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市委书记的男秘书

作者:岩波

    第十四章 女记者何以身遭不测(7)

    我一见这种情况,就不便再说什么了。我摇摇脑袋说:“那就对不起了,打扰了。”我有些无奈地起身退出来。我来到外间的时候,发现那个打电脑的年轻姑娘已经不在了,只把制服搭在椅子背上。我继续爬楼,挨个屋找人打听,但没有一个人知道,他们全都摇头否认。没办法,我走出大楼。我估计丁露贞已经给这里打过电话,而且我估计打也白打,因为一个领导都不在,丁露贞不可能给办公室打。我挠着头皮走出检察院大院,打算打一辆车,但我一拐弯却看见一个穿白衬衣的姑娘正躲在墙垛子后边。她拉了我一把,说:“康赛处长,你跟我来!”说完就转身径自走了。我有意和她拉开十几米的距离,左顾右盼地做出闲散状,但一直跟着她走。结果到前面拐角处她就往左拐了,然后进了一家小饭馆。我走过去以后,左右看看,见没什么异常,便蹩了进去。姑娘此时已经坐在一个角落,因为这个时间早过了吃饭的**时间,所以,屋里没几个人。我见收银台旁边立着一个竹篾的屏风,就对收银**说:“能不能把屏风借我们用一下?”**说:“可以。”我便搬起屏风往屋子角落走,摆好以后,我才躲进去。此时,姑娘冲我赞许地点头一笑。

    我掏出烟来,点上一根,抽起来。姑娘说:“这里也不安全,咱长话短说,我说完就走。是这样,前不久,咱平川市的金玫瑰花园项目不是出事了吗?十几亿的集资款都被卷走了,有关方面拼命捂住这次事件,但终归纸里包不住火,省城就下来几个记者,打算采访一下,回去写个内参之类的。可是他们都铩羽而归,无功而返。因为凡知情人都被打过招呼,谁说出去谁要承担责任。谁愿意承担这种责任?凡是知情人,虽不知道此事涉及孙海潮,但都知道这是市里的项目,不愿意给市里抹黑。所以,就都老太太吃切糕——闷口了。但有一个女记者,据说是一家省报的,偏偏不走,她*群众,多方走访,掌握了大量事实和一手材料。就在她要离开平川的时候,市委办公厅的刘志国带领检察院的人截住了这个女记者——想必你认识刘志国——咱在这里暂且不评论他,因为我还不知道你的立场。单说这个女记者,在检察院遭到了逼供,检察院让她缴出记录,她说,我就是用耳朵听的,没有记录,结果就挨了好几个耳光,打得她耳朵嗡嗡响,一直听不清声音。她大声喊叫,要求放人,但自从被关进来以后就再也没被放出去。起初她被关在市检察院的拘留室,两天后送到了三柳县第一看守所。我听我们主任说,这个女记者拿了一个企业家的二十万贿赂,打算告孙海潮的黑状,因为那个企业家与孙海潮有仇。我不知道这话是真是假,但我同情那个被扣的女记者。现在检察院正在准备文字材料,打算对这个女记者提起公诉。罪名就是索贿受贿。”姑娘说完就站起身来,做了一个制止的手势,意思是不让我站起来送她,便走出小饭馆。

    我则继续抽烟,一根接一根。如果有的人别有用心,就像刘志国采取的办法一样,硬把一个银行卡塞给你,同时又给你录了像,你还能说得清吗?在其他情况不可能有你说话的机会,而在武大维的地盘里,能让你辩解吗?此时我心情十分复杂。光天化日,朗朗乾坤,竟然发生这种事!好在貌似铁板一块的检察院终归有说直理的人,有心存良知的人。我把姑娘的话回顾了一遍,竭力记住每一个细节。这时,我就想起刘志国对刘梅也说过有个企业家要相对象,而且也给了一个二十万的银行卡。会不会是同一个人呢?我思考了一阵子,没有答案。我走出小饭馆,临出门时给收银台交了五十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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