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智慧

作者:叔本华

因此,尽管他人对我们的生活方式会有不好的看法,他们也尽可以蔑视我们,但只要他们不敢把自己的看法说出来,那么,我们的荣誉也就毫发无损。反过来,尽管我们以自己的品质和行为强取得到他人对我们的高度尊重(因为这并不取决于他人的主观随意),但假如任何一个人不管这个人是多么的卑劣和愚蠢把他对我们的蔑视表示出来,我们的荣誉就受到了破坏;如果不做出补救,那我们就会永远地失去这种荣誉了。这种荣誉完全不是取决于他人对我们的看法,而只是取决于他人是否说出他们的看法。证明我这一说法的充足根据,就是他人可以收回自己说出的诽谤和侮辱的话语;在必要的情况下,他们对自己的话语作出道歉,这样,一切事情就好像根本不曾发生过似的。至于他人是否就此改变了那构成了对别人的侮辱的看法,或者为什么改变了看法这些对整件事情一点都不重要。只要宣布当初的表示无效,那么,一切都会完好如初。因此,当之无愧地获得别人的尊敬不是骑士荣誉的目的,它采用威吓手段来强求得到它。骑士荣誉并不取决于一个人做了些什么,而是取决于别人对他做了些什么。此前我所讨论的种种荣誉,根据其原理,取决于我们说了些什么和做了些什么,但骑士荣誉却与此相反:它取决于随便任何他人的言论和行为。骑士荣誉掌握在他人之手,或者更应该说,掌握在他人之口。荣誉随时只要随便任何一个人愿意抓住随时的机会都会一去不复返,除非受到攻击的人通过我马上就要讲到的方式程序重新把这荣誉夺回来。但这样做却是冒着失去自己的生命、健康、自由、财产和内心安宁的风险。由此得出这样的结论:尽管一个人的所作所为公正、无私和高贵,他的心至为纯净,头脑也卓越不凡,但只要随便任何一个人愿意去侮辱他,他就随时有可能失去他的荣誉。这个中伤者可能只是一个毫无价值的恶棍,一个愚蠢到极点的饶舌者,一个百无聊赖的浪荡子,一个赌徒一句话,一个不值得我们去理会和计较的人。但他在中伤别人的时候,却未必违反了骑士荣誉的法则。在大多数情况下,正是这一类人喜欢干侮辱别人的事情。正如塞尼加所说的“,一个人越可鄙、越可笑,他就越喜欢摇舌中伤。”此话极正确。这种人最容易被我们上文所描绘的那种人所激怒,因为相反对立的两类人都憎恨各自对方;另外,看到别人有着明显的优势只会引起毫无价值的人的无声怨恨。因此,歌德说:“你为什么要抱怨你的敌人?这些人能够成为你的朋友吗?你的本性,就是对他们的一个永恒的指责。”卑鄙拙劣的人应该感激这种骑士原则才对!因为它把他们和优秀的一类人拉至同一水平上。如果不是这样的话,他们将在任何方面都无法企及那些优秀的人。一旦有人诋毁这些优越的人,亦即把卑劣的品质强加在他们身上,那么,这个人的诋毁在当下就是一个客观真实的、有根据的评判,一个具有确定效力的法令。事实上,它以后永远都会是真实的和有效的,除非人们旋即用鲜血把这种诋毁和侮辱抹掉。这也就是说,如果被侮辱者容忍这一侮辱扣在自己的头上,那么,被侮辱者(在众人的眼里是个“荣誉之士”)就是侮辱者(这或许是一个最低劣的人)所说成的那个样子了。这样,他就会遭到“荣誉之士”的彻底鄙视。人们躲避他如同瘟疫一样。例如:人们会公开拒绝参加他到场的一切社交场合,等等。我相信我能够确切把这种观念的源头清理出来。从中世纪开始一直到世纪(根据冯韦斯特的《德国刑法、德国历史文集》),在进行刑事诉讼的程序时,并不是由原告去证明被告的罪责,而是由被告去证明自己的清白。履行的程序就是在他人担保的情况下作出一番宣誓。为此目的他需要担保的人。这些人必须发誓确信被告人不会作出伪证。如果被告人没有这些人帮忙,或者原告人不承认这些担保的人,那么,事情就交由上帝作出判决。在一般情况下这都是以决斗的方式进行。因为现在被告人是“带着耻辱的人”,他必须为自己洗清耻辱。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这蒙耻的概念、决斗的整个程序的源头。甚至时至今日,这样的事情(除了免去宣誓)还在“荣誉之士”之间进行。这就解释为什么“荣誉之士”会对说谎的指责极度愤怒,并会因此寻求血腥的报复。考虑到说谎本是每天司空见惯的事情这一事实,这种反应就相当令人奇怪了。但是,这种反应已经成为根深蒂固的了,尤其在英格兰。事实上,如果以死亡威胁那些指控自己撒谎的人,自己就必须在一生中从未撒过谎。因此,在中世纪的犯罪诉讼中,形式变得更加简短,被告人只要回应原告一句“:你在说谎。”事情就可交由上帝作出判决了。据记载,骑士荣誉有这一规矩:对于撒谎的指责必须诉诸武力解决。关于言语的侮辱,我就写到这里。但是,还有比言语侮辱更为严重的事情,它的严重程度甚至在我提及它的时候,也必须请求所有信奉骑士荣誉的人的原谅,因为我知道仅仅想想它就足以让这些人毛发直竖,因为它是地球上至为凶恶的东西,简直比死亡和诅咒还要糟糕。那就是一个人出手甩给另一个人一个嘴巴子或者动手殴打他。这可怕的出手攻击会彻底摧毁被打者的荣誉。其他对荣誉的破坏可以用流血来愈合,但回应这出手一击就只能以置对方于死地才能带来荣誉的彻底复原。骑士荣誉跟一个人的自身到底是什么,或者跟他的道德本性是否会改变等诸如此类的学究气问题统统无关。当一个人暂时失去了荣誉,或者当荣誉受到损害,只要他迅速采取行动,通过决斗这一万应灵丹,他就可以迅速和完全地恢复荣誉。但如果冒犯者出自非信奉骑士荣誉的阶层,或者,如果他只是第一次冒犯了别人的荣誉,那么,人们就可以采用一种安全妥当的方式。人们可以在他冒犯自己的当下把他击倒如果手头有现成武器的话,必要时,在以后任何情况下击倒他也可以,尤其是对方以出手袭击的方式破坏别人的荣誉。不过就算他对我们的冒犯只停留在言语上,情况也还是一样的了。只有通过这样的还击,荣誉才能挽回。但假如人们不想走出这一步,以避免这一步行动所带来的不良后果;或者,假如人们并不确定冒犯者是否受到骑士荣誉法则的约束,那么人们还有更妙的一招。那就是,如果冒犯者表现粗鲁的话,那就以更加粗鲁的方式予以迎击;如果口头侮辱已经无济于事了,那我们就要拳脚相向,这是挽救荣誉的最极端的手段。因此,脸上挨了对方一个耳光,就只能以棍子回应;而对付棍子的攻击则只能报以打狗的鞭子做补救;对付打狗的鞭子,有人建议不妨采用唾脸作为最绝的一招。只有当这些都无济于事的时候,我们才不得不采用流血的行动。采用这种解决办法的根据是如下的骑士荣誉的格言。正如蒙受别人侮辱是一种耻辱,同样,发出侮辱则是一种荣誉。假如真理、公正和理性站在我的对手的一边,但如果我出言侮辱他,那么真理、公正和理性就得卷起包袱滚蛋,而道理和荣誉也就站到我的一边来了。与此同时,对方也就失去了荣誉,直至他用枪击、剑砍,而不是用公正和理性,去重获他的荣誉为止。因此,在荣誉这一问题上,粗野无能可以取代、并且优于一切个性品质,道理站在至为粗野无礼的行为一边。干嘛还需要多种多样其他别的?一个人尽管很愚蠢、很卑劣、有失教养,但粗野无礼的行为可以抹去这一切,使一切合法化。当我们交谈或者讨论问题的时候,如果某一个人向我们显示出他比我们对所谈论的话题有着更精确的认识,他比我们更热爱真理;他的判断力和理解力更加健全和优越;他表现出来的优越的精神智力使我们相形见绌那么,我们可以一举消除他的所有优势,以及因为他的优势的缘故我们所暴露出来的劣势和不足。我们甚至可以反过来变得优于这个人只要我们撒野、动粗就可以达到这一目的。粗野蛮横更胜思想交锋一筹,它抹杀了人们的精神智力,所以,如果我们的对手不跟我们计较,不是采用更加粗鲁的方式作出回应,并由此卷进一场高贵的决斗,那么我们就可以成为胜利者,荣誉就归于我们了。面对那君王般威力无比的粗野蛮横,真理、知识、思想、理解和机智都退避三舍,被逐离战场。所以,一旦有人表示出不同的见解,或者显示出更胜一筹的智力,这些“荣誉之士”就随时跨上战马;如果在争论问题时缺乏论辩,他们就会搜索寻找粗野的话语这同样可以帮助他们取胜,并且,寻找粗野的话语也更加轻松容易。这样,他们就得胜凯旋了。由此看出,人们称赞这种荣誉原则可以使社会格调变得高尚,他们是多么的正确。这一条格言是以下文为根据的它是整个荣誉规则的根本和灵魂。在信奉骑士荣誉的人看来,在判断人们之间的争议何者为公理时,我们所能寻求的最高裁判庭就是我们的身体力量,也就是说,我们的动物性。每一种粗鲁行为的发生确实就是人们诉诸动物性所致,因为做出粗暴的行为亦即宣布了精神力量和道德正义的交锋已经无力解决问题;取而代之的就是人的身体力量的搏斗。