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败家子

作者:上山打老虎额

    目送着江臣与邓健走远。

    方继藩心底有些惆怅。

    又送走了一个门生,而这江臣的使命,只怕并不比徐经要轻松。

    这可几乎是形同于是张骞一般,*至敌人的后方中去啊。

    在没有发现矿脉之前,是绝没有人肯去那鸟不生蛋的地方的,趋利避害,是人性的本能。

    所以,方继藩必须得让江臣们前去,而后告诉天下人,那里的价值。

    方继藩也只大抵记得,白银的矿藏丰富无比,其中贵金属,就有金银铜,其实眼下,佛朗机人在美洲还没有真正进行殖民,他们所发现的大量的白银,还没有流入大明,此时的白银价格,十分不菲。

    至于黄铜,那就更不必说了,他只记得,后世白银市的黄铜,质量优良。当然,方继藩对于白银市唯一的认知就是,后世这里还会出现一个作家,叫做孑与2,写《汉乡》的那个,书写的极好,他和自己一样,也是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

    但愿……会有好消息吧,若是这矿脉在当前的技术无法勘探、发掘,那么自己就真的懵逼了,非要被朝中那些老家伙们,笑死不可。

    心里一声叹息,便美滋滋的往公主府去了。

    …………

    占城郊野。

    交趾的西山书院,而今已是人满为患。

    七百多人,围在沙地里,人数太多,每一个人都是席地而坐,团团围在王守仁的四周,为了照顾后排的人,人们尽力挤在一起,没有一个人发出声音,几乎所有人屏着呼吸。

    他们安静的听着王守仁授课。

    交趾原为ān nán国,本就饱受儒家熏陶,受中原的影响,人们对于知识和文化,有着一种本能的敬重。

    他们或许,并不喜欢城里明军装束的士兵,可对于王守仁这般的儒衫纶巾的文化传播者,却有一种本能的敬意。

    许多人来时,只是想凑一凑热闹,可在这里,更多人,找到了自己存在的价值。

    这世上,有谁甘心于碌碌无为呢?

    男儿大丈夫,自有一番自己的梦想,但凡是菱角没有磨平的人,尤其是以年轻人居多,他们初来时,先是学汉话和粗浅的识文断字,都是王守仁的弟子们教授,一些来的早的学兄,也会帮助他们,每日王守仁授课的时间,也不过是区区一个时辰,这短短的一个时辰之后,便是带着人开垦、练剑、骑马。

    也有人愿意跟着西山医学院的学兄下乡去,因为总有附近村落的人,前来请他们治病。

    交趾的医学,承袭的本就是汉医,当然,他们学的并不高明,许多用药和疑难杂症,大多在大明,早有了对症下药的方法,可到了这里,可能就是绝症了。

    这里因为地处湿热的环境,疫病容易滋生,因而现在医学院已经开始教导本地的乡民们灭蚊,普及多喝热水防治疫病,偶尔,若有重症的病人,医学院虽只配了为数不多的金鸡纳霜,却也会开出一点药去。

    人们对于这些读书人,开始变得善意起来。

    这使得更多附近的年轻人认为西山书院的读书人,是极了不起的人,越来越多人,开始来此。

    在这里,他们学的,并非是如何做一个汉人,而是同理,其实天下之间,但凡只要学会了同理之心,自然而然,你才知道,原来所有人所经受的苦难,虽有不同,却彼此之间,又有诸多的共同点,而后,这至简的大道一经传授,最终,解决问题的办法,才是知行合一。

    其实来此的,多是穷苦人,他们备不齐纶巾儒衫,索性穿着草鞋,带着竹编的斗笠来,这一个个竹编斗笠之下,都是一张张如痴如醉的脸。

    这些本是无知的人,突然被灌输了知识,这才知道,原来世界是这样的,一扇门对他们打开了,才知道,原来,自己是天下苍生中的一份子,而读书人的本质,求于知且敏于行的本质,在于入世,在于使这个天下,更加美好,这……即是仁政,是天下大治,可要追求大治,却又需脚踏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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