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干子弟

作者:张和平

    军干子弟 十(2)

    杨元朝听后,不禁大惊,匆匆对话筒说了句“我马上来”,扔下电话,立即紧急宣布,会议暂时不开了。之后便带着专门负责搞凶杀抢劫的一科全体人员,风急火燎、马不停蹄地往现场赶。途中,他把这天大的噩耗通知了老上司,市局现任主管局长老郑。

    “我马上来!”老刑侦听了,也感事情重大。

    当杨元朝还没走到死者身边时,就已百分之百地肯定,死者正是他的同事兼好友刘得胜!

    “赶紧扩大现场范围搜索,一定要过细勘察。另外,注意警戒。”他大声吩咐完后,走近尸体,仔细观察。

    现场位于一块三五亩大小的农家菜地中间,在一条十余米长的豆角地的边缘,有一片深浅不一、杂乱无章的脚印儿,紧挨着的几架豆角,均已呈摇摇欲坠状,显然系被人磕碰和踩踏所致。

    田埂上,躯体壮大的刘得胜静静地仰躺着,穿着一件惯常上身的蓝色卡其布上衣,里面套着其父转业前被授予军衔时的黄呢子将校服,裤子仍是蓝卡其布的,脚踝处露出里面的银灰色毛裤角,脚上依然套着同事们再熟悉不过的沾满泥污的将校皮靴。

    问题主要出在他的脖颈以上,面部因遭到严重破坏,已变得伤痕累累、血肉模糊,兼以泥污混杂,使得形容更加模糊,难以辨认。此外,头部肯定遭受到某种钝器的猛烈击打,以至于使脑袋的一侧完全塌陷下去,非常恐怖,令人不忍睹视。

    杨元朝感到一阵头晕目眩和恶心,直想吐,尽管他没少近距离接触过死尸,甚至连已在流淌着绿色液体的高度腐败的尸体也曾多次见识,但像这么凶残暴戾、充满仇恨地作践生命的作案手段,还是头回见识。其实,主要还是因遭受如此摧残和作践之人是他朝夕相处的同事和好友的关系。

    他定了定神,压制住**窝里一阵阵**地翻腾,示意法医可以动手履行职责了,随后又吩咐刑侦处和分局刑警队的人,立即分头开展走访调查。

    他点起一支烟,大口抽着,进一步稳定自己的情绪。在起初的恐惧过后,随之而来的是满腔气愤:谁这么大胆子,竟敢残害人民警察?看来,不像是没前科的人所为。可刘得胜好端端的,干吗要到这种地界儿来呢?由于要搞年终总结,并没给他派活,那他一个人单独到这儿来干什么呢?是他主动约别人来,还是被动应约来?来后,究竟要谈什么事儿?从现场的情况分析,他应该几乎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突然遭到从背后偷袭而来的猛烈打击,或棍棒,或是某种钝器,一招便致他于无还手之力的地步,也有可能,一招便毙命了,也未可知。

    他紧皱眉心,继续推理思索:如果这种设想成立的话,留在他脸上和头部的其他伤就更令人费解了,瞧架势,凶手似乎跟刘得胜有多大仇恨似的,即使在刘得胜已完全丧失反抗能力的情况下,仍没住手,而是更加凶残暴戾地继续殴打、作践和残害,应该看做是某种施孽行为,因那时凶手所报复的十有八九已经是死人了。照此推理下去,案子的性质不难解释,必是跟刘得胜有某种过节而寻仇报复!

    接下来的问题是,究竟是什么原因、什么动机,导致案子发生呢?根据这种施孽的心态推理,无非有几种可能:一是情杀,但这一点似乎并不靠谱,因为刘得胜的为人,大家伙还是了解的,就是他当牙医的老婆,也不大可能会红杏出墙,与奸夫合谋杀亲夫。单位的人都知道,这正经是两个情投意合、生活美满之人,一向挺和睦,因此,可以暂时排除;其次是仇人作案,可能是刘得胜曾办过的哪个罪犯,出狱或解教后实施报复?不然,就是曾被他处理过的人,心胸过于狭隘,一直怀恨在心,时间一长,导致心理变态,便抽冷子下黑手,也不是不可能。这一点,应该作为重点。还有一个可能,尽管根本都不应该那么去想,可毕竟破案是要把所有可能性均得穷尽才行,这是规矩,即任何可能性都会成为疑点被怀疑。那就是,他参与了某种违法犯罪活动,如赌博、走私、贩毒等,由于赖账或私吞赃款赃物,再不就是因分赃不均,起了内讧,受到惩罚。之所以在死后遭受**,正是一些犯罪团伙和黑社会的惯用手法,以儆效尤,杀一儆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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