职工的条件。当事人可拿收款收据到我局进行举报登记,我们将立即对该厂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