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2016
19.2 调整的方式:除政策性调整外(可调与否事先双方商定)
第20条 工程预付款
20.1 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大写: 元(人民币)
20.2 预付时间和比例: 开工前×日
按合同价款 %支付给乙方
20.3 扣回时间和比例:工程量完成50%时,分×次扣回
20.4 甲方不按时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预付,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1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1.1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每月x日向甲方提供本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报告 ×份,并由发包方、承包方、监理三方确认
第22条 工程款支付
22.1 工程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帐支票(现金)
22.2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按经三方确认的已完工程量付款,每月x日前付至95%止。
22.3 甲方违约的责任:甲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支付工程价款。甲方在其代表计量签字后7天内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协议须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从甲方计量签字后第8天计算应付工程价款的利息率。
第23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3.1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
第24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乙方采购的品种
第25条 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第26条 甲方变更设计: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变更设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27条 乙方变更设计: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乙双方协商分享。
第28条 设计变更对工程的影响:
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29条 确定变更价款:乙方在变更发生后x日内向甲方提交变更价款书面报告,经由发包方、承包方、监理三方确认
第30条 竣工验收
30.1 乙方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的内容:甲方所需的全部竣工资料
30.2 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和份数: 竣工验收前x天提交×份
第31条 竣工结算
31.1 结算方式:银行转帐支票
31.2 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 竣工后×天内
31.3 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 结算报告送达后×天内
31.4 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报告批准后××天内
第32条 保修
32.1 保修内容、范围:乙方施工范围 32.2 保修期限: 执行国家及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或双方约定,但约定不得低于规定)
32.3 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执行国家及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