富兰克林把人定义为“会制造工具的动物”,所以,人的身体力量的交锋就由人带上只有人才会制作的武器来进行;这也就是说决斗。通过决斗,人们得到了一个无法挽回的判决。“荣誉之士”的基本格言,众所周知,可由“拳头公理”一词表达;这种表达法与一词相类似,同样具有讽刺意味。所以,骑士荣誉应被称作“拳头的荣誉”。如果我们发现公民荣誉在对待人我的关系问题上小心谨慎、承担义务、履行诺言;那么,相比之下,我们现在所讨论的骑士荣誉规则,在处理上述人际关系时,则显示了最高贵的宽松。只有一样东西是不能打破的,那就是以荣誉的名义所说出的话,也就是人们在说了“以荣誉担保”之后所给予的承诺。由此就引出了这样的一个假设:其他的承诺都可以不必履行。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我们甚至可以打破以荣誉的名义许下的承诺。只要通过决斗这一万应灵药,就能够挽回我们的荣誉决斗的对手就是那些坚持说我们是以荣誉的名义许下了承诺的人。另外,只有一种债务是我们务必偿还的那就是赌债,因此赌债被称为“荣誉债”。至于其他的债务,人们尽可以像犹太人和基督徒那样互相欺骗,而不会损害我们骑士荣誉的分毫不怀偏见的读者一眼就可以看出,这一奇怪、野蛮、可笑的荣誉规则并非源自人类的天性,也不是得之于对人际关系的健康的理解。这一点可以从骑士荣誉只在极为狭窄的地盘之内发挥作用得到证实。也就是说,它唯一流行在欧洲,并且那也只是从中世纪才开始的。在欧洲,骑士荣誉也只在贵族、军队和仿效他们的人当中有效。希腊人、罗马人、甚至古今高度发达的亚细亚民族都不知晓这种荣誉及其规则。他们都只懂得我开首分析的那些荣誉。因此,这些民族对一个人的看法全由这一个人的所作所为来决定,而不是听任随便一个饶舌者的随心所欲的摆布。他们都认定这一事实:一个人说的话或者做出的行为,只能贬损自己本人的荣誉,而不会对别人的荣誉构成损害。他们遭受的一记耳光对于他们而言也就只是一记耳光而已,一匹马或者一匹驴子甚至能够踢出更加危险的一脚呢。别人的出手攻击会刺激起挨打者的愤怒,这视当时的情形而定,并很有可能当场就由此招来回击。但这些跟荣誉并没有关系。人们肯定不会准备着一本账目,记录着挨了别人的某一攻击或者遭受了某一些侮辱性的言词,以及为此已经得到的或者还不曾得到的报复“满足”。这些民族的英勇气概和视死如归的气节,并不逊色于欧洲的基督徒。希腊人和罗马人是真正的英雄;但他们对“骑士荣誉”却一无所知。对于他们来说,决斗并不是高贵的人所做的事情,只有角斗士、标价出售的奴隶、判了刑的罪犯才会去做这样的事情他们交替和野兽搏斗,以博大众一乐。随着基督教的引入,角斗士的表演遭到了禁止,在这基督教的时代,取而代之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决斗,决斗的结果就成了上帝的判决。如果角斗士的搏斗表演是为了大众的娱乐而做出的残忍牺牲,那么,这种决斗则是为了大众的谬见而付出的残忍牺牲;但这里做出牺牲的不是罪犯、奴隶和囚徒,而是自由人和贵族。大量得以保存下来的证据表明骑士荣誉的谬见对于古人来说是全然陌生的。例如,一个条顿族首领向马略下战书,要求与他进行决斗,但这个英雄却捎话给这个首领:“如果他(这个首领)厌倦了生活,他尽可以上吊了结此生。”当然,马略主动提出向这个首领提供一个退了役的角斗士,这样他就可以跟这个角斗士展开一番较量。在普鲁塔克的书里,我们读到舰队统帅欧里比亚德斯在跟德漠斯托克利斯争论时举起了棍子要打他。但德漠斯托克利斯并没有拔出佩剑,他只是说道“,你打我吧,但你要听我把话说完”。雅典的士官团并没有立即宣布不再愿意在德漠斯托克利斯的手下卖力。读到这种事情,信奉骑士荣誉的读者该是多么的忿忿不平!因此,一个当代法国作家说得很正确“,如果竟然有人说,德漠斯芬尼是个执着于骑士荣誉的人,人们只能给予同情的一笑;同样,西塞罗也不是执着于这种荣誉的人” 杜朗,《文学之夜》,卷二)。另外,柏拉图着作中的一段讨论**的文字已经足够清楚地显示,古人在对待类似事情时,并没有骑士荣誉的概念。苏格拉底因为经常与人辩论而常常受到别人粗野的对待,但他却处之泰然。有一次他被人踢了一脚,他默默地忍受,并对露出惊讶神情的人说“,如果一只驴子踢了我,我也要生气报复吗?(”狄奥根尼斯)还有一次,有人问他“:那个人不是在羞辱你吗?“”不”,他回答说“,因为他说的人可不是我。”斯托拜阿斯为我们留下《穆索尼斯》的一大段文字,从这段文字我们可以看到古人如何看待遭到别人的侮辱。除了诉诸法律以外,他们并不知道还会有另外别的解决办法,明智的人甚至不屑于采用这一解决办法。古人挨了别人的一记耳光,只会采用法律途径寻回公道这点见之于柏拉图的《高尔吉亚篇》。在这一章里,还可以读到苏格拉底对此发表的意见。类似的事实还见之于《吉里斯的报道》:某个叫做卢西斯维拉图斯的人,在没有受到挑衅的情况下,竟然斗胆把在路上遇见的罗马市民都打了一记耳光。事后出于避免把事情复杂化的考虑,他要一个奴隶带着一袋钱币在前面引路,把相应的阿斯的赔偿金马上支付给那些诧异莫名的人。大名鼎鼎的犬儒学派大师克拉特斯就挨过音乐家尼克德洛姆斯重重的一记耳光。他整个脸都带着血印肿胀了起来。克拉特斯就把一张写着“这是尼克德洛姆斯所为”的字条贴在额头上,借以羞辱这个笛子演奏家,因为他竟然野蛮地对待这个被整个雅典奉若神明的人。在色诺彼的狄亚根尼斯致梅里斯玻斯的一封信中,他说一帮喝醉酒的雅典青年用鞭子抽打了他一顿,不过,这对于他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塞尼加在他的《永恒的智慧》一书中从第十章直到最后,详尽讨论了如何对待别人的侮辱这一论题。他得出这样的结论:一个智者用不着理会这些东西。他在第十四章写道,“一个智者受到了袭击,他应该怎样做?卡图挨了一记耳光以后,并没有发愁,没有去报复,没有表示原谅。他只是宣称并没有发生过挨打的事情。”“是啊”,你们说“:但这些人可是智者啊!” 那你们就是愚人了?的确如此。由此看出,古人根本不知骑士荣誉原则为何物。这是因为古人在各个方面都忠实于自然,不带偏见地看待事物。他们不会轻信这些不吉祥、不可救药的丑陋的东西。他们把打在脸上的一巴掌就只看作是别人打来的一巴掌,那会造成身体轻微损伤,除此之外,他们不会把这看作任何别的东西。但对于当代人来说,挨了别人的一记耳光将是一桩巨大的灾难,足以构成一出悲剧的主题,例如高乃依的《熙德》。还有最近一出描写市民生活的德国悲剧,名叫《环境的力量》,但它应该叫做《谬见的力量》才对。如果一个人在巴黎国民议会厅挨了一记耳光,那么这个耳光的声音就会从欧洲的一头传到另一头。那些执着于骑士荣誉的人,看到我引据的那些古老的经典事例肯定会生气、不舒服。为了对症下药我建议他们阅读狄德罗的名着《命运主义者雅克》里面关于德格朗先生的故事。这是描述固守现代骑士荣誉的一部出类拔萃的代表作。他们会喜欢这本书,并从中获得启发。从上面的讨论,我们已经可以清楚地看到:骑士荣誉的原则并没有独到的见解,它也不是建筑在人性的基础之上,它只是人为的产物,其产生的根源并不难找到。它诞生于一个特定的时代。在那个时代,人们更多运用的是拳头,而不是大脑;人们的理性被教士们用铁链禁锢了。所以,它是被颂扬的中世纪及其骑士制度的产儿。那时候,人们不仅需要上帝关怀他们,而且还要上帝为他们评判事物。因此,困难的法律案件就经由仲裁法庭,或者上帝的判决,来作出决定。这几乎无一例外地演变为双方的决斗。决斗并不只是在骑士之间进行,而且还在市民之间进行。莎士比亚的《亨利六世》(第二部分第二幕第二景)里面就有一个绝好的例子。获得法律判决以后还可以上诉,亦即求助于决斗它是更高一级的法庭,是由上帝做出的判决。这样一来,身体的敏捷和力量,亦即动物本性,就取代理性坐在了法官的位置。它不是根据一个人所做的事情,而是他最后遭遇运气的结果,来做出是或非的判决这种情形符合至今仍然生效的骑士荣誉原则。谁要是对决斗的这一根源还有所怀疑,那他就阅读梅林根的那本出色的《决斗的历史》一书吧。事实上在今天,在那些遵循这种荣誉原则生活的人当中这些人通常都没怎么受过教育,对事情不作深思确实还有一些人把决斗的结局看作是上帝对他们所争执的问题作出的判决。当然,这种看法是根据传统流传下来的观点形成的。这就是骑士荣誉的根源。此外,它倾向于通过身体力量的威胁,强行得到他人表面的尊重;真正下工夫去争取别人的尊重,会被认为是一件既困难、又多余的事情。奉行骑士荣誉的人就好像用手捏着温度计的水银球,希望随着水银的上升,他的房间也就会暖和起来。