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麻烦的是,前世习惯了敲键盘,已经很多年没有写这么多字。如今每日握这笔杆子,中指第一个关节处竟磨出血泡,一碰就疼得钻心。
算了,先休息两日,看看第一本书的销量如何再说。
钱是重要,可如此耗费精力的事情干得太多,小心少年白发,甚至少年秃顶,那就做不成帅哥了。
逐步融入这片久远的时空里,一切都好象很不错,工作顺利、学业顺利,发财大计在看得见的将来也将成为现实。
思想还是从前的那个成熟准大叔,可换上了一具十九岁少年的身体,在荷尔蒙激素的作用下,心中总有一种难言的躁动。无关男女,只是这浑身的精力渐渐旺盛起来,总想折腾些什么才好。
刚穿越来时,因为身体孱弱,生了几天病,虽然关系不大。却也提醒了苏木,这可是医学不发达,普通人平均寿命也不过四十来岁的古代。一般人一过四十岁,就可以自称老夫,活过六十就算是高寿,人生七十古来稀少。
身体重要啊,既然没有医院,那就先把自己的身体锻炼好。
于是,苏木除了写稿,每天早晨都会跑步去胡家货栈上班。
刚开始因为体能实在太差,跑上几步就喘得像头牛,双手撑在膝盖上,张大嘴不停**。再加上一头的汗水,和因为缺痒翻起来的白眼,看起来生生地一副神经病人模样。
于是,一个传言在清苑县城传开:苏家的大少爷又疯了,否则也不会每天一大早没事就在城中一通乱跑。
跑就跑吧,偏偏见了人还一脸古怪的笑容,“早”、“王婶你出门买菜了”、“全叔早”,都吓得人不敢答腔。
这时代的读书人讲究的是仪态端庄,风流儒,谁没事穿着儒袍将自己折腾得浑身臭汗?
……
还别说,跑上十来天,苏木感觉自己的耐力越来越好,以前跑五百米就接不上气,现在可以轻松地跑个两千米不带出汗。
而且,饭量也大起来,六七两的米饭一分钟下肚还只是个八分饱,一看到肉,眼睛就冒绿光。
这让苏木想起自己上高中每天中午跑步去食堂排队抢饭时的情形,“半大小子,吃死老子!”
……
时间已经到了二月底,天气一日热似一日,又每天跑步,身上的棉衣自然没办法穿。
换上单衫之后,苏木突然发现不对劲,他这些年一直都是穿父亲留下的外套。古代的衣裳质量堪忧,洗上几水就要褪色,然后被磨得越来越薄,最后很快地破出一个洞来。
没办法,只能补丁加补丁。
上衣还好,如果裤子上的关键部位破了,打上补丁,却未免有些尴尬。
比如苏木换上的这条单裤就有些不象话。
别人的裤子破在后臀,补上几片破补也不打紧,他的破在档下。已经打过好几次补丁,密密麻麻地好几圈针脚,跟个箭靶子似的,纯粹就是“向我开炮”的架势。
没有打补丁的地方,更是被水洗得薄如蝉翼,被汗水一沁透,有跑光的趋势。
这一日在上班路上,大约是胆子大了点,步子迈得快了些,“噗嗤”一声,竟将裤裆给撕破了。没办法,只得夹起腿走路,半天才到货栈借了条裤子。
苏木月薪三两,还有六百两稿费没有到帐,此刻的他却生出了有钱人心态,决定先向老板借支一月工资给自己添点行头。再说,小蝶身上的衣裳也破旧得不象话,那小妮子对自己忠心耿耿,这些年也苦了她,自己有责任有义务要照料。
就去找胡百户,却不想胡家货栈的**oss不在,连同老李也跟着消失了。
一问,才知道正是春耕农忙,他们跑去倒马关安排人手播种。
见苏木一脸失望,就有货栈中的好事者问他何故烦恼。
听说是要借钱,来问的人一脸怪笑着说:“老爷不在,你可以去问家里其他住事的人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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