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官印

作者:大话正点



  每个朝代在改朝换代的时候,民愤都是最大的动力。我们从法庭上那热烈的掌声,可以感觉到老百姓对胡文海的除暴安良行为在道义上的声援。我特别欣赏人们常说的一句话,得民心者得天下。任何一个朝代,在打江山的时候,都会把民心放在首位,没有民心就没有兵,没有兵就不可能夺权;但是,夺了权以后,又有几朝几代真正关心过民心呢?于是乎,每一个朝代的老百姓都在盼望青天,以为青天已经到了,却发现青天还在前面;于是,一代一代地就这样盼着,青天也成了永远地期盼。”

  “应该说”采访时程贵阳在这里停顿了一下,说:“山西杀人犯胡文海的案子对我影响很大。知道那个农民吧?对,”他见女记者点头,继续道:“就是那个人,他在法庭上的最后一段话让我泪流满面。”

  好像是法官问:知道为什么逮你吗?

  胡文海:知道,杀了点人。

  问:杀了一点?你杀了十四个!

  胡文海:不止十四个吧?

  问:那你说多少?

  胡文海:我记着是十七个。

  问:死了十四个!

  胡文海;我不记的还有活的,我都拨拉过,看谁象没死的,就再给两枪。——那就是没杀净。

  问:你知道后果吗?

  胡文海:(对pol.ice满脸媚笑)知道、知道,我的给人家抵命。

  问:后悔不后悔?

  胡文海:咋不后悔,有个娃娃不该杀人家,你们一说,才知道人家是串门的。再就是该杀的没杀净。

  问:你还想杀谁?

  胡文海:就那几家的男人。

  问:你为啥杀人家?

  胡文海:“没有办法,只能提前动手。……”

  ……

  程贵阳当时就想,这个胡文海为啥呀?他觉得自己整天在市委书记身边忙活得团团转,这些年来其实基本没他马的的干一件正事,更很少干对得起老百姓们的大事!自己的所有付出,不过是为了罗书记个人的享受和威风凛凛充当狗腿子和帮凶而已——这么一想,许多时候他觉得这个人有点像他。法院审判胡文海时,他站的笔直,捧着自辩书大声朗读,就象农村劳模发言。共同受审的还有一个帮他杀人的朋友,胡答辩时说他朋友没有杀人,跟着他是一直劝他不要杀。

  这时,控方指出,一个受害者(装死躲过)指证他朋友拿斧子砍过他。胡答辩,我一枪打的他趴在地上,他就再没回头看过。是我捡起斧子砍他的。控方又指出,他朋友拿钳子夹受害者。

  胡文海当即辩道:是我拿枪逼他干的。他不夹受害者,我就开枪打他。明目张胆的大包大揽。判胡文海死刑后,退庭时,胡文海逮着一个审过他的干警就握手,边握边说:‘先走一步,先走一步’。那么些人,躲也躲不及他,实是滑稽。

  程贵阳说:“记者同志,往大了说,或者高攀一点我也算你半个同行。看到这些,该如何评价胡文海?

  从事实上看,他是个十恶不赦的杀人犯,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但从他在死刑判决仪式上的发言,我们是否应该认为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至少行将走上不归路的他不会在最后陈述上还像无处不在的贪官污吏那样信口雌黄谎话遍地吧。

  如果是这样,他应该是英雄还是什么?这种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情形,我们都习以为常了,但胡文海并未丧尽天良,很自不量力地充当起了替天行道的角色,无法无天而冷血残酷地杀死了他认为的贪官污吏,在残破的法律面前自己担当起来权利救济的责任,试图弥补制度的*,以自己的视死如归践行和谐社会的要义。”

  从法庭上听众席中爆发出来的对杀人犯临终发言的掌声里,我们能够听到些什么呢?一个杀人犯竟然受到如此礼遇,反衬出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严重缺失,和人们对这种状况的极大担忧和不满。

  更可怕的是,当胡文海的行为被民间传播并演义之后,这种应该被强制性制止的行为模式会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同情、支持乃至效仿,进而为了降低风险走向组织化和更加残忍的地步,也就是说,会形成黑社会的泛滥和主宰社会生活进而填补权利救济制度的空缺。

  这还不够让人胆战心惊的?

  亚当斯密在其《道德情操论》中提出,在自私自利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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