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在办公室干了很多活儿。老板很和气。他问我是不是太累了,他也想知道妈妈的年纪。为了不弄错,我说了个“六十来岁”,我不知道为什么他好像松了口气,认为这是了结了一桩大事。
我的桌子上堆了一大堆提单,我都得处理。在离开办公室去吃午饭之前,我洗了手。中午是我最喜欢的时刻。晚上,我就不那么高兴了,因为公用的转动毛巾用了一天,都**了。一天,我向老板提出了这件事。他回答说他对此感到遗憾,不过这毕竟是小事一桩。我下班晚了些,十二点半我才跟艾玛努埃尔一起出来,他在发货部门工作。办公室外面就是海,我们看了一会儿大太阳底下停在港里的船。这时,一辆卡车开过来,带着哗啦哗啦的铁链声和噼噼啪啪的爆炸声。艾玛努埃尔问我“去看看怎么样”,我就跑了起来。卡车超过了我们,我们追上去。我被包围在一片嘈杂声和灰尘之中,什么也看不见了,只感到这种混乱的冲动,拼命在绞车、机器、半空中**的桅杆和我们身边的轮船之间奔跑。我第一个抓住车,跳了上去。然后,我帮着文玛努埃尔坐好。我们喘不过气来,汽车在尘土和阳光中,在码头上高低不平的路上颠簸着。艾玛努埃尔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我们来到赛莱斯特的饭馆,浑身是汗。他还是那样子,挺着大肚子,系着围裙,留着雪白的小胡子。他问我“总还好吧”,我说好,现在肚子饿了。我吃得很快,喝了咖啡,然后回家,睡了一会儿,因为我酒喝多了。醒来的时候,我想抽烟。时候不早了,我跑去赶电车。我干了一下午。办公室里很热,晚上下了班,我沿着码头慢步走回去,感到很快活。天是绿色的,我感到心满意足。尽管如此,我还是径直回家了,因为我想自己煮土豆。
楼梯黑乎乎的。我上楼时碰在老萨拉玛诺的身上,他是我同层的邻居。他牵着狗。八年来,人们看见他们总是厮守在一起。这条西班牙种猎犬生了一种皮肤病,我想是丹毒,毛都快掉光了,浑身是硬皮和褐色的痴。他们俩挤在一间小屋子里,久而久之,老萨拉玛诺都像它了。他的脸上长了些发红的硬痴,头上是稀疏的黄毛。那狗呢,也跟它的主人学了一种弯腰驼背的走相,撅着嘴,伸着脖子。他们好像是同类,却相互憎恨。每天两次,十一点和六点,老头儿带着狗散步。八年来,他们没有改变过路线。他们总是沿着里昂路走,狗拖着人,直到老萨拉玛诺打个趔趄,他于是就又打又骂。狗吓得趴在地上,让人拖着走。这时,该老头儿拽了。要是狗忘了,又拖起主人来,就又会挨打挨骂。于是,他们两个双双待在人行道上,你瞅着我,我瞪着你,狗是怕,人是恨。天天如此。碰到狗要撒尿,老头儿偏不给它时间,使劲拽它,狗就沥沥拉拉尿一道儿。如果狗偶尔尿在屋里,更要遭到毒打。这样的日子已经过了八年。赛莱斯特总是说“这真不幸”,实际上,谁也不能知道。我在楼梯上碰见萨拉玛诺的时候,他正在骂狗。他对它说:“混蛋!脏货!”狗直哼哼。我跟他说:“您好,”但老头儿还在骂。于是,我问狗怎么惹他了,他不答腔。他只是说:“混蛋!脏货!”我模模糊糊地看见他正弯着腰在狗的颈圈上摆弄什么。我提高了嗓门儿。他头也不回,憋着火儿回答我:“它老是那样。”说完,便拖着那条哼哼卿卿、不肯痛痛快快往前走的狗出去了。
正在这时,我那层的第二个邻居进来了。这一带的人都说他靠女人生活。但是,人要问他职业,他就说是“仓库管理员”。一般地说,大家都不大喜欢他。但是他常跟我说话,有时还到我那儿坐坐,因为我听他说话。再说,我没有任何理由不跟他说话。他叫莱蒙·散太斯。他长得相当矮,肩膀却很宽,一个拳击手的鼻子。他总是穿得衣冠楚楚。说到萨拉玛诺,他也说:“真是不幸!”他问我对此是否感到讨厌,我回答说不。
我们上了楼,正要分手的时候,他对我说:“我那里有猪血香肠和葡萄酒,一块儿吃点怎么样?……”我想这样我不用做饭了,就接受了。他也只有一间房子,外带一间没有窗户的厨房。床的上方摆着一个白色和粉红色的仿大理石天使像,几张体育冠军的相片和两三张**女人画片。屋里很脏,床上乱七八糟。他先点上煤油灯,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卷肮脏的纱布,把右手缠了起来。我问他怎么了,他说他和一个跟他找碴儿的家伙打了一架。
“您知道,默而索先生,”他对我说,“并不是我坏,可我是火性子。那小子呢,他说:‘你要是个男子汉,从电车上下来。’我对他说:‘滚蛋,别找事儿。’他说我不是男子汉。于是,我下了电车,对他说:“够了,到此为止吧,不然我就教训教训你。’他说:‘你敢怎么样?’我就揍了他一顿。他倒在地上。我呢,我正要把他扶起来,他却躺在地上用脚踢我。我给了他一脚,又打了他两耳光。他满脸流血。我问他够不够。他说够了。”
