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克里斯朵夫

作者:罗曼·罗兰

她 说话又响又急,不等克利斯朵夫问,就把自己这几年的情形统统讲了出来。克利斯朵夫被她的大声叫嚷闹昏了,只听到一半,只管望着她。啊,啊,这便是他的小弥 娜!她长得结实,**,皮肤挺好,颜色象蔷薇似的,但线条都松了,尤其是那个丰腴的鼻子。姿势,态度,**,都和从前一样;唯有身材变了。

她 老是说个不停,和克利斯朵夫讲着她过去的历史,她的私事,讲着她爱丈夫和丈头爱她的方式。克利斯朵夫听了很窘。她却非常乐观,没有一点儿批评精神,觉得 ——(至少在当着别人的时候),——她的城市,她的屋子,她的家庭,都胜过别的城市,别的屋子,别的家庭。她在丈夫面前说丈夫是“她从来没有见过的最伟大 的男子”,在他身上有“一股超人的力量”。而那“最伟大的男人”一边笑着一边拍拍弥娜的腮帮,和克利斯朵夫说她是“一个了不得的贤慧的太太”。这位法官似 乎知道克利斯朵夫的事,决不定对他应该表示敬意还是轻蔑,既然一方面他还有旧案未了,另一方面又有大老庇护;结果他决定参用这两种态度。弥娜可老是滔滔不 竭的说着,对克利斯朵夫说了一大堆关于自己的事,又转过话题来提到他了;她问他这个那个,内容的亲密恰好象她的自白一样,因为她刚才的叙述就是对他并未提 出而由她自己假想出来的问题的答复。她能重新见到克利斯朵夫,真是高兴极了;她对他的音乐一无所知,可是知道他已经成名,觉得自己被他爱过——(而被她拒 绝)——是很可以得意的,便在说笑之间提到那件事,也不管措辞的雅俗。她要他在纪念册上签名,紧钉着盘问他巴黎的情形。她对这个城市所表示的好奇心,正好 跟她的轻蔑相等。她自称为认识巴黎,去过歌舞剧场,歌剧院,蒙玛德尔,圣·格鲁。据她说来,巴黎女子都是些****,毫无母性,只希望孩子越少越好,有了 也置之不问,把他们丢在家里而自己到戏院与娱乐场所去。她绝对不允许人家表示异议。晚上,她要克利斯朵夫在琴上奏一阕。她觉得妙极了,但心里认为丈夫的琴 和克利斯朵夫弹得一样高明。

克利斯朵夫很高兴见到弥娜的母亲,特·克里赫太太。他暗中老是感激她,因为她以前待他很好。她此刻心地还是那 样慈悲,并且比弥娜更自然,但对克利斯朵夫永远带点取笑的态度,那是他从前为之气恼的。她和他当年离开她的时候完全一样,喜欢着同样的东西,觉得一切都很 好,也不可能有另一种面目。她把以前的克利斯朵夫和今日的克利斯朵夫相比之下,还是更喜欢小时候的克利斯朵夫。

除了克利斯朵夫,克里赫太 太周围的人一个也没改变思想。死起沉沉的小城,眼界的狭窄,使他受不了。那晚上有一部分的时间,主人们都在说他不认识的人的坏话。他们老注意着乡邻的可 笑,把凡是跟他们不同的地方都叫做可笑。这种恶意的好奇心,永远关切着一些无聊的事,终于使克利斯朵夫非常难受。他提到自己在外国的生活,但立刻感到他们 是没法领会这种法国文明的。过去他讨厌这种文明,现在回到本国来,倒是他代表这文明而觉得它可贵了;——自由的拉丁精神的第一条规律是了解:不惜把“道 德”牺牲了去换取“尽量的了解”。在那些主人们身上,尤其在弥娜身上,他重新发见以前伤害过他而他已经忘了的那种骄傲,——从弱点上来的、也是从德性上来 的骄傲,——只知道守本分而没有一点慈悲心,以自己的德性来傲视别人:凡是自身没有的缺陷,他们都瞧不起;最重要的是体统,“不合常规”的优越都是要不得 的。弥娜心平气和的,俨然的,相信自己永远不会错;批判别人的时候用的老是同样的尺寸,她不愿意费心去了解他们,只知道关切自己。她的自私染上了一层模糊 的玄学色彩,无论什么都离不开她的自我和自我扩张。或许她心地很好,能够爱别人。但她太爱自己,尤其是太尊重自己。她似乎永远要在她的自我前面加一个“长 老”或“敬礼”的字眼。我们可以觉得,要是她最心爱的男人胆敢有一刻儿——(以后他一定会后悔无穷),——对她尊严的自我失敬的话,她就会不爱他,永远的 不爱他……嘿!为什么不丢开你这个“自我”,想想“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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