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忠诚保证书
发布时间:2019-04-10 22:42:20
甲乙双方于xxx年xxx月xxx日在在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为维护夫妻双方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及保持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作出承诺:
1、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相互负有忠实的义务。
2、不得嫖娼、与第三方同居、与第三方发生不正当关系等)于对方。
3、不忠诚者方同意放弃甲乙双方共有的位于 ######处,产权编号为####的房产的共有权部分,该套房产的所有权全部归对方所有,不忠诚方需要积极配合履行把该套房屋产权变更到对方名下的义务。
3、如不忠诚方不履行以上义务,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用等)。
甲乙双方在作出如上保证时,已经明确了解作出承诺后所应承担的义务及违反约定时应当承担的后果,双方确定在作出如上承诺时意思表示真实,且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甲方:
乙方:
注:本保证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