*考察一番,就可以知道问题的关键在于公民荣誉的目的是与他人进行友好交往;它的内容就是别人对我们这样的看法:我们是值得人们完全信任的,因为我们绝对尊重别人的权利。但骑士荣誉却立足于别人对我们这样的看法:我们是令人生畏的,因为我们会绝对地、无条件地保护我们的权利。本来,这一条原则令别人生畏比享有别人的信任更加重要并没有什么大错,因为如果我们生活在自然状态之中,每一个人都必须保护自己的安全和直接扞卫自己的权利,这样,我们是不能信赖人类的正义的。但在文明时期,国家承担了保卫我们人身和财产的任务,那么,上述的原则就没有用武之地了。它就像座落在别致的农田、热闹的公路、甚至铁路之间的城堡和了望塔它们都是从拳头即公理的年代所遗留下来的弃置无用的东西。顽固遵循这一原则的骑士荣誉对付的只是人们做出的一些轻微的越轨行为对于这些行为,国家只是实施轻微的处罚,或者根据“法律不理会微不足道的事情”的原则,根本就置之不理。因为这些都只是芝麻绿豆性质的侮辱,有时只是纯粹的取笑打闹。但在处理这些事情方面,骑士荣誉却夸大了人的价值,达到了一种与人的本性、构造和命运都完全不相称的程度。人的价值被提高至神圣不可侵犯的地步。这样,人们就会认为国家对于那些小小的冒犯所给予的惩罚根本不足够;被冒犯者就要自己执行惩罚的任务,目标指向了冒犯者的身体性命。很明显,事情的根本原因是人的极度自大和那种令人反感的盛气凌人人们完全忘记了人到底是什么。骑士荣誉苛求人们不犯任何过错,也绝不接受任何伤害。谁要是准备用武力执行这种见解,并且宣告这一格言:“凡是侮辱过我或者动手打我的人一定要死亡。”那么,他倒的确应该被人们驱逐出他的国家为了美化这一胆大妄为的自负,林林总总的一切都被用作了借口。如果两个不怕死的人相遇,不肯主动为对方让路,那么,从轻轻的推碰就会演变成恶语相向,然后就是动起拳脚,最后事情就以某一方受到致命的一击而告终。其实,干脆跳过中间的环节,马上就动用武器,这样更能保住颜面。细致具体的程序发展成为一整套有自己的律令和规则的僵硬、死板的制度,这的确是在这人世间以最严肃、认真的态度上演的一出闹剧,它是对愚昧的尊崇和膜拜。只不过这骑士荣誉的根本原则却是错误的;在处理其他无关重要的事情时(因为重要的事情由法庭处理),两个同样都是无所畏惧的人,其中的一个,亦即那更明智的一个,会作出让步,会同意保留各自的分歧。那些不认同骑士荣誉原则的普通大众,或者不计其数的来自各种阶层的人士的做法可以提供这方面的明证。他们让争执和磨擦顺其自然地得到解决。在这些人当中比起那或许只占整个社会人口的四分之一的信奉骑士荣誉的阶层,置人于死地的攻击要稀有一百倍,打架也是少有发生的事情。不过,会有人说:良好的礼仪和习惯归根到底建筑在骑士荣誉的原则以及由此而来的决斗之上,因为这些都是抵御人们不良的举止和粗野行为的武器。但是,在雅典、哥林斯、罗马我们都的确见到良好、甚至一流的社交氛围,以及优雅的礼貌和习惯,而这些并没有骑士荣誉这一鬼怪作其后盾。当然,在古时候,女人还没有在社交场合占据着显要的位置,就像我们现在的情形那样。现在出现的情形使人们的交谈多了一种轻浮、幼稚的东西,它赶走了有份量、严肃的话题;它确实在很大程度上造成我们的上流社会钟情于个人勇气更甚于其他品质。但是,个人勇气根本上只是次一级的,它只是行伍军人的优点。在个人勇气这一方面,甚至动物都超过我们,例如人们说“像狮子一般勇敢”。与上述说法相反,骑士荣誉的原则通常都为在大事上的不诚实和卑鄙的行为,在小事上的野蛮、欠缺考虑和不礼貌的做法提供了一个可靠的庇护所。因为人们会默默忍受许多的粗野行为,仅仅因为没有人愿意冒着失去生命的危险去批评别人。与我这里的说法相符的事实就是:在一个政治事务和财产金融事务中欠缺真正信誉的国家,我们可以看到决斗发展到了登峰造极、至为血腥的地步。至于这个国家的民间私下交往的情况,则可以向那些有个中经验的人询问。至于这个国家欠缺礼貌和社交修养,则是明白无误的事情。所有骑士荣誉的借口都经受不住检验。但如果有人说:正如一只狗遭到另一只狗的吠叫时,会以吠叫回应;但受到**时,它就会表示亲热;同样,人的本性就是以敌意回应敌意,在遭受别人的蔑视或者憎恨的表示时,会内心难受和愤怒那么,他的这番说词还会有点道理。因此,西塞罗说“,对于侮辱和恶待留下的**,甚至谦逊和好心的人也难以承受。”无论在世界各地(除了信奉某些教派的人),人们都不会对别人的侮辱和拳头安之若素。尽管如此,人的天性只会驱使我们做出与我们所受到的冒犯相对应的报复,而不会比这走得更远;更加不会因为别人指责我们说谎、愚蠢和怯懦就致人于死地。古老的德国原则“耳光要以匕首偿还”表达的是令人反感的骑士观点。对遭受侮辱而做出报复或惩罚是因为愤怒的缘故,并不就像骑士荣誉所告诉我们的那样,它关乎我们的荣誉和道义。相反,确切无疑的是:指责我们的话语所造成的伤害程度是以这些话击中目标的程度而定。这点可以从这样一个事实看得出来:只要别人说中了我们,那么,一个轻微的暗示所造成的伤害更甚于一个严重的、但却没有事实根据的指责。所以,一个人一旦知道对自己的指责文不对题,那他就会并且也应该自信地对此指责不屑一顾。但是,骑士荣誉的原则却要求我们承受我们其实并不应该承受的指责,并且针对这个并没有对自己造成任何伤害的侮辱采取血腥的报复。但如果一个人急急忙忙地压制每一句冒犯的话语,生怕这些话语被别人听见,那么,这个人肯定对自己的价值评价不高。因此,一个真正有自尊的人面对侮辱、诋毁会淡然处之;如果一个人做不到漠然对待侮辱和诋毁,那么,机智和修养将帮助他顾全面子和掩藏起怒气。如果我们首先摆脱骑士原则的成见,不再误以为通过侮辱他人就可以夺取他人的荣誉或者挽回自己的荣誉;同时,如果人们不要随时报复,以泄心头之愤,亦即动用拳脚对付遭受到的各种各样的不公正、粗野蛮横的行为因为这种回应马上就会使所有这类行为合法化, 如果真的这样,那么,人们很快就会普遍接受这一观念:如果出现了恶语相向的情形,那占下风的一方就是胜利者。就像文圣佐蒙蒂所说的:恶言秽语就像教堂的队列,永远返回它们的出发点。这样,人们就再不用像现在那样必须以牙还牙对付侮辱才可以保持自己的正确。这样,理解和思想才得以进入我们的交谈,而不是像现在那样:首先顾虑我们的说话是否得罪那些狭窄和愚昧的头脑。事实上,深刻理解力的存在本身就使狭窄、愚昧的人惊慌和难受,并由此引发一场有思想、有头脑的人与皮囊之中充塞着肤浅、狭窄、愚昧的人之间展开的一赌运气的搏斗。这样,在人们的聚会中,精神的优势才会得到它所应得的优先权。但现在,这种优先权却给予了那些拥有一身蛮力和匹夫之勇的人,虽然这一事实并不为人所知。这样,出类拔萃的人起码就减少了一条逃避社交的理由。这种改变为真正的良好气氛和优秀的社交聚会扫清道路。毫无疑问,雅典、哥林斯和罗马曾经有过类似的聚会。谁愿意得到这方面的证据,那我就推荐他阅读色诺芬的《会饮篇》。不过,对骑士荣誉的最后辩护无疑是这样“:但,上帝啊,如果真的这样,每一个人不就都可以随便对他人动粗了吗?” 此我能简略作答:这种情形发生在占社会人数百分之九十九并不奉行骑士荣誉的人群,但却不会有一个人因动粗而丧身。但在信守骑士原则的人群当中,一般来说一次动粗都会酿成致命。我还要*地谈论这一问题。为了解释人类社会的一部分人所持有的这一根深蒂固的观点,即遭受别人的一巴掌是一件可怕至极的事,我曾努力试图找出存在于人类的动物性或理性的一些扎实、站得住脚,或者起码说的过去的理由,一些不是纯粹漂亮、花巧的言词,而是能被精练为清晰概念的理由。但我没有成功。动手打人一巴掌只是、并且永远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做出的肉体伤害行为,它表明出手打人的人身体更强壮或者动作更加敏捷,或者挨打的一方当时并没有留神等;除此之外,它并没有说明任何另外别的东西。对动手打人一巴掌这一行为的分析无法提供更多的东西。把遭受别人一记耳光视为一件最悲惨的事情的骑士,却挨过他的马匹比这一巴掌厉害十倍的踢打。但一蹶一拐的他,会强忍**,一再安慰旁人那没有什么。这样,我想原因出在人手了。不过,我看到我们的骑士在战斗中受到了同样出自人手的剑刺、刀砍,他却向我们保证这些都是小菜一碟,不值一提。然后我们又听人家说:就算被人用马刀的平面拍打也远远没有挨别人的棍打那么严重。因此,不久前,军校的学生宁愿接受前者的惩罚而不接受后者。而时至今日,被马刀的刃面轻拍以获授骑士称号已成了一项至高的荣誉。