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老大有点迫切的说:“不妨事,你说来听听。”
“嗯,最近听一个朋友说啊,他认识一个省城的老板,这个老板在半年前买下了我们柳林市的一个矿山,当时好像说是铁矿,很便宜,一两千万,但现在这矿山已经探明了,是一个铜矿,这一下身价就暴涨了,这老板就放出了话,想要把这个矿山卖掉。”
苏老大就很专注的想了想,说:“这怎么会弄错呢?”
“谁知道啊,现在社会上很多事情难说的很,指鹿为马也很正常,说不定当初市里就知道是铜矿,不过是一些人收了好处,在暗箱操作而已。”
“这到也是不无可能啊,那他现在想要卖多钱?”
“具体的我也不太清楚,听说要几个亿吧?”
苏曼倩大吃一惊,长大了嘴说:“真黑啊,这一来一去的,半年时间就挣十多倍?”
“有什么办法,这还算客气的,据说有个地方,最近把一个好几亿的煤矿,用二。三十万元就卖给了关系户,人家倒手一卖,那钱就是成百倍的翻着跟头上去了。”
苏老大也很是无奈的唉了一声,说:“那萧总你的意思是想要收购这个铜矿山了。”
“还没确定,有那样一点想法,但还要想想。”
“这样的事情是应该多想想,安全第一。”苏老大也很谨慎的说。
萧博翰就点点头,很认同苏老大的看法,几个人又聊了一会,萧博翰的手机响了起来,接上一听是唐可可的电话,她说晚上有一个应酬,是一个单位的领导,他们的厂方准备搬迁,那上百亩的厂区就有准备转让,唐可可就瞄上了人家那块地,通过关系约上了厂长,她的意思是请萧博翰晚上一起陪一下对方,免得自己分量不够。
萧博翰就答应了,装上电话,萧博翰就对苏老大和苏曼倩说:“晚上我有个应酬,本来还说在这里吃饭的,现在看来吃不成了。”
苏老大也不希望萧博翰在这里吃饭,两人在一起,苏老大总是感觉心里有点不太舒服,现在听他说要走,就客气的挽留了两句,也就不在说什么了。
倒是苏曼倩还真有点舍不得萧博翰离开,当着老爹的面,她又不能太腻歪了,不过从眉宇间,还是能看出她很多的依恋的不舍。
萧博翰在离开这里的时候,面对几个一起送自己出来的苏老大的保镖们,萧博翰说:“那天你们闲一点了我请你们好好喝两杯,我很想和你们多亲近一下,公司准备在下一步给你们几个以公司的名义在加发一部分奖金,好好干,我不会亏待你们。”
这几个保镖一听,都笑开了花,有讨好,奉承的,有忙着给萧博翰开车门的,总之,他们把萧博翰早就看成是自己的老大了。晚上萧博翰和唐可可一起陪着这个姓王的变压器厂的厂长吃了一顿饭,在这个时候,萧博翰才算知道了为什么唐可可一定要让自己陪着一起过来,因为唐可可小声的告诉了萧博翰,这个王姓厂长据说很风流,给他来点特殊的服务,以后谈起生意来那是事半功倍。
萧博翰听了就摇摇头,恨恨的瞪了唐可可一眼,这女人,看来她把自己当成皮条客了,不过可以理解她也是为了公司,并且人家的确是个女的,陪着办那些事情确实不妥。
萧博翰独自走进了包间,唐可可正和一个中年男子在那里说着话,不用想,这一定就是变压器厂的那个厂长了,这个王厂长早就听说过萧博翰的大名,所以在萧博翰踏进包间的那一刹那,他就像弹簧一样的跳了起来,伸出了略带油腻的手。
萧博翰有点意外,按理说,一个国企厂长是不用这样讨好自己,何况人家还是准甲方,那有甲方讨好乙方的道理。
但萧博翰只是吧自己的疑惑藏在心里,他依然是满面春风的握住了王厂长的手,客气的说:“让你久等了,久等了,我有点事情耽误了一下。”
王厂长却很客气的说:“那里,那里,萧总是日理万机的大老板,忙是肯定的。”
萧博翰很快就松开了那很像是一支炖好的猪蹄一样的手,就坐了下来。
唐可可这哥时候又很正儿八经的给萧博翰把王厂长介绍了一次:“萧总,这是王厂长,你们应该是第一次见面吧?”
