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官印

作者:大话正点



  大家七手八脚打了半个多小时,有人说:“算了,我累了。”便回到座椅上休息。这时有人站起来说:“你累了我打”。

  那人走过来接着打,也是用双手打脸,手打疼了就用脚踢,边打边说:“让你犟嘴,犟嘴就打,反正也这样子了,给你徐小鬼以后长点记性——打你就是为了玩儿”。又打了约有半个多小时,回座休息去了。后面的同事站起来说:“呵呵,你俩真傻,用手打手疼,用这个打”。

  说着拿起一本新的厚书,用书的角打徐小权的头和脸。第一下就重重的打在了徐小权的左额头上,打得她两眼直冒金花,无法忍受。

  学者吴思在《地霸发迹的历程》一文中继续分析“血酬”问题。

  暴力最强者说了算。这是一条元规则,决定规则的规则。皇帝掌握的武力最强,钦定法规也最具有权威性。法规或制度造成的收益应该叫“法酬”。所有“法酬”都是流血牺牲换来的,因此法酬又是血酬的一种存在形式。

  权利和义务是来自西方的法律用语。普通人都有增加权利或者减轻义务的愿望,在这个意义上,人们都有立法的企图。不能立、立国法,那就立小法、立家法、立村规、行规、立土政策。拥有伤害能力的各类强者,公开或暗自挤占弱者或其他冤大头的份额,真实的权利疆界与钦定地图所描绘的相差甚远。

  肉体伤害是有价格的,任何伤害都是有价格的,在历史事实中,甚至人命也是有价格的,其价格取决于被害者对损害的估价,取决于他实际支付多少钱避害,取决于受害者的支付意愿和支付能力。实际上,决定伤害价格的还有另外一个因素,即避害选择的机会成本。人们通常会依照潜规则的标准估计管家出场的价格和出场后的态度,这种货色质次价高,但毕竟是一种替代选择,可以视为避害产品的价格竞争。

  受害者将选择风险和成本最低的避害方式,避害的价格由此确定。

  总之,“抄手拿佣”也好,代理费也好,从“受害者”的角度看,都是消灾避害的费用,都是对破坏力量的赎买。从加害方的角度看,有时候并不都是无中生有,强横加害,而是挣的是破坏钱。这笔钱不是对生产要素的报酬,而是“破坏要素”参与——资源分配所得的份额。要是农民,那就是土地要素的报酬叫地租,资本要素的报酬叫利息,劳动要素的报酬叫工资,破坏要素的报酬应该叫什么?

  要是讯问呢?考虑到暴力与流血的必然联系,考虑到生命与生存资源的互换关系,我们不妨也可以称之为“血酬”吧。

  另一种……

  这个称呼与当事人的认识是一致的。在江湖黑话中,钱就不称为“血”,钱多就是“血旺”;送钱叫“上血”,每天送的陋规叫“日血”,每月送的陋规叫“月血”。总之,把破坏要素之所得称为“血酬”比较贴切。需要强调的是:破坏力毕竟不是生产力,血酬是第二性的东西,血酬的价值决定于所能损害的正面价值。

  徐小权哭喊说:“别打了,别打了,我服了哇!我要找肖局长……”

  而此时此刻,前楼,肖子鑫心情舒畅,很爽啊!布置迅速抓捕阮涛、王守义到案的手续已经在办理,一切工作由于徐小权的交代而立马提上了日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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