现在我已完成对骑士荣誉的心理和道德理由的思考,剩下的只是这样一个结论:骑士荣誉的原则不过就是一个古老、根深蒂固的谬见,是说明人类的轻信特性的又一个例子。另外,一个众人皆知的事实可以证实我的观点:在中国,用竹杖抽打是司空见惯的一种惩罚公民的手段,甚至对各级官吏也是如此。这告诉我们,在中国,人性那可是经过高度文明教化的人性并不赞同类似骑士荣誉的东西。只要不带偏见地看一看人类的本性,就可以知道人与人打架是自然不过的事情,这就犹如野兽间的撕咬和带角动物的竖角相撞;人不过就是会用鞭子打人的动物。因此,当我们偶尔听到一个人用嘴咬了另一个人,我们就会感到震惊,相比之下,**打架却是一件完全自然的事情。很明显,通过人们提高修养和发挥各自的自我克制,我们很乐意摒弃打斗的行为。但是,如果让一个国家或者只是一个阶层的人们相信:挨了别人一巴掌就是一件天大的不幸,那么,必然导致的结果就是致人于死地和相互谋杀。这是一件惨无人道的事情。在这世界上货真价实的祸害已经太多,人们不应该再增添那些虚幻不实的灾祸,因为它们会带来真正的祸害但这正是那愚蠢和阴险的迷信正在做的事情。为此原因,我们抗议政府和立法机关为此鸣锣开道他们热切地引入有关规定,禁止在民间和军队进行体罚。它们相信这样做会利益众生,但实情却恰恰相反。这种做法只会加剧那违反人性的、无可救药的愚昧。人们已为此付出了太多的牺牲。对于除了最严重的罪行以外的一般违法过失,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要给犯人一顿痛打。因此,这样的处罚是合乎自然的。谁要是不接受理智,那他就必须接受棍棒。如果一个人既没有财产可供交付罚金,同时,剥夺他的自由也不会给人们带来益处因为人们需要他的工作效劳那么,对这个人施以适量的体罚,则是一件既明智又合乎自然的事情。我们对此并没有反对的理由,除了诸如“人的尊严和价值”一类的说词。但支撑这些说词的并不是清晰的概念,而只是上文所讨论过的那种有害的谬见它是问题的根源。关于这一点,可以从下面一个近乎可笑的例子得到证实:最近,在很多国家的军队里,鞭罚被睡板条床所取代,后者和前者一样都给身体带来痛苦,但后一种处罚却不被认为有损受惩罚者的名誉和人格。人们如此鼓励这种盲目的观点,只会助了骑士荣誉一臂之力,也因此助长了决斗的行为。与此同时,人们却又试图通过法律禁止决斗,或者似乎在这样做。这样的结果就是:从最野蛮的中世纪流传下来的拳头即公理的认识残余,还游荡在世纪这实在是社会大众的耻辱。现在实在是到了把它羞辱一番然后弃如敝屣的时候了。当今已不允许人们斗狗了(至少在英国类似的娱乐遭到处罚),但人们却违反意愿地互相搏斗,致对方于死地。这都是荒谬的骑士原则和那些拥护骑士原则的思想偏执、狭窄的辩护人为其原则宣传、鸣锣开道的结果。他们强迫人们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就要像角斗士一样地拼搏。因此,我向德语语言学者进言: 这个词应由这个字代替。这个字或许并不源自拉丁字,而是出自西班牙语的意思是痛苦、艰难。决斗这种愚蠢的行为却以一本正经的方式进行,它不仅仅为人们提供了笑料。骑士荣誉的荒谬原则在一个国家里面另立一个独立王国,除了拳头即公理,其他一概不承认;它设置一个神圣的宗教裁判庭,对屈服在骑士荣誉的权威之下的各个阶层的人士施虐;每个人都可能因为一些微不足道的借口,受到他人的挑衅,从而被迫接受生存或者死亡的判决所有这些都令人愤慨。当然,它为恶棍们只要他们信奉骑士荣誉提供了庇护和藏匿之所;他们可以威胁,甚至除掉那些高贵、卓越的人这些人因为自身的高贵和卓越就会招惹这些恶棍的憎恨。时至今日,警察和法律已经使恶棍们不可能在大街上冲着我们喊道“:要钱还是要命?”同样,我们健康的理智也应该不再让恶棍破坏我们的平静,冲着我们喊叫“要荣誉还是要性命?”上流阶层的人士应该解除负担,不要随时听任别人的随心所欲,为其野蛮、愚蠢或者恶毒付出代价,赔上自己的身体和生命。两个少不更事的青年人,相互间一旦出言不逊,就头脑发热,不惜付出鲜血、健康,或者生命这是骇人听闻和令人羞愧的。很多时候,被侮辱者无法恢复受到损害的荣誉,因为他们与冒犯者的地位差别悬殊,或者因为冒犯者的某些特殊之处,这样,他们就在绝望中自己结束生命,落得个既悲哀又滑稽的下场。这个国中之国的暴虐和骑士荣誉这一谬见的威力由此可见一斑。如果事情的发展达至相互矛盾的顶点,那么,它的虚假和荒谬也就暴露出来了。这一例子就是一个明显的二律背反:官员被禁止参加决斗,但如果有人向他提出决斗而他又拒绝的话,他就会受到被解职的处罚。谈起这个话题,我就要老实不客气地说下去。只要我们不带成见地、清楚地审视这一问题,我们就可发现,我们手持与对手相同的武器,在光明正大的搏斗中把对方杀死,抑或从背后暗袭得手这两者之间之所以存在重要的差别,并且人们如此高度地重视这一差别,原因其实全在于这一事实:在这国中之国,正如我已经说过的,人们承认强者的权利亦即拳头即公理,把拳头即公理尊奉为上帝的裁决,并把它作为骑士荣誉的规则基础。在公平的搏斗中杀死我们的敌人,除了证明我们身强力壮,或者更具击斗的技巧以外,别无其他。进行公开决斗以证明杀死对手就是占理的,这也就假设了这样的前提:强力就是真的公理了。但事实上,如果我的对手并不懂得自我防卫,那就只为我提供了杀死他的可能,而绝没有提供杀死他的正当理由。恰恰相反,我杀死对手的道义上的理由只能取决于我要杀死他的动机原因。假设我杀死对手在道德上是足够合理的,那么,让杀死他的这件事取决于我是否在射术或者击剑上优胜于对方,是完全没有理由的。相反,我到底采用何种方式夺取他的生命,从后面抑或从前面袭击他,结果都一样。如果要对某人实施卑鄙的谋杀,那诡计就应该派上用场。从道德的角度看,强力即公理并不比诡计即公理更令人信服。就我们现在所说的情形而言,强力即公理和诡计即公理并没有两样。需要注意的是,在决斗中强力和诡计都在发挥作用,因为击剑中的花招都是阴招。如果我认为杀死一个人在道义上是合理的,那么,杀死他这样的事情由这一点他和我到底是谁更精于射击、击剑来作决定,则是愚蠢的;因为那样的话,对手不仅反过来伤害我,甚至会夺去我的性命。报复别人的侮辱不应该采用决斗的方式,而应该运用暗杀的手段这是卢梭的看法。他在《爱弥儿》第四部的相当神秘的第二十一条注释里面小心翼翼地暗示了这一看法。但他深受骑士荣誉的影响,竟然认为如果被人指责说谎,那自己就有了正当的理由暗杀这个人。但卢梭应该知道:每一个人都无数次说过谎,都配受到这一责备,卢梭自己本人就更是如此。一个人只要是光明正大地、以相同的武器和对手较量,那他杀死他的对手就是正当合法的这一谬见明显把强力当成真的公理了,而决斗就被认为是上帝的判决了。相比之下,一个怒不可遏的意大利人见到自己的仇人,二话不说就会扑上去用匕首袭击敌人。这一行为做法起码是连贯一致、合乎自然的;他更聪明,但却不会比参加决斗者更卑劣。但有人会说:在决斗中,当我杀死我的对手时,他其实也在试图置我于死地,这足以为我开脱责任。但对此的驳斥是:当我向他发出挑战时,我也就已经把他置于不得不正当护卫自己的境地。这种故意将对方置于如此境地的做法,事实上就是决斗者在为谋杀对方寻找一个说得过去的借口而已。如果双方同意把生命押在决斗上面,那用自愿的行为属于咎由自取这一原则作为开脱则更说得过去。对此我们可以说,受损害的一方并不就是自愿的,因为杀人的刽子手是那暴虐的骑士荣誉及其荒谬的规则。它把两个决斗者,或者至少其中一个拉到了这血腥的私设刑庭的前面。我详尽地讨论了骑士荣誉;我这样做用心良苦,因为哲学是这世界上唯一能够对付道德和智力范畴的庞然大物的大力神。两样主要的东西把新时代的社会与古老社会区别开来,并把前者比了下去,因为这两样东西使新时代社会的人带上某种阴沉、严肃和不祥的神气。在古老的时候,人们可没有这一弊病,那个时期就犹如生命中的早晨快乐和不受拘束。这两样东西就是骑士荣誉和性病,这“高贵的一对”(贺拉斯语)。它们携手毒害了生活中的“辩论和爱情”。性病发挥的影响要比乍眼看上去的深远,因为它的影响并不纯粹是生理上的,而且还是道德上的。既然在丘比特的箭袋里也有带毒的箭,那么,男女两性之间的关系也就掺进了某种陌生的、敌视的、甚至魔鬼般的成份。这样,阴暗、可怕的不信任就由此进入两性间的关系。构成所有人类社会的基础如今发生了这种变化,这都会或多或少间接影响到其他的社会关系。但*探讨这一问题则会偏离我们的题目。与性病的影响相类似的是骑士荣誉的影响,虽然其性质有所不同。社会受到它的影响而变得僵硬、紧张和严肃,因为人们每说一句话都必须煞费思量。