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下册)

作者:曹昇

    第一节揭竿而起

    如果你留心天气预报的话,你会发现,局部地区永远有雨。胡亥元年的七月,沛郡大泽乡就是这样一个局部地区。

    大雨瓢泼,数日不歇,水势汹涌,道路断绝。一支九百余人的队伍,无奈困顿在此,望雨兴叹,黯然销魂。

    这支队伍,由闾左贫弱之民组成,正要赶往渔阳充兵役。然而,大雨如此,已经不可能在预定期限内抵达。按照法律,失期当斩。

    众人沉默地仰望天空,但见雨丝不似君恩断,拭却千行更万行。除了坐以待毙,还能有别的选择吗?

    陈胜、吴广时为屯长,相谋曰:“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于是召集众人,道,“公等遇雨,皆已失期,失期当斩。假令幸得不斩,而戍死者固十之六七。”

    众人对视,莫能决,道,“愿从君计。”

    陈胜振臂,高声道,“壮士不死即已,死即举大名耳!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壮哉斯言!

    众人举臂高呼,一时间,豪气干云,雨势沮丧。

    陈胜等人于是诈称奉公子扶苏、项燕之号令,为坛而盟,诛灭暴秦。陈胜自立为将军,吴广为都尉。

    感谢帝国多年的销兵弭战之政,郡县既不驻军,也不修守备。陈胜一行到处,如入无人之境。不数日,接连攻克大泽乡、蕲、铚、酂、苦、柘、谯、陈。陈胜于是自立为王,号为张楚。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陈胜这一嗓子,惊醒了无数梦中人。诸郡县苦秦法已久,乃争杀长吏以相呼应,楚兵数千人为聚者,不可胜数。

    从技术角度来讲,陈胜的起义,首先是因为帝国法律的不合理解释而引起。陈胜等人误期,乃是出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非由于主观故意。然而,在这点上,帝国法律却并不作量刑上的区分,而是一律斩无赦。

    秦法之严酷无情,由此可见一斑。

    后人每称秦帝国作法自毙,此诚非虚言,但秦法自有其闪光之处,我们也不能不稍加注意。

    是的,帝国严刑而峻法,这无可否认,但帝国法律的行使,面向社会一切成员,而不管其地位如何。在这一方面,不得不说,秦法体现了法律最高贵的属性——公平。今日许多国家的法院徽章,都采用了天平这一象征元素,其意同也。

    帝国的暴政,招致了后世长期的反感,引发无数恶评。但在这些批评者中,有些人与其说是反对苛政本身,倒不如说是反对秦更有效地推行了苛政,以及受害者既包括没有特权的多数人,也包括了享有特权的少数人。

    所谓的“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士大夫”,这句话被哪些人最多地引用和吹捧?

    答案是:士大夫。

    以下是来自《广笑府》的一则笑话:

    一妇人妒忌之甚,其夫尝以周公诗礼喻之,乃叹曰:“《樛木》、《螽斯》等篇,古之贤妃,略无妒忌如此。”其妻曰:“此诗是谁所作?”答云:“周公所作。”其妻曰:“原来是周公作的,若是周婆作的,必不如此说。”

    言归正传。陈胜起义之初,帝国的地方行政系统仍在有效运转,陈胜甫反,马上便有使者报告朝廷。胡亥计无所出,乃大怒,于是将使者下狱,落得耳根清静。如此一番下来,使者们也不敢再固守他们的职业信条——Truth,Truth,Nothingbutthetruth(注1),而是改为奉行AsYouLikeIt(注2)。胡亥再问,使者则答曰,“群盗鼠窃狗偷,郡守、尉方逐捕,今尽得,不足忧也。”胡亥这才大喜。

    〖注1:真相,真相,除了真相,再没别的。一般用为西人出庭作证之宣誓。

    注2:随你喜欢。此句亦为莎士比亚一部戏剧的题目。〗

    第二节进谏无门

    自沙丘之变以来,老丞相李斯沉默了许多,甚至已经从我们的视线中消失。我们不免要问,这段时间以来,李斯都干了些什么?在此天下分崩离析之时,在帝国最需要他的挽救之时,他又将做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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