说话的工夫,散太斯已缠好了绷带。我坐在床上。他说:“您看,不是我找他,是他对我不尊重。”的确如此,我承认。这时,他说,他正要就这件事跟我讨个主意,而我呢,是个男子汉,有生活经验,能帮助他,这样的话,他就是我的朋友了。我什么也没说,他又问我愿不愿意做他的朋友。我说怎么都行,他好像很满意。他拿出香肠,在锅里煮熟,又拿出酒杯、盘子、刀叉、两瓶酒。拿这些东西时,他没说话。我们坐下。一边吃,他一边讲他的故事。他先还迟疑了一下。“我认识一位太太……这么说吧,她是我的情妇。”跟他打架的那个人是这女人的兄弟。他对我说他供养着她。我没说话,但是他立刻补充说他知道这地方的人说他什么,不过他问心无愧,他是仓库管理员。
“至于我这件事,”他说,“我是发觉了她在欺骗我。”他给她的钱刚够维持生活。他为她付房租,每天给她二十法郎饭钱。“房租三百法郎,饭钱六百法郎,不时地送双袜子,一共一千法郎。人家还不工作。可她说那是合理的,我给的钱不够她生活。我跟她说:‘你为什么不找个半天的工作干干呢?这样就省得我再为这些零星花费操心了。这个月我给你买了一套衣服,每天给你二十法郎,替你付房租,可你呢,下午和你的女友们喝咖啡。你拿咖啡和糖请她们,出钱的却是我。我待你不薄,你却忘恩负义。’可她就是不工作,总是说钱不够。所以我才发觉其中一定有欺骗。”
于是,他告诉我他在她的手提包里发现了一张彩票,她不能解释是怎么买的。不久,他又在她那里发现一张当票,证明她当了两只镯子。他可一直不知道她有两只镯子。“我看得清清楚楚,她在欺骗我。我就不要她了。不过,我先揍了她一顿,然后才揭了她的老底。我对她说,她就是想拿我寻开心。您知道,默而索先生,我是这样说的:‘你看不到人家在嫉妒我给你带来的幸福。你以后就知道自己是有福不会享了。’”
他把她打得见血方休。以前,他不打她。“打是打,不过是轻轻碰碰而已。她叫唤。我就关上窗子,也就完了。这一回,我可是来真的了。对我来说,我惩罚得还不够呢。”
他解释说,就是为此,他才需要听听我的主意。他停下话头,调了调结了灯花的灯芯。我一直在听他说。我喝了将近一升的酒,觉得太阳**发烫。我抽着莱蒙的烟,因为我的已经没有了。末班电车开过,把已很遥远的郊区的嘈杂声带走了。莱蒙在继续说话。使他烦恼的是,他对跟他睡觉的女人“还有感情”。但他还是想惩罚她。最初,他想把她带到一家旅馆去,叫来“风化警察”,造成一桩丑闻,让她在警察局备个案。后来,他又找过几个流氓帮里的朋友。他们也没有想出什么办法。正如莱蒙跟我说的那样,参加流氓帮还是值得的。他对他们说了,他们建议“破她的相”。不过,这不是他的意思。他要考虑考虑。在这之前,他想问问我的意见。在得到我的指点之前,他想知道我对这件事是怎么想的。我说我什么也没想,但是我觉得这很有意思。他问我是不是认为其中有欺骗,我觉得是有欺骗。他又问我是不是认为应该惩罚她,假使是我的话,我将怎么做,我说永远也不可能知道,但我理解他想惩罚她的心情。我又喝了点酒。他点了一支烟,说出了他的主意。他想给她写一封信,“信里狠狠地羞辱她一番,再给她点儿甜头让她后悔。”然后,等她来的时候,他就跟她睡觉,“正在要完事的时候”,他就吐她一脸唾沫,把她赶出去。我觉得这样的话,的确,她也就受到了惩罚。但是,莱蒙说他觉得自己写不好这封信,他想让我替他写。由于我没说什么,他就问我是不是马上写不方便,我说不。
他喝了一杯酒,站起来,把盘子和我们吃剩的冷香肠推开。他仔细地擦了擦铺在桌上的漆布。他从床头柜的抽屉里拿出一张方格纸,一个黄信封,一支红木杆的蘸水钢笔和一小方瓶紫墨水。他告诉我那女人的名字,我看出来是个摩尔人。我写好信。信写得有点儿随便,不过,我还是尽力让莱蒙满意,因为我没有理由不让他满意。然后,我高声念给他听。他一边抽烟一边听,连连点头。他请我再念一遍。他非常满意。他对我说:“我就知道你有生活经验。”起初,我还没发觉他已经用“你”来称呼我了。只是当他说“你现在是我的真正的朋友了,”这时我才感到惊奇。他又说了一遍,我说:“对。”做不做他的朋友,怎么都行,他可是好像真有这个意思。他封上信,我们把酒喝完。我们默默地抽了会儿烟。外面很安静,我们听见一辆小汽车开过去了。我说:“时候不早了。”莱蒙也这样想。他说时间过得很快。这从某种意义上说,的确是真的。我困了,可又站不起来。我的样子一定很疲倦,因为莱蒙对我说不该灰心丧气。开始,我没明白。他就解释说,他听说我妈妈死了,但这是早晚要有的事情。这也是我的看法。
我站起身来,莱蒙紧紧地握着我的手,说男人之间总是彼此理解的。我从他那里出来,关上门,在漆黑的楼梯口待了一会儿。楼里寂静无声,从楼梯洞的深处升上来一股隐约的、潮湿的气息。我只听见耳朵里血液一阵阵流动声。我站着不动。老萨拉玛诺的屋子里,狗还在低声哼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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