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下册)

作者:曹昇



    内史腾心安了许多。错判有三种:凡判决案件量刑不当者,属“失刑”罪;故意重罪轻判或轻罪重判者,为“不直”罪;故意有罪不判或减轻案情,使罪犯逍遥法外者,为“纵囚”罪。李斯说他量刑过轻,则只会追究他的失刑之罪,罚钱了事,不至于影响仕途。内史腾于是转交郑国,同时心中也忍不住好奇,李斯终于要和宗室正面较量了,到底谁胜谁负,他不能知道,但他可以肯定的是,不管谁胜谁负,必然会有一场好戏。

    过了内史腾这一关,接下来,便是要获得嬴政的批准。因为郑国之案一直由宗室经办,嬴政在决定之前,自然先来和宗室通气。

    宗室听到李斯请求召集杂治,改判郑国车裂,诛其三族,也是吃了一惊,不知道李斯到底在弄什么花样。他们本来以为李斯和郑国是一伙的,会要求为郑国减刑。他们也正这么期待着,他们就等着李斯犯这个错误。郑国身为韩国间谍,危害秦国的国家利益,罪在必死,在这个大是大非的案子上,只要李斯胆敢要求为郑国减刑,他们报复的机会就来了,可以借此大做文章,扳倒李斯。

    然而,李斯不但不要求为郑国减刑,反而要求对郑国施以更重的刑罚,这步棋大大出乎了他们意料,让他们看不大懂。难道,李斯是要通过车裂郑国,来抢他们宗室的功劳?又或者,李斯作为新任廷尉,要通过这个必胜的铁案来展示一下他的威风?

    宗室吃不准李斯的用意,却又无奈李斯的请求皆在廷尉的职责范围之内,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实在找不到拒绝的理由。况且,只要郑国还是死罪,无非多了轻重之分,便不算驳了他们宗室的面子。宗室没有表示异议,嬴政于是下诏,“应廷尉李斯之请,召集杂治,重审郑国之案。”

    咸阳宫内,法庭舌战一触即发!

    第五节物是人非

    营救郑国路线图终于来到了最后关头。杂治已然召集,成败在此一举。

    李斯环顾宫殿,但见秦国政坛的重量级人物几乎悉数到齐,数十位在寻常百姓看来遥不可及的高官显贵、王国精英,共聚一殿之内,组成了强大的陪审团阵容。

    杂治会审,为廷议的一种。秦国素有廷议的传统,每逢国家大事,必召集最高决策层,共同商议,官员们各抒己见,争执辩论,由秦王最终决断,某种程度上,已有了民主集中制的雏形。

    李斯自七年前拜为客卿,已是多次参与廷议。今天的杂治尚未开始,但眼前这一张张或陌生或熟悉的面孔,却让李斯分外感慨。七年以来,旧官去,新官来,秦国政坛的当权者,已是换了好几茬。吕不韦当政之时,当权者几乎全是吕派。等到嫪毐崛起,半数以上都换成了嫪派。如今宗室见重,当权者又以秦人居多。只有嬴政始终安坐秦王宝座,而且变得更成熟、更威严、更凛然不可犯。

    宫殿雄伟依旧,而那些曾在这宫殿之内指点江山、风云一时的权贵们,如今安在?蔡泽、成蟜、樊於期、嫪毐、卫尉竭、内史肆、佐弋竭、中大夫令齐、吕不韦、茅焦诸人,李斯曾经的朋友或敌人,昔日同殿为臣,暗斗明争,现在却已是物故的物故,逃亡的逃亡,罢免的罢免,杀头的杀头,飘逝的飘逝,流放的流放。而眼前这些志得意满的得势者,谁又知道,数年之后,他们是否还有机会出现在这宫殿之内,继续食君之禄,忠君之事?

    七年了,在卿级别以上的大臣里,李斯是为数不多的保全者。七年了,他不仅屹立不倒,而且地位稳中有升。李斯经营仕途的秘诀,自然让许多同僚倍感兴趣。面对同僚的请教,李斯总是三缄其口,只有在两个儿子面前,才会偶尔谈及自己在仕途上的经验和教训。

    在李斯看来,他能取得今天的成功,固然有许多因素,譬如他的才华智慧,他的勤奋努力;譬如他的镇静和忍耐,不拘泥于一时得失。曾经有多次机会摆在他的眼前,只要他同意投靠吕不韦或者嫪毐,富贵权势唾手可得。他忍住了,是的,他忍住了,他忍受着那些才华远不及他的攀附者爬到了他的头上。他抵住了**,耐住了寂寞。然而,这些都只能算是谋事在人而已,成事最终在天。嬴政就是李斯的天。他让嬴政在少年时代就感觉到了他的一片赤诚忠心,嬴政欣赏他,信任他。嬴政也许并不会爱上他这个人,但一定会爱上他身上的利用价值。李斯要做的,首先是保值,然后是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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