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城记

作者:查尔斯·狄更斯

  由五位审判官、一个国民检察官和立场坚定的陪审团组成的可怕的法庭每天开庭。他们每天晚上发出名单,由各个监狱的典狱官向囚犯们公布。典狱官有一句标准的俏皮话,“号子里的人,出来听晚报喽!”
  “查尔斯·埃佛瑞蒙德,又名达尔内。”
  拉福斯的晚报终于这样开始了。
  叫一个名字,那人就走到旁边一个地点去,那是专为这种名列生死簿上的人准备的地方。查尔斯·埃佛瑞蒙德,又名达尔内,有理由知道这种习惯。他见过成百的人这样一去不复返。
  他那浮肿的典狱官念名单要戴眼镜,一边念,一边看犯人是否到位,每念一个名字都要停顿一下,然后再继续念,直到念完。念了二十三个名字,回答的只有二十个;有一个已死在牢里,被人忘掉了;另外两个早已上了断头台,也被人忘掉了。宣布名单的地方就是达尔内到达那天晚上犯人搞社交活动的屋子——有圆穹顶的。那批人在大屠杀中全死光了—一那以后他还曾想念过他们,却再也没见到过他们—一都死在断头台上了。
  有匆匆的告别的话和祝愿,但很快便结束了——因为这是每天的例行公事,而拉福斯的人那天又忙着准备晚上的一个罚钱游戏和一个小型音乐会。有关的人挤到铁栅边去掉眼泪,可是计划中的文娱项目却少了二十个人,需要增补,而关门时间又已临近。时间太短了,到时候公用房间和走廊就要由獒犬通夜占领。囚犯们远远不是麻木不仁或缺乏同情心的,他们这种生活态度只是当时的条件逼成的罢了。同样,虽然有微妙的不同,某些人又无疑曾受到某种狂热和激动的支使去跟断头台作过徒然的斗争,结果死在断头台上。这并非言过其实,而是受到疯狂震撼的公众在心灵传染上的一种疯狂病。在瘟疫流行的时候,有人会受到那病的秘密吸引,产生一种可怕的偶然冲动,要想死于瘟疫,人们心里都有类似的奇怪倾向,只是有待环境诱发而已。
  通向裁判所附属监狱的通道不长,但很黑暗;在它那满是蚤虱虫鼠的牢房里度过的夜晚寒冷而漫长。第二天,在叫到查尔斯·达尔内的名字之前己有十五个囚犯进了法庭。十五个人全部判了死刑,整个审讯只用了一个半小时。
  “查尔斯·埃佛瑞蒙德,又名达尔内”终于受到提审了。
  他的法官们头戴饰有羽毛的帽子,坐在审判席上,别的人主要戴的是佩三色徽章的红色粗质便帽。看着陪审团和乱纷纷的观众,他可能以为正常秩序颠倒了过来,是罪犯在审判着正直的人呢!城市中最卑贱、最残忍、最邪恶的,而且从来没缺少过那份卑贱、残忍和邪恶劲的人现在成了主宰全场的精灵。他们或品头论足,或鼓掌喝彩,或大叫反对,或猜测估计,或推波助澜,一律是肆无忌惮。男人大部分带着某种正规武器,女人有的带短刀,有的带匕首,有的则一边看热闹,一边吃喝,许多女人打着毛线。在打毛线的妇女中有一个人手里打着线、腋下夹着线团,坐在前排一个男人身边。自从他离开城门之后,他便没再见过那男人,但他马上想起那就是德伐日。他注意到那女的在他耳边说过一两次话,便估计她是他的妻子。但是这两个人最令他注意的是,虽然都尽可能坐得离他近一点儿,却从来不瞧他一眼。他们好像下定了顽强的决心等待着什么,眼睛只望着陪审团,从不望别的。曼内特医生坐在庭长席下面的座位上,衣着朴素跟平时一样,就囚犯所见而言,只有他和罗瑞先生跟法庭无关,穿的也是日常服装,而不是粗糙的卡尔马尼奥拉装。
  国民检察官控诉查尔斯·达尔内为外逃分子,按共和国流放一切外逃分子、潜回者处死的法律应判处死刑。法令公布日期虽在他回到法国以后,但不能影响判决。此时他已在法国,而法令又已公布,他已在法国被捕,因此要求判他死刑。
  “杀他的头!”观众大叫。“共和国的敌人!”
  庭长摇铃要求肃静,然后问囚犯是否曾在英格兰居住多年。
  毫无疑问。
  那么他就不该算是外逃分子了,是么?他该怎么称呼自己?
  他希望按法律的意义和精神解释,不属外逃分子之列。
  为什么,庭长要求知道。
  因为他早已自愿放弃了他所憎恶的一个称号,放弃了他所憎恶的一种地位,离开了他的国家,到英国靠自己的勤劳度日,而不是靠负担过重的法国人民的勤劳度日。他放弃时,目前为法庭所接受的外逃犯一词尚无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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