但这些还不是事情的全部!骑士荣誉原则是公众供奉的牛首人身的弥诺佗,每年供奉给他的祭品是许多出自名门的高贵男儿。这情形并不像过去那样,只发生在欧洲某一国家,它已经遍及整个欧洲。因此,现在是到了勇敢剿灭这只妖魔的时候了,就像我在这里所做的那样。就让这两只怪物在世纪的新时代寿终正寝吧!医生最终会通过预防药物成功医治性病,对此我们不会放弃希望;但要消除骑士荣誉这只妖魔却是哲学家的任务,他们必须纠正人们的观念,因为,政府所运用的立法手段至今为止已告失败。并且,也只有通过哲学才能从根本上打击这种祸害。如果政府真心实意地展开工作,杜绝决斗这一祸害,而收效甚微的原因的确只是因为政府无能为力,那么,我将向政府建议一条法律,我保证它会获得成功。我们用不着采用血腥的手段,也不必求助于断头台、绞刑架和终身囚监等方法。相反,它简单易行,是一种“顺势疗法”。如果有人向别人发出决斗的挑战,或者接受别人的挑战,那就让他在光天化日之下,在士兵长之前,像中国人那样接受执罚者的杖的体罚。为决斗者传递挑战书的人和公证人则每人承受杖的处罚,对于决斗所造成的后果,则循惯常的刑事诉讼法追究责任。或许,一个脑子里充满骑士思想的人会反驳说:经此体罚,许多“荣誉之士”就会开枪了断自己。对此说法,我的回答是:这样的一个傻瓜杀死自己总比杀死别人要好。根本上我就知道得很清楚,政府并没有真心实意地杜绝决斗。民政官员,尤其是一般的官员(最高职位的官员除外)的收入远远低于他们的服务所应获得的数目。因此,他们的另一半收入就以荣誉支付了。荣誉首先通过头衔和勋章来表示,其次,在更广泛的意义上,以社会阶层的荣誉为代表。决斗对于社会阶层所代表的荣誉是拉曳马车的一匹得力副马。因此,在大学里人们就已经接受关于荣誉的初步的训练了。所以,决斗的受害者其实是以自己的鲜血弥补了工资收入的不足。为使我的讨论更加完整,我需要约略提及民族的荣誉。它涉及整个民族那构成了人类社会的一部分。在民族荣誉的问题上,力量是唯一的裁决者,舍此之外,别无其他。因此,民族的每一个成员都必须自觉保卫他的民族的权利。所以,民族荣誉并不只是需要别人认定:这一民族是值得信赖的。除此之外,它还要人们知道:这个民族是令人生畏的。因此,民族荣誉不容许听任外族人侵犯本民族的权利而置之不理。这样,民族荣誉就结合了公民荣誉和骑士荣誉。我在人们给予的表象亦即人们在他人眼中的样子一部分里最后提到过名声。在此。我们必须继续对它作一番考察。名声和荣誉是一对孪生兄弟,但就像第奥斯科所生的孪生子一样:一个(波鲁斯)长生不老,另一个(卡斯图)则终究要死亡。荣誉是可朽的,名声就是荣誉的不朽的兄弟。当然,我这里所说的名声指的是级别最高、货真价实的那一种;因为太多的名声只是过眼云烟而已。荣誉只包含人们在同等的处境下必须具备的素质,每一个人都应公开视这些素质为己所有。但名声涉及的素质则是我们不可能要求人们一定具备的。荣誉尾随着别人对于我们的了解,而不会超越此界限;但名声却与此相反,它走在别人对我们的了解之前,并且,它把荣誉也带到了名声抵达之处。每一个人都可以拥有荣誉,但只有少数例外的人才能获得名声,因为名声的获得只能通过成就非凡的业绩,或者创作传世的作品。这是获得名声的两条途径。要建功立业,就必须具备一颗伟大的心,但创作巨着则需要拥有一个非凡的头脑。这两条成名之路都有各自的优点和缺陷,但两者的主要差别在于功业会消逝,但作品却可以永存。最高贵的功业也只具有暂时性的影响。但天才的作品却能传之久远,给人以教益和**。功业留给人们的是记忆,并且,除非历史把事功业绩记录下来,像化石一样地传给后世,否则,这一记忆就会永远不断地减弱、变型,最终变得模糊以致湮没。相比之下,作品的自身就是不朽的,文学着作尤其能够世代相传。关于亚历山大大帝,现在仅存的是他的名字和对他的记忆。但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荷马、贺拉斯却仍然活生生地存在着,仍然在直接地产生着影响。《吠陀》及其《奥义书》仍然存在。但对于过去各个时代所产生的行动业绩我们却已经一无所知了。行动业绩的另一个不便之处就是它们有赖于机会。因为机会首先为行动业绩的发生提供了可能;这样,通过行动业绩获取的名声就并不由这行动业绩的自身价值所决定,而是根据当时的情势而定。因为正是当时的情势使行动业绩具有了重要性和得到了荣耀。此外,如果行动业绩纯粹属于个人行为,例如在战争中,那么,它就全凭为数不多的目击证人的描述;但是,目击证人也不总是存在的,而且,他们也并不是公正无私、不带偏见的。不过,行动业绩也有其优势,那就是作为实际事务,它们处于普通大众评判能力的范围之内。因此,只要掌握了有关行动业绩的精确资料,人们马上就会给予这些行动业绩公正的承认除非人们在以后才正确地认识和理解做出行动业绩背后的动机,因为只有对一桩行动业绩的动机有了认识以后才会理解这一行动业绩。对于创作作品,则是相反的情形。作品的形成并不依赖机会,它们只是依靠作品的创作者本人。只要作品还存在,它们就以自身原来的样子而存在。不过,评判作品存在一定的困难。作品的级别越高,评判这些作品的难度就越大。我们通常都缺乏具有才气、不带偏见和诚实正直的评判员。作品的名声不会因为一个评判或者一桩事件而一锤定音。作品有一个上诉的过程。就像我已经说过的,行动业绩通过记忆传达给后世,并且,其传达方式由这些行动业绩发生时候的一代人提供。但作品除非缺失了某些部分,否则,就以自身原来的样子留传下来。这样,我们就不会歪曲作品的面目。并且,作品在创作和面世时所遭遇的当时情势环境的不利影响,会在以后的时间消失。另外,时间还带来了为数不多的真正具备能力的评判员。他们本身就是非凡的人物,现在他们评判的是比自己更加非凡和出色的作品。他们各自给予有相当份量的意见。当然,有时候历经数世以后,才会产生完全公正的评判结果,而这一定论是不会被将来推翻的。由作品奠定的名声是牢固和势所必然的。不过,作品的作者能否亲眼目睹自己的作品获得承认,却取决于外在情势和一定的运气。作品越高贵、越有深度,这种情况就越少发生。塞尼加曾经很好地谈论过这一点。他说名声跟随成就如影随形,但当然,像影子那样忽而在前,忽而在后。他说清楚这点以后,又加上了这么一句:“虽然嫉妒让你的同时代人沉默,但以后总会有人不带恶意,也不带恭维地作出判断。”顺便说上一句,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在塞尼加的时代,无赖们就已经施展这种压制成就的艺术了,那就是:对别人的成就保持恶意的沉默,采取视而不见的态度。他们以这种方式不让公众看到优秀的事物,这更有利于那些低微、拙劣的东西。他们熟练运用这一艺术丝毫不亚于我们的当代人。嫉妒使他们和我们这个时代的无赖们都闭上了嘴巴。一般来说,名声到来越迟,维持的时间就越长久,因为任何优秀的东西都只能慢慢地成熟。流芳后世的名声就好比一株慢慢成长起来的橡树。那得来全不费工夫、但却只是昙花一现的名声,只是寿命不过一年的快速长成的植物;而虚假的名声则是迅速茁壮起来,但却很快就被连根拔掉的杂草。这都是由这一事实决定的:一个人越属于他的后世,亦即属于整个人类大众,那他就越不为自己的时代所了解,因为他的贡献对象不仅是他的时代,他为之奉献的是整个人类。因此,他创作的作品并不会沾上局限于自己时代的色彩。因此原因,很容易就会出现这种情况:他默默无闻地度过了他的时代。而那些只为短促一生中的事务效劳、只服务于刹那瞬间的人他们因此属于他们的时代,并且与这个时代同生共死反而会得到他们同时代的人的赏识。所以,艺术史和文学史告诉我们:人类精神思想的最高级的产物一般都得不到人们的欢迎,这种情况一直维持到优秀的思想者的出现他们感受到了这些作品发出的呼唤,并使这些作品获得了威望。凭藉如此得来的权威,这些作品也就可以继续保有其威望了。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形,根本原因就是每一个人都只能理解和欣赏与自己的本性相呼应的东西。一个呆板的人只能理解呆板事物,一个庸俗的人只会欣赏平庸和俗套,头脑混乱者喜欢模糊不清的东西,没有思想的人则和胡言昏话气味相投。与读者本人同气相通的作品最能够获得这个读者的欢心。因此,古老的、寓言式的人物伊壁查姆斯唱道(我的译文):我说出我自己的看法,这毫不奇怪;而他们沾沾自喜,自以为他们才是值得称道的。狗对于狗来说,当然才是漂亮的生物。牛对牛也是这样,猪对于猪、驴子对驴子,莫不如此。