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或设计方案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方、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第十条 双方责任事项
1、甲方
(1)合同签订当日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或设计方案及有关技术资料;
(2)派驻施工现场的工程监督,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3)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
(4)工程验收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
2、乙方
(1)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乙方自行承担一切税费;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用主要建材质量及采购过程接受甲方监督,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4)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范的要求,认真履行回访义务,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保修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执行;
(5)完工后做好场地清理工作;
(6)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参加竣工验收;
(7)在合同规定的回访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的工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维修;
(8)安全施工,防火、防盗以及事故的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工程款结算
本合同作为原空调合同的补充合同,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维修或返工,由于维修、返工逾期交付及延误工期的,按合同总价的3%偿付逾期违约金。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关规定协调解决。
2、合同附件: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技术要求等。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款,回访期满后自然终止,如有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4、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