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倾大明

作者:泣风尘



    壮汉喝上一口,刀疤脸又喝了一口,最后还给了王千军。可王千军又递了回去,还从纳兰长风那拿来另外一个酒囊,一起扔了过去。

    “都不容易,混口饭吃。这些都给你们。你们刚从北边回来,歇马镇最近发生的事你们也许不知道,那边最近不怎么太平,正在折腾,小心点吧。我还要在这里再逛一会,这么好的景色,别的地方真的不容易看到。”

    王千军好心地提醒了一下刀疤脸,刀疤脸也没有多想,抱拳说道:“多谢了,保重!”

    看着刀疤脸离开,王千军却笑了,自嘲地笑着。他这一次来的目的就是这群做走私生意的边军,歇马镇也是因为他的到来才变得不太平。如果刀疤脸知道真相的话,不知道会有什么反应。

    看到王千军古怪地笑意,纳兰长风摇了摇头说道:“这走私生意的确难做。看马上驮的货物也不是什么贵重品,队伍也只有二十三匹马,这马的数量也太少了吧,还是驮马。”

    “长风,这次你可看走眼了,呵呵。那些驮马可都是不错的战马,他们骑的才是驮马。年关快到了,鞑靼人的牛羊肉和一些山货也能卖上好价钱。”柳枯指出了纳兰长风的错误,他这双眼睛可毒着呢。

    “是吗?可就算他们把货运回去,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呢!那个姓江的副千户可不是什么好东西!”纳兰长风并不介意自己看走眼,反而为那些人担心。

    王千军此时站在马上,眺望着远方,再过去差不多就是鞑靼人的地盘了,他可没有过去的意思。走私的商队是鞑靼部落的客人,尊贵的客人。可像王千军这种人,就不知道鞑靼人会怎么款待了,是贵客还是肥羊呢?!王千军可不想冒险。

    “回去,走慢点。我觉得,刚才那队商队回到歇马镇一定会有事情发生的,咱们走慢点才有好戏看,走吧。”王千军的心情好了很多,众人继续跟在他的身后,就这么一路跟着他慢慢地晃悠回去。

    当王千军回到歇马镇的时候,还没发生什么,方家已经把王千军打来的野猪肉下锅了,红焖野猪肉、野鸡鸡汤、红烧兔肉,这三样主菜上桌后,众人闻着味道胃口大开。当然,现在是没有青菜吃的,大冬天哪里来的青菜,这个时代可没有什么温室大棚。

    自己打来的猎物,吃起来就是香。可就在王千军与众人吃得很开心的时候,管家一路小跑来到了方二爷的身边,很紧张地小声说了几句,方二爷的脸色马上就变了。

    王千军知道出事了,可他还要笑着举起杯,说道:“方举人,这些日子实在是打扰了,这一杯我敬你。干!”

    王千军敬的酒,方二爷也只能勉强笑着举杯,碰杯后一饮而尽。放下酒杯,王千军夹起最喜欢吃的猪蹄,大口地啃了起来,看得一旁的方二爷也只能干瞪眼,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没办法,事情似乎有点失去控制,方二爷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在王千军啃猪蹄的时候赶紧说道:“王百户,请问你今天外出打猎后,有没有出关?!”

    王千军点了点头,没说话,继续啃着他的猪蹄。要做野猪肉可是一门手艺,野猪肉太腥臭了,做不好的话比家猪肉还难吃,这方家的厨子手艺不错,野味做得很棒。

    王千军一点头,方二爷就知道坏事了,他继续说道:“那王百户,你去的路上有没有碰到什么人?是不是碰到了一队马队。领头的是个刀疤脸,身边有个壮汉,很高大。”

    下午碰到的商队的确是歇马镇边军派出去的,看方二爷紧张的样子,王千军已经猜到了,看来那位江副千户连歇马镇的边军都要下手了。

    可王千军表面上还是一点都没有变化,只回了一句:“是啊,有碰到过。”然后就继续啃着他的猪蹄了。

    “我的王百户,我大人,王公子,算是我前世欠你的好不好,歇马镇出大事了。那个姓江的,把你碰到的那队人抓了起来,说是要明正典刑,午夜子时就要将那十一人全部斩首了!”

    姓江的竟然这么狠,这可让王千军有点意外,他终于是把啃了一半的猪蹄放到碗里,擦了擦手跟嘴,说道:“姓江的怎么这么狠?他平常是个什么样的人,方举人你清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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