最强有力的手臂在甩出一件很轻的物体时,也无法给予这轻物足够的力量让它飞得很远并且有力地击中目标。这轻物很快就会坠落地面,因为这物件本身没有物质性的实体以接收外力。美妙和伟大的思想、天才创作的巨作也会遭遇同样的情形如果接受这些思想的都只是弱小、荒诞的头脑。各个时代的智者们都曾为此齐声哀叹。例如,耶稣说“:向一个愚人说故事,就像跟一个睡着觉的人说话一样。故事讲完了,他会问,你说的是什么?”哈姆莱特说“:机智妙语在傻瓜的耳朵里面睡觉。”歌德说过:“最妙的话语,被笨蛋听了,也会招来讽刺。”又“你的话没有任何结果,众人都呆滞无言,保持良好的心情吧!石头扔进沼泽地,是不会弄出涟漪的。”利希腾贝格说道,“当一个脑袋和一本书互相碰撞,而只发出空洞的闷响,这空响难道就总出自书本?”他还说,“书本身就是一面镜子,一只猴子看镜子的时候,里面不会出现福音圣徒。”的确,吉拉特神父对此的优美和感人的哀怨值得让人回味:最好的礼物通常最不被人赞叹;世上的大部分人,把最坏的视为最好。这一糟糕的状况司空见惯,但人们如何避免这种不幸?我怀疑能否从我们的世界根除这一不幸,世上只有唯一的补救之法,但它却无比困难:愚人必须获得智慧但这是他们永远无法做到的,他们也不会懂得事物的价值。作出判断的只是他们的眼睛,而不是脑袋,他们赞扬微不足道的东西,只是因为他们从来不曾懂得什么才是好的。由于人们思想水平的低下,所以,正如歌德所说的,优秀人物很少被人发现,他们能够获得人们的承认和赏识就更是稀奇的事情。人们除了智力的不足,还有一种道德上的劣性:那就是嫉妒。一旦一个人获得了名声,那名声就会使他处于高于众人的位置,而别人也就因此被相对贬低了。所以,每一个作出非凡成绩和贡献的人所得到的名声是以那些并不曾得到名声的人为代价的。我们给予别人荣誉的同时也就降低了我们自己。歌德由此我们可以明白,为何优秀出色的东西甫一露面,不论它们属何种类,就会受到数不胜数的平庸之辈的攻击。他们联合起来,誓要阻止这些东西的出现;甚至尽其所能,必欲去之而后快。这群大众采用的暗语就是“打倒成就和贡献”。甚至那些做出了成绩并以此得到了名声的人,也不愿看到其他人享有新的名声,因为其他名声所发出的光彩会令他们失色。因此,歌德写道:在得到生命之前,倘若我踌躇一番,我就不会活在这世上了。正如你们看到了,那些趾高气扬的人,为了炫耀自己,就要忽视我的存在。一般来说,荣誉会得到人们公正的评判,它也不会受到嫉妒的攻击,事实上荣誉都是预先给予每一个人的;但获得名声只能经过与嫉妒的一番恶斗,并且,月桂花环是由那些绝非公正的评判员所组成的裁判庭颁发授予的。人们能够而且愿意与别人一道享有荣誉,但获取了名声的人却会贬低名声,或者阻挠别人得到它。另外,通过创作作品而获取名声的难度与这一作品的读者群的数目成反比,个中的理由显而易见。创作旨在给人以教益的作品比起写作供人们娱乐消遣的作品更难获取名声。撰写哲学着作以获取名声是最困难的,因为这些着作给人们的教益并不确定;另外,它们也没有物质上的用处。所以,哲学着作面向的读者群全由从事哲学的同行所组成。从上述的困难可以想见,那些写作配享声誉的作品的作者,假如不是出于对自己事业的热爱,并且在写作的时候能够自得其乐,而是受着要获取名声的鼓动去写作,那么,人类就不会有,或者只会有很少不朽的着作。的确,要创作出优秀的着作,并且避免写出低劣的作品,创作者就必须抵制和鄙视大众及其代言人的评判。据此,这一说法相当正确奥索里亚斯尤其强调这一说法名声总是逃离追逐它的人,但却会尾随对它毫不在意的人。这是因为前者只投合自己同时代人的口味,但后者却抵制这种口味。因此,获取名声是困难的。但保存名声却非常容易。在这一方面,名声和荣誉恰成对照。荣誉是预支给每一个人的,每一个人只需小心呵护它就是了。但问题是,一个人只要做出某一不端的行为,他的荣誉就一去不复返了。相比之下,名声不会真正失去,因为一个人赖以取得名声的业绩或作品总是摆在那里,尽管它们的创造者不再有新的创作,但名声仍然伴随着他。如果名声真的减弱、消失,变成了明日黄花,那么,这一名声就不是真的,也就是说,这名声不是实至名归的,它只是由于暂时获得了过高的评价所致;要么,它干脆就类似黑格尔所取得的那种名声利希腾贝格对此有过描述“:它由那些好友集团齐声宣扬,然后得到了空洞的脑袋的回应??当将来有朝一日,后人面对那些花花绿绿的言语大厦,还有逝去的时髦所留下的漂亮空壳,以及死掉了的概念所占据的框架子,当他们敲门时竟发现一切全是空架子,里面甚至没有点滴的思想能够有信心地喊出:请进来吧这将沦为怎样的笑柄啊!(”《杂作》,页)名声建立在一个人与众不同的地方。因此,名声本质上就是相对比较而言的,它也只具备相对的价值。一旦其他人和享有名声者都是同一个样子,那名声也就不复存在了。只有那些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保有其价值在这里,亦即自身直接拥有的东西才具备绝对的价值。因而,伟大的心和伟大的头脑所具备的价值和幸福全在于它们的自身。具有价值的不是名声,而是藉以获得名声的东西它才是实在的,而以此获得的名声只是一种偶然意外而已。的确,名声只是某种的外在显示,名人以此证实了自己对自己所抱有的高度的评价并没有错。因此,人们可以说:正如光本身是看不见的,除非它经过物体的折射,同样,一个人所具有的卓越之处只是通过获得名声才变得无可争议。不过,名声这种外部显示可不是万无一失的,因为盛名之下,其实可能难副。另外,做出了非凡贡献的人却有可能欠缺名声。所以莱辛的话说得很聪明“:一些人声名显赫,另外的一些人却理应声名显赫。”另外,如果一个人是否具备价值只能取决于这个人在别人的眼中所呈现的样子,那这样的生存将是悲惨的。如果一个英雄或者天才所具有的价值真的只存在于他所拥有的名声,亦即存在于他人对他的首肯,那么,他的一生就确实够悲惨的了。但真实的情形却恰恰不是这样。每个人都根据其自身本性而生存,因此,他首先是以自身的样子为了自己而活。对于一个人来说,他的自身本性,不管其存在方式为何,才是最重要的东西。如果这个人的自身本性欠缺价值,那他这个人也就欠缺价值。相比之下,他在别人头脑中的形象却是次要和枝节的东西,它受制于偶然,对他本人也只能施加间接的影响。除此之外,大众的头脑是可怜、凄凉的舞台,真正的幸福不可能在这里安家落户,只有虚幻不实的幸福才会在这里栖身。在名声的殿堂里,我们可以看到多么混杂的各式人等啊:统帅、大臣、舞伎、歌手、伶人、富豪、庸医、犹太人、杂耍艺人等等。是的,在这里,这些不一般的人物比起那些拥有精神思想尤其是高超、深远的精神思想的人更能受到人们真诚的赏识和由衷的敬意。后者中的绝大多数只得到了人们停留在口头上的敬意。从幸福学的角度看,名声只是喂养我们的骄傲和虚荣心的异常稀罕、昂贵的食物;除此之外,它就什么都不是了。但大多数人都有过度的骄傲和虚荣,虽然他们会把它掩饰起来或许那一类不管怎么说都理应获取名声的人他们的骄傲和虚荣才是最强烈的;在这些人的不确定的意识里,他们认为自己的价值优于常人。在获得机会去证实自己的突出价值并且获取承认之前,他们必须在漫长的时间里、在不确切之中等待。他们觉得遭受了某种不为人知的、不公正的对待。不过,一般来说,正如我在这一章开始的时候已经说过的,人们重视别人对自己的看法的程度,是完全失去比例和不合理智的。所以,霍布斯的言词虽然表达得相当强烈,但却或许是正确的:“我们心情愉快就在于有可供与我们比较并使我们可以看重自己的人。”由此可以明白为什么人们如此看重名声,并且为了最终得到名声而付出种种牺牲:名声(这是高贵的心灵最后的弱点)促使清晰的头脑鄙视欢愉,过着辛劳艰苦的日子。弥尔顿《卢西达斯》另外,高傲的名声殿堂闪耀在陡峭的山上,要爬上去是多么的艰难!贝蒂吟游诗人》最后,我们也可以看出,最虚荣的国家总把荣耀挂在嘴上,并毫不迟疑地把它视为激励人们做出非凡的事业和创作出伟大着作的主要原动力。但无可争辩的事实却是:名声只是一种次要之物,它只不过是成绩贡献的映象、表征、回音;并且,能够获取赞叹之物比赞叹更有价值。所以,让人们得到幸福的并不是名声,而是藉以获得名声的东西;因而,它在于成绩、贡献本身,或者,更准确地说,让人得到幸福的是产生出这些成绩和贡献的思想和能力,不管这两者的性质属于道德方面抑或智力方面。因为每个人为着自己的缘故都有必要发挥自己最出色的素质。他反映在别人头脑中的样子,以及别人对他的评价,其重要性都是次一级的。因此,配享名声却又不曾获得名声的人,其实拥有了那更加重要的东西;他所缺乏的尽可以用他的实际拥有作为安慰和弥补。