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火浇愁

作者:priest



  燕秋山在俞阳市的宾馆醒来的时候,第一反应是伸手****的金属碎片,碎片还在,沾染了他的体温,暖烘烘的。

  他这才放松了脖子,仰在枕头上,吐出一口浊气。

  此时是凌晨四点整,天还没破晓。

  头天晚上,打发走那几个人之后,燕秋山就总觉得屋里有鲛人血的味道,于是打开窗户透气。可能是楼层比较低,大街上有噪音,他觉得一整宿都仿佛有人在他耳边吹埙,吹得他乱梦一团一团的。

  燕秋山翻身起来,简单洗漱。他往镜子里看了一眼,没睡好,眼底发青,白眼球里挂着血丝,胡子也很久没好好刮过了,自己瞎长,长得里出外进的,

  燕秋山审视着自己的形象,感觉镜子里这位就像个亡命天涯的通缉犯。就从兜里**出一把多功能刀,贴着脸刮。

  这时,有人在他门口敲了一下,传来那瞎子的声音:“燕队,可以准备了,楼下有早饭。”

  燕秋山不知在走什么神,手一哆嗦,一不注意就留下一道小口,渗出了血迹。

  他下意识地脱口说:“没事。”

  说完,燕秋山愣了愣,皮是自己刮破的,他跟谁说没事呢?

  晚上梦里一闪而过的情景忽然清晰起来——

  燕队是个生活没什么规律的人,以前带风神一,总是被紧急任务叫醒,拿凉水劈头盖脸地一浇,随便套件衣服就跑,要是没事,他能一觉睡到中午,起来以后还是跟被狗碾一样,拿凉水一浇,往身上套件衣服就跑。

  这么多年,在外面保持人模狗样的形象,都是知春打理的。知春会每天把要穿的衣服面朝上叠好,给他放在床头,这样就算他闭着眼也不至于穿反,还会给他把胡子刮好。一开始,知春笨手笨脚的,那时候不流行用电动剃须刀,燕秋山睡觉又不老实,他俩刚在一起的时候,知春有时候盯着他的脸一走神,就会不小心刮破他的下巴,然后一天都跟自己过不去。燕秋山已经习惯了,半睡半醒间下巴一疼,他就会随口说一句“没事”。

  门口的瞎子疑惑地问:“什么?”

  “没什么。”燕秋山眼神冷下来,随手泼了点水,抹去血迹,“就来。”

  二十分钟之后,越野车就悄悄地从宾馆后院开出去了,整个慵懒的俞阳城都在沉睡。

  小楼阴影里,盛灵渊缓缓踱步出来,抬手把陶埙放在了树枝上,人影一闪,他不远不近地缀了上去。

  “找到了高山王子墓,燕队要先把祭文抄上,注意最后一笔留下,阴沉祭文要在子夜之交写完最后一笔,”车上,瞎子对燕秋山说,“我们时间还算充分,只要蛇皮别带错路。”

  “为什么?”

  “因为毕春生活祭的祭品是在子夜之交完成的。”瞎子说,“祭品已经奉上,我们要求的事一直不成,这个交易就还没结束。都得按着她第一次祭文的时间来。”

  燕秋山推了一下墨镜,似有意似无意地问:“确定我能成么?万一不成,鲛人血这么珍贵,这事算谁的?”

  “写祭文的人都是精心选的,”瞎子温声说,“主人既然点了您,就说明他信任您,,您不成,其他人更不行……我听到海浪声了。”

  作者有话要说:  注:不是错字。

  我造原句是“苟富贵勿相忘”,此处为红包群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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