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坐下,父女俩也坐下。
此时这件案子却出现了一个离奇的变化。此案的目的是要证明五年前那个十一月的星期五囚犯跟某个尚待追查的同案犯一起乘邮车南下,两人晚间一同下了车,到了某处,但未停留(目的是造成假象),却又立即折返十多英里,来到某个要塞和造船厂搜集情报。一个证人出庭确认四犯曾在那个时刻在那个要塞和造船厂所在的城市某旅店的咖啡馆里等待另一个人。囚犯的辩护律师反复盘问了这位证人,却只发现他在其它时候从没有见过囚犯,此外便一无所得。这时那位戴着假发一直望着法庭天花板的先生却在一张小纸条上写了几个字,卷了卷,扔给了律师。律师抓住空隙读完纸条后很仔细很好奇地把囚犯观察了一会儿。
“你再次重申你有把握那人就是这个囚犯么?”
证人表示很有把握。
“你见过样子很像这个囚犯的人么?”
证人说,再像他也不会认错。
“你仔细看看我的有学识的朋友,那边那位先生,”律师指着扔过纸条的人说,“然后再仔细看看囚犯。你觉得怎么样?他们俩是不是非常相像?”
除了我这位有学问的朋友有点不修边幅(如果不算是有失体面的话)之外,他和囚犯确实是一模一祥。把两人一比较,不但叫那证人大吃了一惊,就是在场所有的人也都大吃了一惊。众人要求法宫命令“那有学问的朋友”取下假发。那人不太高兴地同意了。这一来,两人之间的相似更显得惊人了。法官询问斯特莱佛(囚犯的律师)下面是否要求以叛国罪审问卡尔顿(那是我那位有学问的朋友的名字)。斯特莱佛先生回答说不必了,但他要请证人说明:发生过一次的事是否会发生第二次?若是他早一些见到他的鲁莽轻率的证明,他是否还会那么深信不疑?在他已经见到他的鲁莽轻率的证明之后,他是否仍然那么深信不疑?会不会更加深信不疑?盘问的结果是把那证词像瓦罐一样砸了个粉碎,也把证人在本案中所表演的角色驳了个体无完肤。
克朗彻先生听到这儿时,已从他的指头上啃下了可以当一顿饭吃的铁锈。现在他得听斯特莱佛先生把囚犯的案情裁作一套紧身衣穿到陪审团身上了。斯特莱佛先生向陪审团指出,那爱国志士巴萨是个受人雇用的密探和奸细,是个做人血买卖从不脸红的家伙,是个自从受诅咒的犹大以来最无耻的流氓--而他的长相也的确像犹大。他指出,那位道德高尚的仆人克莱是巴萨当之无愧的朋友和搭挡。这两位作伪证发伪誓的家伙看中了囚犯,想把他当作牺牲品,因为他是法国血统,在法国有一些家务要求他在海峡两岸往来奔波。至于是什么家务,因为关系到他某些亲友的利益他宁死也不肯透露。而他们从这位**那儿逼出来的、受到歪曲的证词其实毫无意义(诸位已经看到她提供证词时所受到的痛苦),那不过是像这样萍水相逢的青年男女之间小小的殷勤礼貌的活动而已--只有对华盛顿的提法例外,那话很出格,很狂妄,可也只能看作一个过分的玩笑。如果政府竟想借最卑下的民族对立情绪和畏惧心理做文章来进行压制,树立威信(检察长先生对此曾大加渲染),那恐怕只会成为政府的一种弱点。可惜这种做法除了证词那邪恶的不光彩的性质只会歪曲这类案件的形象之外全无根据。它只能使我国的国事审判里充满了这类案件。他才说到这儿,法官已板起面孔,好像这话纯属无稽之谈,他不能坐在法官席上对这类含沙射影的言论充耳不闻。
然后斯特莱佛先生要求他的几个证人出席作了证。再以后克朗彻先生便听见副检察长先生把斯特莱佛先生为陪审团剪裁的衣服整个儿地翻了过来;他表示巴萨和克莱甚至比他估计的还要好一百倍,而囚犯则要坏一百倍。最后,法官大人发言,他把这件衣服时而翻了过来,时而又翻了过去,总而言之,肯定是把它整个儿重新剪裁了一次,做成了一件给囚犯穿的尸衣。
现在,陪审团开始考虑案情,大苍蝇又发出嗡嗡之声。
即使在这样的波澜起伏的情况之下,一直望着法庭天花板的卡尔顿先生仍然没有挪一挪**,或改一改态度。在他那学识渊博的朋友斯特莱佛整理着面前的文件、跟他身边的人低声交谈,而且不时焦灼地望望陪审团的时候;在所有的观众都多少走动走动、另行组成谈话圈子的时候;甚至在连我们的检察官也离开了座位,在台上缓缓地踱来踱去,未必不使观众怀疑他很紧张的时候,这位先生仍然靠在椅背上没有动。他那拉开的律师长袍一半敞着,零乱的假发还是脱下后随手扣上的样子。他双手抄在口袋里,两眼仍然像那一整天那样死死盯住天花板。他有一种特别马虎的神态,不但看去显得不受人尊重,而且大大降低了他跟囚犯之间毫无疑问的相似程度(刚才大家把他俩做比较时,他暂时的认真态度曾强化了相似的印象),因此许多观众现在都注意到了他,并交换意见说他们刚才怎么会认为他们俩那么相像呢。克朗彻先生对他身边的人就是这样说的。他还说,“我可以用半个金币打赌,这人是得不到法律工作做的。他那副模样就不像,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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