我们羡慕一个伟人,并不是因为这个人被那些缺乏判断力、经常受到迷惑的大众视为伟人,而是因为这个人确实就是一个伟人。他的最大幸福并不在于后世的人会知道他,而在于在他那里我们看到了那些耐人琢磨、值得人们永久保存的思想。他的幸福是被自己所掌握的。但名声却不在“自己的掌握之中”。在另一方面,假如他人的赞叹才是最重要的,那么,引起赞叹的东西的重要性就配不上赞叹本身了。虚假的、名不副实的名声就属于这种情形。获得这种虚假名声的人享受名声带来的好处,但却并不真正具备名声所代表的东西。但虚假的名声也有变了味的时候。尽管为了自身的利益,这些人自己欺骗自己,但处于自己并不适应的高度,他们会感到阵阵的晕眩;或者,他们会觉得自己不过就是一个赝品而已。他们害怕最终被人剥落面具和遭受罪有应得的羞辱,尤其在有识之士的额头,他们就已经读到了将来后世的判决。这些人就好比伪造遗嘱骗取了财产的人。最真实的名声,亦即流传身后的名声,并不会被这名声的主人所知晓,但人们仍然会认为他是一个幸运的人。他的幸运就在于他具有藉以获取名声的非凡素质,同时,也在于他能有机会发展和发挥了这些素质,并能以适合自己的方式行事,从事他满怀喜悦地投身其中的事情,因为,只有这样产生出来的作品才能获取后世的名声。他的幸运还在于他具有伟大的情感或者丰富的精神世界,这些在他的作品留下了印记,并获得了后世人们的赞叹。还有就是他的思想智慧。思考、琢磨他的思想智慧,将是在以后无尽的将来那些具有高贵思想的人们所乐于从事的工作。流芳后世的名声的价值在于这一名声的实至名归,这才是这种名声的唯一报酬。至于获取身后名声的作品是否也能博得作者同时代人的赞赏则视乎环境、运气,但这一点并不很重要。按照一般的规律,常人缺乏独立判断,尤其缺乏欣赏高级别和高难度的成就的能力,所以,人们就总是听从他人的权威。高级别的名声纯粹建立在称赞者的诚信之上,百分之九十九都是这样的情形。因此,对于那些深思的人来说,同时代喧哗的赞美声价值很低,因为他们听到的不过是为数不多几个声音在引起回响罢了。而这为数不多的几个声音也不过是一时的产物。如果一个小提琴手知道:他的听众除了一两个以外,都是由聋子组成,这些聋子为了互相掩藏自己的缺陷,每当看到那例外的一两个人双手有所动作就跟着热烈的鼓掌回应,那么,这个小提琴手还会为他的听众所给予的满堂掌声而高兴吗?甚至当他终于知道,那带头鼓掌的人经常被人行贿收买,为那可怜的小提琴演奏者制造出最响亮的喝彩声!由此看出,一个时代的名声何以极少转化为身后的名声。这就是为什么达兰贝尔在其对文学殿堂的优美描写中指出:“文学殿堂里住满了死去的人,他们在生前并不曾住在里面;这殿堂里面也有为数不多的几位生存者,但一旦他们死去,他们就几乎全部被抛出殿堂。”在这里顺便说上一句,在一个人的生前就为他竖立纪念碑这就等于说:我们不放心后世去评价他的价值。但如果一个人真能在生前就享受到延绵后世的名声,那这种事情就绝少发生在他达致高龄之前。或许,这一规律的例外情形更多发生在艺术家和诗人的身上,但却甚少发生在哲学家身上。那些通过着作成名的人的肖像就为我的这一说法提供了例证,因为那些肖像大多是成名以后才准备的:这些肖像一般都表现着作者年老的模样,有着花白的头发,尤其是哲学家。但从幸福论的角度看,这又是绝对理所当然的事情。对于我们凡夫俗子来说,名声和青春加在一起简直太奢侈了。我们生活这样的贫乏,我们应该珍惜生活的赐予,把它们**享用。在青春期,我们已经拥有足够的宝贵财富,并能以此得到快乐。但到了老年,当所有的快乐和欢娱犹如冬天的树木一样凋谢以后,名声之树就犹如冬青一般适时地抽芽长叶了。我们也可以把名声比作冬梨它们在夏天生长,但在冬天供人享用。到了老年,我们没有比这更加美好的安慰了:我们把全部的青春力量都倾注到着作里面,这些着作并不会随着我们一起老去。现在,让我们更仔细地考察一下在一些与我们密切相关的学科获取名声的途径,我们也就可以得出下面的规律。要在这些学科表现出聪明才智这方面的名声是其标识就必须对这些学科的资料进行新的组合。这些资料内容性质各自差异很大,但这些资料越广为人知和越能被人接触,那么,通过整理和组合这些资料而获取的名声也就越大。例如,如果这些资料涉及的是数字或曲线,包含的是某些物理学、动物学、植物学或者解剖学方面的事实;又或者,如果这些研究资料是古代作家的散佚断篇,或者是些缺字短章的碑文、铭刻;又或者,这些材料涉及历史的某一个模糊不清的时期, 那么,对这些资料进行一番正确无误的整理和组合以后赢得的名声,则只流行于对这些资料有所认识的人群,而不会越出这个范围。因此,这类名声只在少数的、通常过着隐居生活的人之间传播。这些人对于别人享有他们这一专业行当的名声都心存嫉妒。但是,如果研究的资料众人皆知,例如,它们涉及人的理解力、人的感情的基本和普遍的特性,或者研究人们举目可见其发挥作用的各种自然力、人们耳熟能详的大自然的进程,那么,对这些资料进行重要的、令人耳目一新的组合,并以此扩大人们对这些事物的了解通过这样的工作而获得的名声会随着时间传遍整个文明世界。因为每个人都接触得到这些研究素材。所以,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每个人都可以对它们进行组合。因而,名声的大小总是与我们所要克服的困难的大小互相吻合。既然研究的资料广为人知,那么,采用崭新的、但却是正确的方式对它们进行组合就变得越加困难,因为太多的人已经在这一方面花费过脑筋,各种新组合的可能也已穷尽。与此相比,对于那些只能通过艰辛、困难的方式才能掌握的、不为一般大众所接触的研究资料,我们总可以找到这些素材的新的组合。所以,假如一个人有着清晰的理解力和健康的判断力,再加上一定的智力优势,那么,如果他从事上述这一类资料的研究,他就很有可能终于幸运地找到这些资料新的和正确的组合。不过,以这种方式获取的名声的流传范围或多或少是和人们对这类资料的了解、熟悉程度相一致的。解决这一类学科的难题要求人们进行大量的研究工作仅仅了解和掌握这些资料就必须这样做了。但假如我们探究的是一类能够带给我们最显赫和最深远名声的资料,那么,这类资料素材的获得简直就是不费吹灰之力。但是,解答这类难题所需要的苦干越少,它对研究者的才能的要求就越高,甚至只有天才才足以胜任这一类工作。在创造的价值和受到人们的尊敬方面而言,苦干根本不能与思想的天才相提并论。由此可知,那些感觉自己具有良好的理解力和正确的判断力,但又不相信自己真的具备至高的思想禀赋的人,不应该惧怕从事繁琐的考究工夫和累人的工作,因为只有凭藉这些劳动,他们才能在广泛接触这些资料素材的众人当中脱颖而出,才能*只有勤勉的博学者才有机会涉足的偏僻领域。在这一领域,竞争者的数目大为减少,具有稍为突出头脑的人都会很快找到机会对所研究的资料进行一番新的和正确的组合。这种人发现的功劳甚至就建立在他克服了困难而获得了这些资料上面。但是,大众只能遥远地听闻他由此获得的喝彩声这些喝彩声来自他的研究学问的同行,因为只有这些人才懂得这一门专业。如果沿着我这里所说的路子一直走到底,最终就会由于发掘新的资料变得极其困难,研究者用不着组合资料了,他们只需找到资料就足以建立名声。这犹如一个探险家抵达一处偏僻、不见人烟的地方:他的所见而不是他的所想就会使他成名。这条成名途径还有一个很大的优势:传达自己的所见较之于传达自己的所想难度更小;对于理解他人的所见也较理解他人的所想更加容易。所以,讲述见闻的作品比传达思想的着作能够拥有更多的读者,因为,正如阿斯姆斯所说的:一个人去旅行,就能讲故事。不过,与此相吻合的事情却是:私下认识和了解这一类着名人物以后,我们常会想起贺拉斯所说过的话:到海外旅行的人只是变换了气候而已,他们并不曾改变思想意识。至于那些头脑天赋极强的人因为他们应该去解答重大的难题,亦即那些涉及这个世界的普遍和总体方面、因此也是最困难的问题他们应该尽可能地扩展视野,同时兼顾多个方向,以避免朝着一个方向走得太远而迷失在某一专门的、少为人知的领域里面。也就是说,他不要太过纠缠于某一学科之中的某一专门领域,更不用说去钻那些琐碎的牛角尖了。他不需要为了抛开那为数众多的竞争者而投身于偏僻的学科。每个人都能看得见的事物其实都可以成为他研究的素材。他可以对这些素材进行全新的、正确的和真实的组合。这样,他作出的贡献就能为所有熟悉那些资料素材的人欣赏,也就是说,获得人类的大多数的欣赏。诗人和哲学家获得的名声与物理学家、化学家、解剖学家、矿物学家、动物学家、语言学家、历史学家所得到的名声之间存在巨大的差别,道理全在这里。


