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那时马强毕竟年轻,毕竟在社会上还嫌嫩一点儿,他光顾着招兵买马,小恩小惠,恩威并加,集结民间力量,却恰恰忽视了另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寻找靠山。
因此他们那帮人在社会上取得不俗“战绩”的同时,由于没有人“罩”着,也确实吃了几回大亏。
那年,当他带领兄弟们将人打伤后,当地公安机关没有放过他,迅速组织人员把他抓进了局子,送进看守所关了十五天……
铁灰色的大门,高墙,电网,荷枪实弹的哨兵。惨白的镁钨灯笼罩着一切,更让初涉这种地方的马强觉得死寂与阴森。一进入看守所,就让他感到非同寻常的一种紧张和沮丧。尤其进去不久,还让他赶上了一回死刑犯人临刑前看守所处于一级戒备状态,彻夜不懈,直到第二天将死囚移交给执行法警的情景。
这一印象是深刻的,刻骨铭心!
他马强是什么人?他是当过兵的人呀!
毋庸讳言,进来前纠集人马为“利益”而战的马强正是为了不同凡响、吃香喝辣才冒险向别人举起砍刀棍棒的。对于这个一心想当“头儿”的人来说,他知道当过兵又进监狱的人在小城是一件相当忌讳和招人非议的事情。
在万众瞩目下去让人品头论足,如同游街亮相一样,这本身就是对马强冒险犯罪**的当头一棒和沉重打击。
马强轰轰烈烈想成就一番事业的欲望没有得到满足,却吃了苦头。
不过,被拘留固然是一种不幸,但是意外地在拘留所这个关押各种罪恶的小社会里也“大开眼界”,无疑也是他人生中真正走向犯罪的一次“学习”机会。
15天的拘留他并没有改造好,也就是说他并没有认真思过,而是另有“长进”。
或者说,犯罪因子从此真正注入了这个年青人的身躯。
因此,当靠着又骚又臭的粪桶睡了一十五天,当二十六岁的马强终于熬出头,沮丧又狼狈地夹着尾巴回到弟兄们中间时,他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蒙蒙胧胧选定了自己的人生位置。
他认为:人生在世,要想活得好,到哪儿都有人敬畏,吃香喝辣,一要有权,二要有钱,最不济也要有拳头,有靠山,出事有人能替你说话,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否则,除了吃苦就是遭罪,没别的!
前两样儿,他在看守所里就想明白了,这辈子非拥有不可!拳头,也是现成的。唯有靠山,他当时还不知道在哪里。
一旦在头脑中确立了这种思想,马强也就像脱胎换骨了一样,从此他再也不是一个安心开出租车的司机,而如同一颗随风而荡的邪恶种子到处飘落,成为地地道道的流氓无产者。毛主席说这些人具有革命性和破坏性,引导好了也许就是革命闯将或英雄,引导不好,便是革命的反动派,无论对社会还是对人民都具有极大的破坏力。
果然,出去没几天,马强又因倒卖汽车运费票据被收审一个多月……
他马的,马强心里是七百个不服八百个不愤一肚子不满啊!这个吊社会,干什么也不行,不久,又因被抓了现行,罚款500元……
那个时候的500块,可不是小钱儿,相当于他几个月的油水啊,马强诅咒发誓宁可死,再也不进“那地方”去了!
谁知祸不单行,仍然是在那一年,年底的时候他又因卷进一场严重的流氓械斗案件而成为岭南市公安局抓捕犯罪嫌疑人黑名单上的一员。
半夜,马强突然被一阵沉重杂蹋的脚步声从梦中惊醒!
睁开惺忪的睡眼,他看见一束手电光,从那个大院外的什么地方照上来,晃来晃去。马强感到事情有点不妙。当时正在一个风雪之夜,漫天大雪,黑夜深沉,室内的门窗都封死了,如果真有人来抓他,逃跑很难。
睡在他身边的年青女人也醒了,打开灯吃惊地望着他。
“别开灯!快关了!”马强心里不踏实,一挺身,跳起来跑到窗子后面偷偷朝外窥视。
这是市内一个寂静的住处,负责抓捕马强的几名刑警悄悄将他落脚藏身之地包围了起来。有人上前“梆梆梆”敲门:
“开门!”
“叭”地一声,马强把屋里的灯拉灭了,示意年青女人别出声。
“开门开门——听见没?!”
“谁呀?”年青女人试探地问。
“派出所的,查夜!”
这时的马强正在室内四处寻找逃生之路,一惊之下,慌忙向女人摆手示意,他知道外面的人肯定是来抓他的,女人更害怕他遭到不测,她说什么也要救马强逃出火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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