“是啊,是啊,我对王厂长也是久仰大名了,一直无缘相见了。”
王厂长却忙掏出了香烟,给萧博翰送了过来,说:“萧总客气了,不过我是见过萧总的。”
“奥,是吗,呵呵,看来我这记性也不好啊。”
“萧总误会了,我见过你,但我们没有在一次坐过。”
“这样啊,我就说吗?要是在一起坐过,我是肯定能记得王厂长。”
王厂长献媚的笑笑说:“那是肯定的,肯定的。有一次我在一个茶楼陪客户,看到你和市委季书记在一起的,所以我对萧总你是印象深刻的。”
萧博翰恍然大悟了,原来是那次季子强让自己帮忙处理许秋祥录像带的时候,两人在茶楼让这个王厂长给看到了,萧博翰就不敢在这个话题上继续深聊,这样的事情知道的人越少越好,一旦传到了季子强那里,容易发生误会。
萧博翰就哈哈一笑说:“奥,那次我也是偶然遇见季书记的,对了,听说你们搬迁已经差不多了,那以后就更上一层楼了,新厂区,新气象啊。”
王厂长谦虚的笑笑说:“谈不上,就是新厂区面积大了不少。”
萧博翰见自己已经吧话题扭转开了,也就不想过多的谈论了,他对这个项目一点都不清楚,唐可可和这王厂长谈的什么条件,自己并不知道,言多必失,生意上的事情就等着唐可可下来之后慢慢的和他去谈,自己今天就是陪着喝个酒而已。
打定了主意,萧博翰就指着酒瓶对唐可可说:“来,先给王厂长把酒倒满,边喝边聊吧。”
这里的服务还算不错,不等唐可可动手,服务员就给大家倒上了酒,用那双收了一天RMB的双手,为他们三个打开了餐具,萧博翰并不认为这样的餐具就真的很干净,他不禁皱起了眉头,服务员当然明白这皱眉的含义,瞬间就端来一壶烧开的热水,主动帮忙对这些餐具有进行了“洗礼”。
唐可可也看出了萧博翰并不想过多的深谈,就张罗着吃菜喝酒了。
面对一位顶级美女坐在对面,王厂长表现的很有点绅士风度,客气的说:“啊?酒啊?我不太能喝哦。”
“不太能喝,那少喝点呢。”唐可可坏笑着说。可能在她们脑海中,男人“喝酒”是一种天生具备的能力,
事实上,就王厂长个人来说,非但不能喝酒,而且非常讨厌喝酒。这种极度厌恶的感觉追根溯源于他高中毕业那年。
因为他父亲在政府部门工作,还算是小有权利,也由此“升学”这个别人看似平常的事情,在他这儿变成了一个拉拢情感利益的“噱头”,不知从哪里冒出来那么多“山猫”、“野狗”、“骚狐狸”,天天强迫他参加那些痛苦的饭局,一个十七八岁的孩子,每天在酒桌上都要听着诸如这样的话语:“孩子,你爸就是我最好的朋友,你就是我的亲侄儿,今日太高兴了,来干杯”。
不知道什么时候认了个“姑父”。
或者就是:“孩子,来跟叔喝一杯,你这考上大学,叔叔比你爸还高兴,来干杯”。
这又冒出来个比我亲爹还亲的“野爹”。
再有就是“孩子,到大学里什么不用怕,谁要是欺负你不用跟你爸说,你给叔叔打个电话,叔叔开车就过去,来,干杯”。
干杯之前,能不能先把电话号码发给我。
“孩子……”
自那之后,这王厂长看到酒杯就紧张,尤其是“应酬酒”,他是“非常”“超级”“VERY”的不愿意喝,但人在江湖,总归还是要向“钱”看的,何况现在的企业也早就过了闭门造车的阶段,很多时候他又不得不出来应酬,即便再不愿意,偶尔也会和一桌山猫、野狗们碰碰杯。
算起来,这些年所喝酒按照瓶子积攒起来,也能有个10箱8箱了,可是他从来就没有一刻,哪怕是一刹那,觉得“酒”这个玩意会好喝。有的时候真是纳闷,真难为那些“酒蒙子”,居然能把这苦了吧唧,带有发酵味的水,一杯一杯的往肚子里洒,“洒酒”之人的动作千姿百态,神情如痴如醉,恍若仙境,天晓得这帮人为什么这么喜欢“拜祭”。
“也不是‘一点’都不能喝?”王厂长强调着。
“那是能喝‘几点’呢?哈哈”
“1瓶没问题!”王厂长尽量鼓起勇气,并且让自己的回答看起来很真实。
“白的吗?”唐可可半信半疑,惊讶的问?
萧博翰在旁边似乎,也想确认这个问题的答案,很认真的看着王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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