  注释


  在极尽豪华、铺张和炫耀的同时,上流阶层的人尽可以说:我们的幸福存在于自身之外,其栖身之处就是别人的脑袋。


  马迪奥阿莱曼约:西班牙小说家。译者


  塔西佗(约约:古罗马历史学家,以历史着作名垂千古。译者


  利希腾贝格( :德国物理学家兼讽刺作家,以其嘲笑形而上学和浪漫主义的过火论点而知名。译者


  法文“,奖励功绩”的意思。译者


  此处为希腊文。译者


  “公民荣誉”译自德文在德文中是中产阶级的意思。译者


  爱尔维修( :法国启蒙思想家、哲学家。译者


  卡尔德隆( :西班牙剧作家。译者


  富兰克林( :美国政治家、科学家。译者


  意指愚笨、疯狂,这词的后半部分表示聪明、机智的意思,前面的则包含“相反”的意思。译者


  这些就是骑士荣誉的规矩。一旦明白地说出来,并把它们整理为清晰之概念以后,这些骑士荣誉原则显得多么荒诞和滑稽。甚至时至今日,在基督教盛行的欧洲,不少人都普遍敬仰骑士荣誉,而这些人都是属于所谓的上流社会,属于所谓有品味的人。的确,这些人当中许多人从小就受到骑士荣誉的言传身教,他们相信这些原则更甚于基督教教义的问答手册。他们对这些原则怀有最深切和最真诚的敬畏,并且随时准备着为它们奉献出自己的幸福、安宁、健康和生命。他们认为这些原则扎根于人性,因此,是人们与生俱来的,是有其先验的基础的。所以,这些原则超乎调查、探究。我不想伤害这些人的心,但他们的头脑确实让人不敢恭维。所以,对于注定要代表这世上的智识、成为泥土中的盐巴、并且做好准备承担天降之大任的团体亦即我们的青年学子,这些原则尤其不相适应。但不幸的是,在德国,这些青年学子敬仰这些原则更甚于任何其他阶层。这些学生从希腊、罗马的着作中受到教育[(当我还是学生中的一员时,那个毫无价值的冒牌哲学家、至今仍被德国学术界尊为哲学家的约翰费希特担任这些教学工作)。现在,我并不想向你们强调由这些原则引致的恶劣的、违犯道德的后果。我只想向你们说出下面这些话:年轻的时候就接受希腊、罗马语言和智慧的福音的你们从早年起,人们就不遗余力地让你们年轻的精神受到优美、古老的尊贵和智慧之光的照耀你们愿意接受这套愚蠢和野蛮的东西,作为你们的行为准则吗?想一想吧,我已把这些原则的种种可怜的狭窄、缺陷以最清晰的方式呈现在你们的眼前,就让它们成为检验你们的脑,而不是你们的心的试验石好了。如果你们的头脑不把它们抛弃,那你们的头脑就不适宜在这些领域发挥:在这些领域需要具备轻松打破偏见枷锁的敏锐判断力和明辨真假的透彻理解力甚至在真假之分深藏不露、并不像在这里那么容易把握的时候。既然这样,我的小伙子们,就尝试在其他途径获取荣名吧,参军或者学习一门金饭碗一般的手艺都行。


  马略(前前:古罗马政治家、统帅。译者


  普卢塔克(约一约:古希腊传记作家。译者


  高乃依( 法国剧作家。译者


  狄德罗:法国文学家,哲学家。译者


  两个信奉骑士荣誉的人追求同一个女子,其中一人名字是德格朗。这两个人并排坐在桌子旁边,面向这个女人。德格朗谈吐活泼,试图吸引这个女子的注意。但这个女子心不在焉,好像并没有倾听德格朗的说话,而是不时地瞟着德格朗的情敌。当时,德格朗手里正握着一只生鸡蛋。一股病态的嫉妒驱使他捏碎了这只鸡蛋。鸡蛋弄破了,并且溅在了他的情敌的脸上。他的情敌的手动了一下,但德格朗握住了他的手,小声地在他耳边说了一句“我接受你的挑战”。在座的人陷入了一片静默。第二天,德格朗的右颧骨上围上了一块厚厚的黑石膏,他们决斗了。德格朗的对手遭到了重创,但伤势还不至于致命。德格朗的右颧骨上的石膏减小了少许。他的对手复原以后,他们又进行了第二次的决斗。德格朗弄伤了对手,他把石膏又弄去了一小块。如是发生了五、六次。每次决斗以后,德格朗就把石膏弄掉一点,直到敌手终于被杀死为止。啊!这旧时代的高贵骑士精神!不过,认真说来,谁要把这一典型故事跟以往发生的这类事情对比一下,就一定会说,一如在其他的事情上面,古人多么伟大,现代人又多么渺小!骑士荣誉是自大和愚蠢的产儿。与骑士荣誉针锋相对的真理则由卡尔德隆的《永恒的原则》里的一句台词表达出来“:贫乏就是阿当的命运”。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极端的自大傲慢竟然独一无二地出现在信奉如此宗教的人们当中这一宗教要求它的信徒们把表现最大的谦卑作为他们的责任;因为在这之前的世纪,在其他各大洲,都不曾听说过这种骑士荣誉的原则。但我们却不能把它归之于宗教的原因,而应该把它归于封建制度。在这种制度下,每个贵族都自视为小皇帝,不承认在他之上还会有由人担任的裁判者。所以,他把自己视为神圣不可侵犯。因此,每一针对他的侮辱言词和攻击行为就犹如十恶不赦的死罪。因此,骑士荣誉和决斗本来就是属于贵族的事情。后来,士官阶层的人也仿效了这种习气。士官们不时地和上层社会交往,以避免自己显得太不重要。当决斗从神裁那里发展出来时,决斗可不是原因,而是骑士荣誉的实行和发展的结果。不承认任何由人担任的判决者的人,会寻求上帝的裁决。不过,神裁可不是基督教所特有的,它在印度教也有很大影响力,尤其在古老时代。它的痕迹至今尤在。


  文圣佐蒙蒂:意大利新古典派诗人。译者


  色诺芬(约前一约前或:古希腊历史学家,作家。译者


  在背上接受或竹杖子的抽打,可以说是中国人的家常便饭。这是中国人教育子女的方式,那并不是一件什么大不了的事情,被罚者亦以感谢的态度接受它们。教育和奇妙书信集》第二卷即骑士荣誉。译者


  政府似乎正在尽力消除决斗。虽然这是一件明显容易的事情,特别是在大学,但政府给人的印象是它并不想取得成功。其中的原因据我看来是这样的:国家无法以现金足够支付它的官员和民政官员;因此,政府就把该支付的另一半工资转化为颁发荣誉,而荣誉则通过头衔制服、勋章等显现。为了更好维护这一理想的支付服务方式,政府就必须以各种可能的方式培养、加强人们的荣誉感,无论如何都要把荣誉感变成一件奢侈品。公民荣誉不足以满足政府的这一目的,因为大众都享有这种荣誉。因此,政府只能求助于骑士荣誉,并且以我所说的方式对它加以维护。在英国,因为政府对军队和民政服务的报偿比在欧洲大陆要高出许多,所以上面所说的补偿就不需要了。因此,在英国,尤其是在最近的年,决斗几乎全然被废除了。决斗事件的发生只是极为个别稀有的事情。决斗只是作为一件蠢事受到人们的嘲笑。确实,“反对决斗团体” 这团队由许多的爵士、将军和司令组成对这一结果贡献良多,莫洛赫神(古代腓尼基人所信奉的火神,以儿童作为献祭品译者)再也得不到祭品了。即决斗。译者


  英文,意思为“饵捕”“、猎杀”。译者


  卢梭:法国启蒙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学家、文学


  家。译者


  希腊神话中的半人半牛的怪物,食人肉,饲养于克里特岛的迷宫中。译者


  亚历山大大帝(前一前:马其顿国王。译者


  印度最古的宗教文献和文学作品的总称。用古梵文创作,写作年代估计为公元前公元前年之间。译者


  因此,人们以为将作品冠以行动业绩之名就可以使作品享誉这是人们今天的时尚做法。其实,这一恭维方式糟糕至极,因为作品从本质上而言,就是高于行动业绩的。行动业绩永远都只是服务于动机的行动,因此,它具有局限性,并且匆匆即逝;它属于这个世界的普遍、原始的成份,亦即隶属于意欲。但一件伟大或者优美的作品却是永存的,因为它包含广泛、普遍的意义,它发自智慧,纯粹、无瑕,就犹如从这一意欲世界升华起来的一缕芬芳气息。由行动业绩带来的名声自有其优势。这种名声一般都伴随着强烈的轰动。很多时候,这种轰动、雷鸣足以传遍整个欧洲。但通过作品获致的名声,其到来却是逐步和缓慢的。在开始的时候,它的声音是微弱的,然后才逐渐响亮起来。这种名声通常必须历经一个世纪之久,才能达到它最显赫的时候。不过,因为作品维持长久,所以,这种名声有时维持上千年之久。但行动业绩所带来的名声,在经过最初的震耳欲聋的鸣响以后,声音就逐渐减弱,少为人知,逝去不返了。到最后,只能像幽灵一般地存在于历史之中。


  莱辛( :德国启蒙思想家、剧作家、文艺理论家。译者


  我们最大的乐趣在于得到别人的赞叹;但尽管羡慕者有充分的理由羡慕别人,但他们并不愿


  意表露自己的羡慕之情。所以,最幸福的人就是能够做到真正赞叹自己的人,不管他以何


  种方式做到这一点。只要别人不让他对自己产生怀疑就行了。


  霍布斯:英国哲学家。译者


  弥尔顿( :英国诗人、政论家。着有长诗《失乐园》。译者


  贝蒂:英格兰诗人和随笔作家。译者


  达兰贝尔( :法国数学家、物理学家、启蒙思想家与哲学家。《百科全书》的编纂者。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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