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宾逊漂流记

作者:丹尼尔·笛福

我发现,狼群停止了攻击,但没有后退。这时,我忽然记起有人说过,就是最凶**野兽,听见人的声音也会害怕。于是我就叫大家拼命呐喊。这个办法果然很有效。我们一喊,狼群就开始后退,掉头跑掉了。我又下令朝它们背后开了一排枪。这样一来,它们才撒腿跑回树林里去了。

这时,我们才有时间重新给枪装上弹药。同时,我们抓紧时间继续前进。可是,我们刚装好枪准备上路时,又从左边原来的那座树林里传出了可怕的嚎叫声。这一次狼群离我们较远,但却在我们去路的正前方。

黑夜来临了,光线变得暗淡起来。这对我们更加不利。叫声越来越响,我们不难辩别出,那是恶狼的嚎叫。突然,出现了两三群狼。一群在我们左边,一群在我们后边,还有一群在我们前面,看样子已经把我们包围起来了。我们见狼群并没有向我们进攻,就催马继续前进。可是路很难走,只能让马小跑着。跑着跑着,便看见远处有一个森林的进口,我们非得穿过那片树林,才能走到这片平川的尽头。当我们走进那林间小道时,只见那路口站着数不胜数的狼。这不禁使我们大吃一惊。

突然,在树林的另一个入口处,我们听见一声枪响。向左边一看,只见一匹马从树林里冲出来,一阵风似地向前飞奔。马上的马勒马鞍均完好无损。同时有十六、七只狼,飞快地在后面追着。当然,马要比狼跑得快得多,它把狼群远远地丢在后面。可是,问题是那匹马不可能支持太久,最后必然会给狼群追上。

正当此时,我们又看到了一幅可怕的景象。当我们催马走近那匹马奔出来的路口时,见到了一匹马和两个人的尸骸,毫无疑问是给狼咬死吃掉的。其中一个人身边还丢看一支枪,枪是放过的,所以一定就是刚才开枪的人。现在,他的头和上半身都已给狼吃掉了。

看到这副惨状,我们都不禁心惊肉跳,不知如何办才好。

但那群野兽不久就逼得我们不得不采取行动。这时,狼群已把我们包围,想以我们一行人马果腹。我相信,一共有三百来只。值得庆幸的是,在离树林入口处不远,正好堆着一大批木料,大概是夏天采伐下来堆在那里预备运走的。这对我们的行动非常有利。我把我这一小队人马开到那堆木料后面。

那儿有一根木头特别长,我就把队伍在那根长木头后面一字排开。我让大家都下马,把那根长木头当作胸墙,站成一个三角形或三边形的阵线,把我们的马围在中央。

我们这样做了,而且也幸亏这样做了。因为这群饿狼向我们发动了攻击,其凶猛程度在狼害为患的当地也是罕见的。

它们嚎叫着向我们扑来,窜上了那根长木头。前面我已提到,我们以此长木头作为胸墙。它们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扑向猎物。从它们的行动判断,其目标主要是我们身后的那些马匹。我命令我的队伍像上次那样分两批开火,一人隔一人放枪。他们都瞄得很准。第一排子弹开出去,就打死了好几只狼。可是,我们不得不连续开火。这批恶狼忧如恶魔一样,前仆后继,不知死活地向前猛冲。

第二排枪放完后,我们以为狼群暂时停止了进攻,我也希望它们已经逃走。但一会儿,后面的狼又冲上来了。我们又放了两排手枪子弹。这样,我们一共放了四排枪。我相信,至少打死了十七、八只狼,打伤的大约多一倍。可是,它们还是蜂拥而来。

我不愿匆匆放完最后一排枪,就叫来了自己的仆人。我没有叫星期五,而是叫了我新雇的那个水手。星期五有更重要的任务要完成。在我们开火的时候,他以惊人的速度给我和他自己的枪装弹药。所以我说,我叫的是新雇的仆人。我给了他一角火药,命令他沿着那根长木头把火药撒下去,撒成一条宽宽长长的火药线。他照着办了。他刚转身回来,狼群就冲了过来,有几只甚至已冲上了那根长木。我立即抓起一支没有放过的手枪,贴近火药线开了一枪,使火药燃烧起来。冲上木料的几只狼给烧伤了;其中有六、七只由于火光的威力和惊恐,竟连跌带跳地落入我们中间。我们立即把它们解决了。其他的狼被火光吓得半死,加上这时天已黑下来,火光看起来就更可怕了,这才使那些狼后退了几步。

这时,我就下令全体人员用手枪一起开火,那是我们剩下的最后一批没有放过的手枪。然后大家齐声呐喊。这才使那些狼掉转尾巴逃跑了。于是我们马上冲到那二十多只受伤狼跟前;它们已跑不动了,只是在地上挣扎。我们拿起刀乱砍乱杀。正如我们所预期的那样,这办法果然很奏效,因为那些逃跑的狼听到它们同伴的惨叫声,知道事情不妙,就吓得跑远了,而且再也没有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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